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六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感悟,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感悟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感悟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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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主人公叫几莉。那个被人唾弃汉奸叫邵之雍。

看完了心情有点怪异,说不出是沉重还是纠结。

沉重是因为作为旁观者看到一代才女的半个人生过得太不如意的一幕幕。。。

纠结是因为所有的一切也都是她自己的选择,有因自有果。可是世间没有如果。。。。

看完了我有着太多的不理解:

不理解她对亲人的冷漠,竟然卖掉了她母亲临走时留给她的一副翡翠耳环,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不想再想起她的母亲和弟弟,因为难受。这完全和现在的睹物思人的情感有着很大区别。也许是我生活得太幸福了,无法去感受她那时的心里吧。

不理解她明知邵之雍和别的女人有染,却还依然在自己的世界里等他。不理解邵之雍竟能够坦然的把小康小姐的照片拿给她看。不理解她看后也丝毫没有什么态度,不像别的太太一样撕得粉碎,还可以微笑的还给他。。。却在自己的世界里去猜测他和别人的总总。

这本小说在发表之前,张爱玲的人生经历一直是一个迷,但是看后却希望这一世都不是真的。这样的一生怎么会写出那些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呢,甚至还有很多被改编成电影,话剧和电视剧。我没看过她写的小说,但是看过电视剧版的《半生缘》。是演员太美了吗?还是什么,让我总觉得是很好的,虽然结局有点悲。

自传与小说的区别就是,小说可以凭借作者的构思可以悲,可以喜。如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无数次的修改。而自传太真实。没有小说的浪漫,也没有小说的连贯思路。

就像读张爱玲的这本《小团圆》,因为由太多的真实故事组成。有些故事因为相差有段时间,或是讲起某段故事又回想起曾经的事来,又要记上一笔,所以看得有点乱。看完某个段落后要仔细算一下时间,是哪个时期的事。一句话里有两个“他”或“她”我有时都无法去肯定指的究竟是谁。这里应该是我的理解能力太差了的缘故。

总之我很难把张爱玲的成就和她这一生划上等号。他的成就太完美,甚至完美到天堂里,但是他的一生却太低沉,太无奈,甚至低到地狱里。这里的地狱不是罪恶,而是痛苦。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二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小团圆>>,不管书的前言里面怎样引证仅仅是小说,我却看到了张爱玲的真心,她絮絮叨叨地回忆,她的欢喜与哀愁,自省,再平常不过的真心,小团圆读后感。因为作家对小说的构思总是会留下过于完美的痕迹,而写自己的经历,却不会去费尽心力想象推理,只是让那些人物铺叙在纸上,所以结构会不符合常理,所以叙事顺序会颠倒反复,所以感情会时而鲜明时而矛盾。

在张爱玲写的文章里,那种冷眼旁观的态度,在《小团圆》里亦冷眼旁观了自己。有些不忍看下去,那种压抑后习惯性的平静不是人人能体会理解,能拿出来当笑话说给他人听的。张爱玲的人生没有过团圆,她的心里亦不渴望团圆,因为出生以来碰到的人和事都是破碎的。破碎的父母亲、破碎的亲戚家族,破碎的亲情友情,破碎的爱恋,甚至谈不上有过一个完整的家庭。父亲,她一直在乎着却从来不在乎她,母亲,在她不再在乎的时候在乎她起来,没有团圆过。亲戚姑母一直住在一起,却形同外面的租约关系,经济上aa制,感情上也aa制互不吐露心声。终于懂得了爱情,在一个视感情为儿戏,时时把其他女人挂在嘴边的汉奸那里,收得一根灰盘烟蒂,单张随意写成的约,失去纯真少女全部的梦想和她不屑世人皆替她在意的声名,读后感《小团圆读后感》。

张爱玲有过一刻的幸福,那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出现在《色戒》中,亦写在《小团圆》里。虽然没有找见那个真爱我的人,却再次被这句话打动了。女人的爱往往是一种感觉,并非爱一个人,而是爱被人真诚爱着、真正重视的那种感觉。不曾被重视过的女人是悲哀的。张爱玲幼年及至长成,都是大家族里的边角料,她内心深处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累赘,所以不曾对任何人依赖,总是算计着是自己欠别人多一些,还是别人欠自己多一些。生活在被奉为小公主小王子的现代独生子女是无法体会的吧。从小就觉得自己多余,保护自己还来不及,学会谨慎生存还来不及,又有什么样的闲情逸致去爱其他的什么人呢?她冷眼旁观家族来来往往的过客,致使笔下的男女亦冷静算计彼此的身价。直到胡兰成的出现,她纵然想放开地去爱,又怎么学得会放开呢?所以她收藏自己爱的感觉,很久之后才表达出来,她亦收藏妒忌的感觉,

