从效益流向来着手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工作心得

我局下属有一家从事工程施工的全民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核算管理,20__年度上报的会计报表反映经营效益低下,与其所完成的施工量应可获的收益相去甚远,为此我们局财务审计科专门对该单位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经济效益审计,查清了效益低下的原因。现将这次审计的主要经过写出来,供同行们探讨。

一、雾里看花

通过初步查阅单位会计资料,帐册、凭证、报表均较齐整,凭证签字完备,科目运用正确。不足之处是缺少材料明细帐。该单位资产负债表反映年末资产总额__47万元、负债总额10788万元、净资产658万元;利润表反映当年工程结算收入为2727万元、利润总额为22.53万元。

由于工程施工的周期一般都较长,绝大多数是跨年度项目,工程款又往往要拖延2-3年才能结清。所以利润表反映的工程结算收入大多是以前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并不能反映审计年度的实际情况。对此,我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了以往承包经营审计时使用的办法对当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了计算,即:以当年度经过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共同签字认可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以近两年来工程决算审计的平均核减率来估算未完工工程可能存在的决算审计核减额,据此算出的金额作为单位当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并据以计算营业税费;以帐面反映的各项目成本支出为基础,再向各工程项目经理部取得各项目已经实际耗用、但尚未计入工程成本的料费、工费等成本消耗资料,一并计入当年度的施工成本;对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则按帐面数计列。按照上列办法,我们计算出了单位当年度的经营效益:当年完成的工程量7903万元,可结算工程收入为7558万元,营业税费283万元,工程结算成本6727万元,管理费用491万元,财务费用12万元,营业利润仅为45万元,还不到工程收入的6。与系统内其他工程施工单位比较,与该单位以往年度的情况比较,这个收益率是很低的。工程施工创造的经济效益究竟流到哪里去了呢?

二、初步调查

经向该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单位当年度对部份工程项目采用了内部职工承包的经营管理办法。当年完成的总工程量7903万元共有6大工程,该6大工程又细分为25个分项,其中有12个分项实行了承包。经核对计算,12个承包项目当年完成的工程量为4523万元,占总工程量的57,其余占总量43的13个分项未实行承包,仍由单位统一经营管理。

该单位的内部职工承包在具体做法上就是单位将中标承建的工程分解为各个分项,由单位内部职工(通常为施工队长)对中标工程或中标工程中的某些分项进行签约承包。承包的主要内容就是工程建造成本,首先由单位按照中标造价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承包的建造成本,承包人在达到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及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对其所承包的工程成本负全部责任,包括各项材料的采购、民工的招用及薪酬的发放、施工设备的使用等。如果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低于承包的成本,节余部份归承包人所得;如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超过承包成本的,超过部份由承包人全额赔补。除此以外由单位按各工程设立项目经理部,指派人员进驻现场,负责工地生产安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监督管理,相关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按照上列的承包环境,承包人要追求自身利益,只能在节约成本上下功夫,也就是说实行承包的项目比单位统营项目在工程成本方面应有所节约,但从我们查阅会计核算资料所获得的信息来看却并非如此。仔细比较会计资料中单位统营项目与职工承包项目的各项成本支出数据,承包项目的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比单位统营项目的要高,而设备使用成本则比单位统营项目低,但总的成本水平比单位统营项目高出约5左右。如果按照这一成本水平,各承包项目承包人的获利甚微,而据了解承包人的积极性是很高的,这似乎违反了常理。

三、追根寻究

为了查清真相,我们追根寻究,进一步向各基层的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其他有关施工人员进行调查,终于取得了很大收获。据了解,承包签约时是按中标造价下浮一定比例后确定承包造价的,下浮比例原本就定得比较宽松。在承包项目承包人的精打细算下,实际发生的成本消耗肯定比单位统营的项目有节约,估计节约3-4,因此承包人的得益是较大的。由于承包以后单位对承包项目的成本支出由承包人掌控,因此承包人往往通过虚开材料等手段虚列工程成本,以掩盖其获利真相。具体可分为材料采购与民工工资两个方面:

