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2005-2010)
一、序言
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作为信息化前沿的档案部门,已经面临着信息爆炸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强大压力,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已经成为档案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工作者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管理档案的重要性,正在探索一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道路,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与运用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的内容。
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十五”计划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唯一一个专项规划。在“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
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省、直辖市都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陆续启动了大规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例如上海、广东、山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在目录中心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自动化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政府形象。
海南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政策支持、建设资金等各种原因,以至于现在已经远远落在了其它兄弟省市的后面。为此需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纳入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各级政府机关网络、硬件、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使档案部门也在海南“信息智能岛”的战略目标中占有一席之地,作出自己的贡献,发挥档案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核心信息的独特意义、作用和价值。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智能岛”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
“九五”以来,海南省档案局(馆)就开始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开拓,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着眼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省档案局(馆)初步建成了“三网一库一站”,“三网”即建成了90个信息点的局域网,按照物理隔离的要求,分别联通了党政专网、公众信息网;“一库”即建立了档案基础数据库,现有档案目录数据80多万条;“一站”即开通了海南省档案信息网站——“琼兰阁”,为档案政务处理、档案宣传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供了新的阵地。各市县档案局(馆)结合实际,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规划、领导和投入,市、县档案局(馆)都开通了档案网站。县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明显提高。
㈠档案信息资源情况。
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档案馆29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9个,专门档案馆1个,部门档案馆4个,企业档案馆2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3个),馆藏1733个全宗,36.08万卷档案,音像档案974盘,照片档案5.27万张,电子档案264(盒、张)。通过开展档案馆达标升级活动,各档案馆馆藏的档案、资料基本上都经过规范化整理,编制了案卷目录、卷内目录、专题索引、专题卡片等各种检索工具。已录入计算机的档案案卷目录有12万多条,文件级目录近150万条,约占馆藏档案著录任务总量的15%。
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156个,室藏31.11万卷档案,音像档案31626盘,照片档案2.95万张,电子档案1318(盒、张)。各单位已普遍使用计算机编辑、打印文件,每年有大量的电子文件在计算机中产生,而这些已经存储在磁盘上的电子文件,经签发打印成正式的纸质文件后,多数未能妥善保存,有的虽有保存,但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人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的浪费。据调查,在省直单位中,有近10%的单位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文件归档采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的方式;有少量单位在纸质文件归档的同时开始收集电子文件,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始这项工作。
市县属机关、企事业档案室2300多个,室藏档案约60万卷。除极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
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拥有计算机145台,服务器7台,复印机29台,中央空调3套、分体空调机109台,去湿机42台,消毒设备9台。海南省档案馆九十年代中期建设了一个完整的局域网,全局接入点90个。由于服务器购买较早(1996年),配置低、性能差,根本无法满足今天大型应用的需要,不能承载大型数据库和海量业务数据,更不能运行依赖于高性能服务器的网络应用。安全防护设施几乎没有,档案数据保密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
市县级档案馆硬件建设较差,各级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过少,档案信息化建设没有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档案事业发展计划,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未有档案信息化建设成分。除海口、儋州、澄迈等少数几个市县外,大多数市县都仅配置一台计算机,而且档次很低。有5个市县档案馆没有复印机、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18个市县档案馆中,仅有3台消毒设备。
省属厅局单位档案室设备配置情况相对较好,省属机关、企业事业档案室拥有电子计算机167台,服务器17台,复印机60台,分体空调机171台,去湿机95台,消毒设备为零。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的单位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目录。部分单位档案部门的计算机与单位的办公或业务计算机网络连接,个别单位档案部门已经实现了文件、档案管理自动化,做到了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即时提供利用。
㈢人才队伍情况。
从1998年开始,省档案局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操作技术知识培训工作,全省大多数档案局(馆)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受过培训。通过培训,各级档案干部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计算机知识不断丰富。
据统计,目前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中,专职人员257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79人,占31.73%,中专以下人员67人,占26.07%。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中,专职人员115人,大学本科以上30人,占26.08%;中专以下人员22人,占19.13%。
全省共有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7人,仅占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中专职人员的3.11%;馆员26人,占10.12%;助理馆员以下初级职务73人,占28.40%。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大部集中在档案局(馆),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不足20人。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专业人才廖若晨星,现职档案人员中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仍不多,尤其是既懂档案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少。部分市县档案部门由于没有人才,现有设备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㈣标准、规范建设情况。