在胡兰成告知与其他女人的故事时,她还要在心里替他辩解,认为他们身体上还是清白的。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渐渐知道不是的,或者,只有当时当景是的。所以后来也逐渐鄙夷“完全不管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胡兰成,即使后来有暂时相聚的男人,也没有真正去爱,因此所有人的离开,她都脱胎换骨似地看得很淡。

小团圆,或许是张爱玲心里将一生所遇见的人和事都记录在纸上,让这些逝去的人再次和她团圆了吧。我没有把它看成是小说,亦没有

看成完全的自传,只是一个人在时过境迁之后,对往事点点滴滴的回忆吧。没有太多的震动、悲哀,人的一生不是都要经历许多的吗,谁又能说自己没有故事,张爱玲的故事最为曲折?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我们一生所经历的,又会在哪里团圆?

还有一句颇为感动的话。“只有白纸上的黑字是真实的。”所感相同,所恨亦同。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三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四

《小团圆》结构显得有些儿乱,不过还是张爱玲一贯的风格:作品气氛总是充满着讥讽,那样的不屑,那样的冰冷,似乎作者是跳出三界外在看世界看人间。很独特。她的作品没什么大东西,而这些小东西又似乎不能深想,很哲学。她和她的作品,总是让人心情很沉重,很忧伤。

《小团圆》里有几段话我非常喜欢:

国家主义是二十世纪的一个普遍的宗教。她不信教。

国家主义不过是一个过程。我们从前在汉唐已经有过了的。

这话人家听着总是遮羞的话。在国际间你三千年五千年的文化也没用,非要能打,肯打,才看得起你。

但是没命还讲什么?总要活着才这样那样。

她没想通,好在她最大的本事是能够永远存为悬案。也许要到老才会触机顿悟。她相信只有那样的信念才靠得住,因为是自己体验到的,不是人云亦云。先搁在那里,乱就乱点,整理出来的体系未必可靠。

先搁在那里,乱就乱点,

的体系未必可靠。——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张爱玲的《小团圆》有些乱呢?到底也没整理个完完整整?但这毕竟是靠得住的她自己体验到的,所以还是让人动容的。

看这本书满目的惆怅与忧伤,只见别离不见团聚,为什么叫《小团圆》呢?难道是情感终有了个了结,哪怕是分离,也要呼之为团圆么?也许就是这样的不圆满,才呼之为小? 张爱玲说,写出来,总会有一个看得懂的人。我想,我大约不是那个看得懂的人。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五

张爱玲的遗作《小团圆》今年四月在内地隆重登场了,在这久不见天才的文坛里倒称得上是盛事一件。十二岁时就开始读她的书,她最后一部作品,我自然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欣欣然在网上定了她的书,很喜庆的封皮,看了让人眼前一亮。

书是周一送到的,这两天赶着做实验,但还是忙里偷闲抓紧时间看完了。我看书的速度一向奇快,而且只要捧着书不看完绝对不愿撒手。书是终于看完了,但很是惆怅,说不出的滋味,从心底里怜惜这个女子。书是她一贯的嘲讽口吻,像个冷漠的人,站在云端看俗世,看人情世故,看骨肉亲情,看所谓万转千回后的爱情,一切都完全幻灭了,还试图抓住一点什么,其实什么都没有,幻灭了其实就是幻灭了,爱玲心里清楚的很,我透过书本看到她嘴角的一丝冷笑。

书名叫做《小团圆》,其实只是一个空心的圆圈,空荡荡地圈住逝去的时光,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你找不到起点自然也找不到终点。所谓小团圆,是爱玲回首往事三十岁前的盘点,是一场接一场考试之间的噩梦,是从睡梦里醒来的她絮絮叨叨讲给自己的一个故事,本不想给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看,但踌躇很久却也终不忍心销毁,把两难的选择留给后人,她躲在云端吃吃的笑。你们不是总盼着万事都有个大团圆嘛,我偏偏叫它《小团圆》;你以为小团圆就真的是团圆嘛,那只是个镂空的圆圈,什么都没有剩下。