1、材料采购

实行承包的项目,对各项建筑材料的采购,单位只负责对所采购材料的盾量进行检验,对于供货方的选择、价格的确定、到货后的计量验收等,均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在这种管理方式下,单位对材料消耗实际上没有控制,凭承包人签字的发票入帐。单位领导人的想法是“反正签订了承包合同,材料用多用少是承包人的事,单位不应再干涉”。因此单位的会计帐面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的材料消耗,存在承包人虚列材料成本的情况。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材料消耗与帐面反映的材料成本之间的差额,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获利部份之一悄悄地流入了承包人的口袋中。

2、民工工资

实行承包的项目,除了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要承包人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单位职工上岗、并承担相应薪酬外,对于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的监时工(民工),包括民工的招收、使用及薪酬发放,全部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承包人为了掩盖其在承包项目中真实的实际获利水平,往往会采用虚报虚列民工工资的办法,因此承包项目所产生的收益有一部分是以民工工资的形式悄悄地流进了承包人的口袋里。

上面两方面的手法使实际上的成本节约变为会计资料反映的成本超支,虽然帐面反映承包项目获利很低,但实际上承包人的收益很可观。这种虚列成本的做法虽然不合法,但在承包合同签订后与单位的经济收益已无直接关系,仅是承包人掩盖自身收入的手段(当然该做法使会计资料失真,对单位下一轮承包指标的确定会带来影响,从而严格业说会对单位经济收益间接产生负面影响)。

真正对单位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承包指标。虽然承包合同是对本单位职工签订内部合同的,但从其经济性质来看应是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一项工程中标承接以后,单位管理层对该项工程的获利水平应该是心中有数的,承包的主要指标即工程成本是按照中标造价下浮一定比例所确定的,该下浮比例的确定实际上就是承包人与单位之间的对工程获利的事前分配,这是一项严肃谨慎的事,应该遵循“国家得大头、个人得小头”原则。在正式确定下浮比例前,应该先进行科学的测算和民主的商讨。但是我们了解到在承包项目的选择、承包指标、合同条款的确定等决策过程中,民主性、科学性均不充分,从而使经济利益的流向出现了大小头倒

挂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单位利益。

除了上列情况以外,该单位在承包项目施工设备的使用上也存在管理漏洞。工程施工需要使相应的施工设备,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对承包人使用本单位设备规定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的设备租用费。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中,有些外部的工程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以较低的价格出租施工设备,有一些承包人因为本单位的设备租用费比外单位高而宁愿向外单位租用设备,不愿使用本单位的设备,使本单位的设备处于闲置状况,从而造成了单位的经济损失。

四、水落石出

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撇开承包项目的不真实的帐面成本资料,对承包项目按照单位统营项目的料、工平均消耗水平进行了计算,得出的结果是承包人的收益总额将近200万元,再考虑到承包项目的实际成本消耗要低于单位统营项目成本消耗的情况,因此我们估算当年度12个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收益总额约在300万元左右,这个数字与当年度单位所收益的45万元相比,反差巨大。

除此以外,该单位的统营项目在内部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造成了施工中材料、人工的浪费,使成本上升、效益下降。

通过这一计算分析,使“工程施工创造的经济效益究竟流到哪里去了”这一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五、经验教训

从该单位的审计情况我们看到,“承包制”作为一种企业经营中较常见的方式,如果搞得不好,事前不能充分发扬民主、不能进行科学测算、使利益分配关系出现偏差,事中又能不加强监控管理的话,非但不能起到增收节支、提高单位效益的作用,甚至会使单位利益蒙受损失。

对于我们审计人员来说,通过这次审计也获益非浅。我们体会到,要查清问题,除了要认真细致查阅会计资料以外,还要充分听取单位各方面人员的反映;必须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审计人员除了要具备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外,还要学习掌握一定的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专业知识。

在查清问题、找出原因的基础上,根据省厅《交通资金控制规程》的要求,我们针对该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审计意见书中向该单位提出了改变经营方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监管等一系列建议。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进行纠错整改,内部承包的做法已经叫停,各项内部管理监控制度正逐步健全完善。我们衷心祝愿该单位今后能健康发展,不断壮大,为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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