海南省档案局在长期的档案工作中,按国家档案局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还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完善和形成了一整套地方档案工作标准,很好地规范和保证了全省档案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近两年来,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形势需要,省档案局先后制订了《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并与省信息产业局联合转发《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对全省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现在又在抓紧制定《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机关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标准》、《海南省机关档案数字化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但从总体上看,这些规范、标准仍偏重于档案业务本身,在档案信息化方面的标准制定上则存在很大不足,使档案业务和信息化之间产生脱节,影响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三、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我省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建设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政务外网建设为基础,加快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管理与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网络化,档案管理工作自动化,信息管理法制化。2010年以前要达到以下目标:
㈠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全面完成档案基础目录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省档案目录中心;
㈡依托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设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文档数据中心,使文档数据中心成为本级党委、政府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内首先在海南党政内网上构建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为省直机关各用户提供电子文件的归档、查询、利用等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的资源共享。海口市档案局也应在近两年内在市党政网上建立“海口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
㈢对现有各级档案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市县档案馆主页全部实行独立域名管理,并上载开放档案目录及现行公开文件,全面提升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络的质量和水平;
㈣在我省电子政务平台上构建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的接收平台;
㈤在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下进行“三网一库”(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社会公众网、档案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和海口市数字档案馆,使社会公众获得“一站式”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内部局域网,主要是局(馆)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公文、信息、会务、督查及档案采集、整理、管理、鉴定、检索、编研、利用、数字化等主要业务网上办理,为最终实现“数字档案馆”铺设道路。
行业广域网,就是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工程,建立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服务及与全省各市县档案局(馆)联网的全省档案信息资源专网,实现省直机关内部网间网的横向互联和信息共享,同时与各市县档案馆、档案室之间纵向的政务信息传递、数据传输和资源共享等。
社会公众网,就是依托各级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局(馆)省级档案门户网站,在网上发布公共信息和档案信息,力求在解决网络安全和保密问题的基础上,在互联网和系统专业网上进行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和现行公开文件的网上查询和浏览服务,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程度,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及对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管理。
档案数据库建设,就是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最新标准规范和数据格式,建设一批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群,如档案目录数据库、原文信息数据库、典藉史料数据库、各种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等,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
㈠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⒈提高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到2006年底,海南省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普遍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到2010年底,省级机关档案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率要达到100%,市级机关要达到80%,县级机关要达到60%。
⒉建设和完善计算机局域网。目前,海南省档案馆和海口市档案馆已建成局域网。到2005年底,三亚、儋州两市档案局(馆)建成内部局域网,其他市县档案局(馆)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建成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也应积极建设内部局域网。
⒊接入党政网平台。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档案部门的局域网要按规定要求接入市、县党政专网,并通过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省档案馆互联互通,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⒋逐步添置档案数字化设备和软件。各级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应当购置扫描仪、音视频数字转换设备、档案管理软件等,适应档案数字化实际需要。
⒌提高档案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各级档案局(馆)应当加强对库房温湿度监测与控制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等信息化改造,提高档案保护、技术装备的自动化程度。
㈡全力开展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
⒈加快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提高档案目录数据的质量。到2007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建立馆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级机读目录数据库和文件级机读目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省档案目录中心。市档案馆每年录入条目不少于10万条,县档案馆每年录入条目不少于5万条。从2005年起,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接收档案进馆时,应同时接收符合要求的机读目录,没有机读目录的档案应补齐著录条目,否则不予接收进馆。
⒉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级档案馆和机关单位档案室要有步骤地开展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制定馆(室)藏档案数字化计划,安排适当投入,逐步开展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立符合质量标准的档案全文数据库。
