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顺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简单说,就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为什么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二是残联为什么要承担托养服务工作,三是如何做好托养服务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就是要解决好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即为什么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这是一个再学习、再认识的过程。大家知道,xx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大举措。“十二五”规划与以往最大不同点,就是始终围绕着解决民生问题。规划建议提到要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调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建议”提出的“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三是特别强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这些要求进一步确立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十二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突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实现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和谐的基础作用。
从我们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认识来看,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今天,经过不断的摸索得出来的。我国的残疾人事业经历了一个由点及面、由易至难、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经过二十年的努力,残疾人康复条件不断改善,受教育程度日益提高,平等就业差距逐步缩小,保障力度持续增强,社会参与领域日益广泛。残疾人事业已经发展为涵盖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基层建设、文化体育等多项内容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残疾人总体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仍难得到有效满足,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成,仍有上千万的城乡残疾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年龄段的残疾人享有的保障与服务水平并不均衡。限于资源和服务能力,过去我们更多把力量集中在了见效快,相对集中的部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上,“广覆盖、广受益”始终没能完全实现。特别是城乡多万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困难突出,许多是老残一体,学校进不去、医院收不了,家庭供不起,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更是难上加难,已经成为残疾人群体中最为困难的部分。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对这部分残疾人痛苦的真切感受,是对这部分残疾人家庭苦苦期盼、社会高度关注的负责任回应。从国际社会上看,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都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解决的主要渠道就是提供托养服务。通过政府的带动,借助社会力量,把这部分最困难残疾人兜起来。这部分残疾人能不能得到托养服务,能不能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范围,能不能有一个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保障,关系到他们的生命健康权能不能得到起码的保障,关系到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这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和底线。所以,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决定的,而是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的客观要求,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
中央7号文件和国办19号文件提出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就是致力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民生至重则生民为暖。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我们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最终目的,也是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xx届五中全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这既为我们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坚定了我们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这个中心问题,不断提高保障与服务水平。
二、立足长远,拓展和夯实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和阵地
这个问题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各级残联要把托养服务承担起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也必将带来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也必然要顺应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大局,在发展理念、模式、路径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这不仅仅是适应外部形势的需要,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我们事业发展的宗旨和目的是要为残疾人谋利益,发展的动力和方向来自广大残疾人的现实要求。通过二十年的发展,残联的工作定位和职能角色更加清晰。对于党委和政府来说,各级残联是被赋予一定行政职能,承担政府工作任务的工作部门,我们必须承担起党委、政府在残疾人领域为民解忧、为民排难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来。从工作范畴来说,托养服务应该成为残联重要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对社会来说,各级残联又是为特殊人群服务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部门。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中,“代表”职能大家容易理解,“服务”则必然是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管理”也毫无疑问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对于残疾人来说,各级残联就是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的部门。比如说配发盲人的盲杖,为肢体残疾人量身订做的轮椅,以及其他各类残疾人个性化辅助器具的提供和服务,包括残疾人的各种康复、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等,都需要我们通过履行对残疾人事业的公共管理、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来体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要再学习、再认识。有些同志认为,由于条件所限,残联是不是就呼吁一下,让社会重视,推动其他部门来做,我们做好沟通协调就可以了。这话表面上看没有错,但从出发点讲就错了。为什么?因为作为特殊群体的代表服务部门,各级残联对残疾人最了解,联系最密切,最能感受残疾人的疾苦。残疾人托养只是个简称,不是简单地“一托一养”,不是把人放在屋子里面有吃、有喝、有床睡觉就行了。托养服务涉及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的专业服务,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的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形式。如果我们光说不做,只在那儿喊口号、提要求,不拿出自己的服务载体和实践经验,不拿出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必将在这个问题上失去话语权。我们绝不能成为只会给残疾人挂缎带、披红花,给他们逢年过节送桶油、送袋米的形象组织。在残疾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必须旗帜鲜明地担当起为残疾人服务的职责,必须在这个领域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承担起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的根本原因。
三、开拓创新,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第三个问题就是要解决怎样才能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问题。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居家托养服务广泛实施、日间照料机构得到较快发展,建设了一批残联主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作模式的全日制托养服务机构,还带动了一系列政策制度的探索和突破。前年开始中央财政三年投入6个亿专项资金,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带动了地方20多亿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三年多来,这项工作不仅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受到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衷心拥护,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也增强了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但总体看,残疾人托养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整体需求、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期待相比,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相比,无论是服务机构建设、公共财政投入、专业队伍培养、服务能力建设,还是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等都明显滞后,标准规范有待完善,必须不失时机地把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建立制度、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当前,一些同志还存在畏难情绪,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缺乏自信心。“xxx”期间,我们在实施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时,也有很多的顾虑,担心有没有条件做、能不能做好。但是想到那么多的残疾人居无定所或住在危房,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一咬牙也就做起来了,现在看来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之所以举这个例子,就是要说,我们千难万难也都是工作层面上的难,再难也难不过残疾人生活上的艰难。只要我们怀着对广大残疾人的深厚感情,抱着带领残疾人共奔小康的坚定信念,我们就一定能想出办法并把这件事情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们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战略机遇期,中央7号文件要求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国办19号文件提出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只要我们科学规划并不断细化方案,各级党委、政府一定会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开展。这里,我讲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逐步搭建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框架。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必须立足于残疾人数量多、分布广、需求差异大这一现实,着力搭建服务对象侧重点不同、服务内容相互补充、发挥作用相辅相成的多层次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既包括以政府扶助、社会化服务进家庭为基本特点的居家托养服务,也要有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还应建设一批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托养服务机构。逐步形成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机构托养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多元化服务。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制度。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残疾人托养和托养机构的概念,并历史性地提出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中央7号文件、国办19号文件更是从体系建设的高度,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了积极有利的政策支撑。但托养服务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几年,我们要努力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投入、税费减免、岗位补贴、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以及对托养机构水、电、燃气、供热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通过制度保障,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重点是要明确服务哪些残疾人、解决如何服务的问题;关键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用规范管理促进持续发展,坚持用科学标准提高服务水平。针对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建立起一套科学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按照行业管理的专业要求,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良性运转。
四是努力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
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有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作为保障。首先,托养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政府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财政资金应是主渠道。无论是机构建设,还是运行保障、服务补贴都要依靠各级财政、主要是地方财政的投入。中央财政的投入主要是扶持和引导作用,其次,由于残疾人托养服务涵盖的内容较广,既有教育的服务,也有康复的功能,还承担着辅助性劳动就业等任务,也可以在这些领域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渠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促进托养服务、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就业训练、技能培训等方面更要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三,在争取政府投入的同时,我们也要努力吸引社会力量和各种慈善资金的支持、积极拓展和开辟残疾人辅助性劳动产品的市场,还可以根据残疾人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偿或低偿服务等措施,多渠道解决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保障问题。
五是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必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方面,要逐步把残疾人托养服务岗位纳入为国家标准职种范围,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从事托养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再次,要发挥我们的自身优势,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就业服务、文体教育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与残疾人托养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相结合,扩大融合交流和团队、小组优势。最后,各地还应致力于开发托养服务领域的社工岗位,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积极把托养服务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领域,使志愿者服务成为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重要力量。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各级残联的工作重心必然要向残疾人社会保障领域倾斜,必然要更多地关注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养老等基本民生问题,必然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方面政策制度的研究探索。中国残联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教就部单独设立社会保障处,目的也是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无论是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考虑,还是着眼于整个社会保障业务的开展,各级残联都应配备专门的人员力量,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