倒只剩下一些居心叵测的闲人在圆圈外晃悠,试图看看才女笔下的花好月圆,郎情妾意,然后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一说“汉奸之妻,人人可戏”的花边新闻。爱玲,我扭转身为你掬一把热泪,你又是何苦来着,就算是一个人的孤寂,也该咬咬牙挺着,你的笔下自有烟霞,沉香屑里第一炉香的余香还烟雾缭绕,倾城之恋里流苏那低头一笑还没来得及抬起,金锁记里七巧还在凝望三十年前的那轮月亮,你又何苦写这劳什子的小团圆,白白让别人看了笑话。

文风明显是淡了,不再有以前的精雕细琢,心里嫌脂粉污了颜面,这一次,她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写。一出场就是浩浩荡荡一大批人名,她是存心要让那些看笑话的人看不下去,她冷冷的笑,双臂交叉放在胸前,头高高地昂着,她一贯的姿势。等着那些看笑话的人走开了,三十年前她的故事仍然在继续。洋派的母亲很漂亮,但却吝于伸出手拉着女儿一起过街,偶尔手指的触碰,母亲就皱起了眉头;父亲是典型的晚清遗少,空有名家的家世,却空荡荡的像个稻草人,躲在床幔的背后吸者,怒视着小小的孩子在他面前重复背一篇又一篇的古文,听到后娘的诬告,一脚一脚踢在那个倔强女孩的身上;违心的说更喜欢那个给她做衣服的烟花女子,因为二婶给她做的衣服是用旧衣服改的,小小的心里,多多少少是有些屈辱…

终于长大了,告别了悲惨的童年,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换钱了,和三姑二婶在财务上要分得清清楚楚,欠下的债是她心头的一道疤,寄人篱下的感觉,从来就没有离开这个敏感的女子,她活得很累,但生活就是这样,她无法选择。二十二岁,花一般的年纪,她可以自己选择了,是一个为日伪卖命的文人,她明明知道结局,却还是奋不顾身去爱了,把高傲的头颅低地很低,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可是她心是欣喜的,以为是碰到命里注定的知己,以为那个老男人的步伐会因为她而驻足。

谁知道不过是昙花一现,年轻的后面永远都有更年轻的,她以为自己二十二岁是风华正茂,足以取代他家里那两个年老的妻,谁知道武汉还有十六七岁的小周,小周之后自然还有那个千里护京的范美秀。滥清的男人什么时候少过,爱玲自然不能与半个人类为敌,却也终是厌了,扭过头去,不愿看那个和半只苍蝇一样让人恶心的男人。以后又碰到那个导演,终究还是一场云烟。

原以为是金光闪闪的金子,切开来看,却是一块稀土金属,在时光的氧气里一层层氧化,一层层剥落,多年后回首再看,原不过是一堆让人避之不及的灰尘粉末,风一吹就淡了,散了,远远望去,一个空空的圆圈。而关于联考的噩梦,依然一个接着一个。

《小团圆》,不过是爱玲自己讲给自己听的一个故事而已。

小团圆读后感悟100字篇六

在看《小团圆》之前,并未看过什么她的小说。而我所知道的张爱玲,也只是那一个与胡兰成有着旷世绝恋的人。

直至买回这本书,翻开前言,看到张爱玲的遗产执行人宋以朗先生写的话,才明白这本书的男女主角有着胡与张二人的影子,也有些张爱玲自传体小说的意味。

与我想象的不同,张的笔触细腻,且没有什么繁重的描写。只是我觉得文字有些隐晦——自然是要隐晦的,当时张爱玲并不想让别人看出文中的“邵之雍”就是胡,而 “九莉”就是她。一开始时,我认为一二章有些生涩,有些不明所以,读起来有点吃力——或许是还没有习惯张爱玲的笔风,也或许是因为里面人物框架太大。

但之后便开始感觉顺畅——也需要读书人的全神贯注。

好笑的是,《小团圆》共十一章,我看到第三章时才发现,第一章就已出现的人物“蕊秋”——我本以为她与女主角九莉同龄——其实她是九莉的母亲。我对我的后知后觉哭笑不得,只能在心里喊一声“天哪。”张爱玲并没有明确说明蕊秋与九莉的关系,并且九莉一直称她母亲为二婶,醒悟之后只觉自己该重新看一遍《小团圆》了。

自然,《小团圆》有她出色的地方。

有一次去朋友家,翻她买的小说,才看了开头便知结尾了,早已没了读下去的兴致,这时莫名想起《小团圆》,《小团圆》吸引我,它让我想接着读——这是神奇的一点,尽管我不知道原因。

看到《小团圆》最后一页时,我发现结尾和开头是同一段话,读起来感觉奇妙又特别。

我想,我需要多看几遍《小团圆》才会明白其中的某些东西,而这本书值得我一读再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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