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在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在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工作的基本思路作专题发言。
一、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促进依法经营工作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化工、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干部遵纪守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总之,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公司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推进依法经营和遵纪守法,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改革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
二、公司系统在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来看,有些单位在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屡禁不止。2004年,集团公司针对某企业“小金库”被检察机关罚没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在公司系统进行全面清查,并于同年6月和2005年3月,先后对两家单位存在的“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通报,但仍有个别单位心存侥幸,危及集团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形象安全。去年年底,集团公司对某企业存在的“小金库”问题进行查处,给予当事人及企业主要领导党纪处分,降职使用,并在公司系统进行了通报。今年上半年,又严肃查处了某企业“小金库”问题,给予行政主要领导记过处分,给予主要责任人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岗位。
归纳起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企业领导和部门对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认识存在偏差,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对惩防体系建设重视不够,甚至片面地认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工作中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有的企业经营决策层和主要负责人大局意识不强,热衷于“小团体”利益,搞违规操作,容易产生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教育措施不深入。有的单位满足于面上的宣传和原则性的要求,联系员工特别是有业务处置权的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实际不够紧密,在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方面还存在差距,廉洁从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是制度执行不顺畅。近年来,集团公司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经营管理的制度,大力加强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化、监督的程序化和制度的科学化建设,基本上形成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单位落实制度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削弱了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监督体系不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到位。有的企业领导忽视内部监督控制,监督管理体系开口太多。有的企业职能部门自我监督、自我控制意识不强,往往只管理不监督。有的企业监督部门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或者在监督中单打独斗,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依法经营、遵纪守法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集团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主题实践活动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紧密结合,互为推进,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立依法经营的长效教育机制。廉洁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将廉洁的理念与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融为一体,能够有效抵制腐败文化和一些所谓“潜规则”对企业的侵蚀。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示范、导向、渗透、教育功效,为提高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意识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教育为先,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荣辱观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爱岗敬业教育。要大力开展企业倡廉、家庭助廉、员工守廉活动,不断深化内涵、创新载体、拓展领域,运用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进道德自律和行为规范,在企业上下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和“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2、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健全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效能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效能监察是提高企业效能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重要途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增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提高实效性”的要求,继续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效能监察。主题实践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抓住查找出的问题选题立项,深入剖析原因,督促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根据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的需要,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中,特别加强有关经营管理、监督约束方面制度的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程序,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职位禁入等规定,努力形成“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监督制衡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遵纪守法。
3、提高信访办案水平,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防控机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要重点查处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以及经营管理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和商业贿赂等案件。对虽然存在违纪行为,但能够在本次活动中认真自查并整改到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可依纪从轻或免除处理;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悔改的违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和信访举报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的整改建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集团公司履行“三大责任”、提升“三大业绩”、确保“四个安全”、落实“四个着力”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