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名著的读书心得100字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字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篇一</h3

我很喜欢候发山老师的写作风格,就像他的为人一样静怡、不张扬。他没有在这篇作品里用叙述文的方法去歌颂人民警察大军;而是用了大军妻子和儿子的日常生活,暗喻了大军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大形象。整篇作品看似轻松,却是在文字背后让人泪流成河。

侯老师在开篇让“香草”在丰收的季节里轻快地出场,然后却被儿子的呼唤拉回现实。这样的转折是让人猝不及防的,立刻读者的心就被揪住了。然后让一个有爱的母亲——告诉孩子要学会感恩;一个懂事的儿子——他是母亲未来的希望,就在一来一往的对话中出现在读者面前。这样一个讲述故事的方法,很有画面感,让人如临其境。那么没有‘出场’的警察大军,却时刻出现在这对母子的身边:他像稻草人一样、他睡了、他答应的事没做,都让人理解了为什么香草认为他是该好好歇歇了。

候发山老师这篇作品用“稻草人”做题目,整个内容也是围绕着稻草人的精神去写的。这样借喻的手法很有亲和力。《稻草人》这篇作品泪点频多,却又让人荡气回肠,尤其是后面支书带着众人帮助割麦的情景描述。稻草人没日没夜地站在大地上,为农民护住丰收成果,自己却任凭风吹雨打而一无所获。这样的情景,多像我们那些日夜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察同志们,怎能不让人肃然起敬。

当我读完了这篇作品以后,既被母子之间的真情所感动;也被朴实的村民们所感动;更被懂事的孩子所感动——虎父无犬子!我觉得这样的作品一定会激发每个读者内心深处善良;激励更多的人像警察大军一样为百姓付出青春;像香草一样敢于承担生活重担;像朴实的村民那样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我很喜欢候发山老师这种双关语的写作方法,因为可以促进我去寻找文字背后的意境,从而提高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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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书心得100字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篇二</h3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字 名著的读书心得1000字篇三</h3

《荆棘鸟》读完了,不免有些感慨,读这部书和其他的著作不一样,我不是完全奔着情节去的,而是在阅读中分析作者的写作手法,和现在的通俗小说的写法做以比较。

首先,作者用大段冗长的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衬托情节,如果放在中国当今,许多作者是读不下去的,但在这里,真实细腻的景物描写和人物心理描写,让人并不感到烦。

在情节构造上,并不是完全靠冲突来吸引读者,例如写到阿尔夫和麦基去澳大利亚珊瑚岛偷情,我合上书本,为它设立了若干个结果,我设想他们在偷情的时候会被陆克莱撞上;我又设想其他的游客认出阿尔夫神父;我甚至设想阿尔夫神父灵魂出窍……但最后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们在岛上平安度过了蜜月期,这个和现在文学创作的手法完全不相同。

读到小说最后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在信仰和爱情的取舍中,阿尔夫选择了信仰和仕途,而麦基选择了爱情,甚至麦基有些排斥宗教,作者硬着心用戴恩的死,把阿尔夫从宗教拉回到爱情,是一部讨论信仰的小说。就像印度电影《小萝莉和大叔》,到了影片结尾,我们才发觉是一部政治电影,这也是作者高明之处吧。

阿尔夫死去之后,我拒绝读后面的部分,我觉得这是作者画蛇添足,本来全篇描写麦吉一生的爱就很圆满了,其他部分都显得有点多余。

所有的人物中,卢克的设计是最完美的,卢克是一个狂热的劳动者,一个完全的利己者,一个吝啬地把钱能榨出油的人,但有着和阿尔法夫相同俊美的外表,他穿着小短裙跳舞的情节,让人着迷,但又不免感叹,上天真有些暴殄天物,让这么一个美男子成为一个有残缺的人,小说的最后,他不知所踪,也可以理解,小说写到最后,线头有点多,往往婉不起来。

和琼瑶小说不一样的是,琼瑶的小说里描写的男女主角不是极致的漂亮,只因为爱情到了极致,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漂亮起来,但这部小说阿尔夫和麦基都是极致漂亮的人,从写作者的角度来看,用精致的面容和健美的身材来诱惑读者的不是写作者的上策,这也是我感到小说很遗憾的一个部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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