⒊稳步推进档案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对录音、录像、照片档案进行数字化,建立一定规模的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5年底,省档案馆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分别建立语音、视频和静态图像数据库,并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研究,争取成为全省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示范基地。有条件的市县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以及机关单位档案室也应当尽快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建设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7年底,各市县档案馆都必须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数字化任务。
㈢筹划建设省、市数字档案馆。海南省档案局要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安排,在2005年内提出《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建设技术方案》,争取纳入次年的省级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予以实施,逐年完成。海口市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工程也要同时启动,力争早日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有:
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抓四个平台建设:
⑴数字档案信息传输平台建设。网络传输平台主要由局域网络、党政内网和国际互联网络三个平台组成。局域网络平台,承担数字档案馆内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利用等主要业务工作。党政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县委、政府计算机中心,实现市县档案馆与进馆单位档案室网络连接,通过省党政内网的光纤主干线路将全省档案网络连成一个整体。市、县档案馆必须与本地信息部门配合,使档案馆的布点工作顺利完成。国际互联网络平台,是数字档案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外部网络平台,承担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等工作。
⑵数字档案信息采集平台建设。主要建设电子目录采集平台,全文数据采集平台等,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目录采集平台主要承担馆藏各种档案资料目录数据的采集,进馆单位数据采集等工作。全文数据采集平台主要包括馆藏纸质档案采集、电子档案数据采集、照片档案采集、多媒体档案采集、资料信息采集等平台。
⑶数字档案信息存储管理平台建设。存储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馆内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器、全文存储管理服务器、磁带备份系统等设备,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存储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⑷数字档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一是馆内应用平台建设,实现数字档案信息的查阅利用、编辑研究等功能。二是国际互联网档案信息发布和在线利用平台建设,即档案网站建设,提升现有档案网站的功能和质量。三是政府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主要用于接收电子政务产生的电子公文数据,接收通过机关档案管理系统整理完毕的电子档案数据,开展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工作。
⒉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方面,抓三个类型的数据库建设:
⑴档案目录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存储著录标引产生的以二维数据表方式存放的档案二次文献,主要包括档案资料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字档案馆目录数据库主要数据来源包括馆藏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各进馆单位档案目录数据。
⑵全文数据库:主要包括纸质档案资料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文本数据,移交进馆的电子档案数据,重要资料信息数据。
⑶多媒体档案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照片档案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数据,馆藏录音带、录像带数字化后形成的多媒体信息。
㈣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⒈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组织宣传、贯彻国标《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和国家档案局6号令《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工作,加强分类指导,使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样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
⒉开展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试点。按照文档一体化原则、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存的原则、确保网络安全的原则,以及机关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同步发展的要求,2005—2006年,在三个以上省直机关、五个以上市直机关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试点。至2010年底止,有20%的省直机关建成数字化档案室。
⒊继续进行《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研发,争取在2005年底前完成软件定型并予以推广,以满足机关办公自动化对文档一体化管理的需求。
⒋抓紧构建省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省档案局(馆)利用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的建设,在2005年初,进行有关调研、设计概念模型、制订政策框架、设置与发布电子文件标准,建立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利用电子文件提供有效服务。对电子文件海量存贮与安全保管技术进行研究,使得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环境中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像纸质文件一样得到永久保存。至2005年底,初步建成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
㈤加强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
⒈继续推广先进、实用的档案管理软件。按照“相对统一、标准通用”的原则要求,在全省推广应用《琼兰档案管理系统》、《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等档案管理软件。
⒉建立文档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各级档案局(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建设,对文档一体化应用项目提出需求分析和设计要求,做好文档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衔接。实现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融合。
⒊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各级档案局(馆)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和政府上网工程。各市县档案局(馆)均应对现有档案公众网站(主页)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更新,尚未获得独立域名的市县应在2006年底以前办理独立域名,自主进行管理,并且要有计划地上载开放档案目录以及已公开的文件、档案全文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文档信息服务。
省档案局(馆)于1999年开通公众网站——“琼兰阁”后,在2004年又开通了党政网站,并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上载。有条件的市、县也应积极开通党政网站,为机关工作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和专业主管部门建立的档案网站,要与海南省档案馆网站相链接。
充分利用和发挥档案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要将海南省档案网站——“琼兰阁”建设成具有海南特点,档案特色,较高水平的门户网站,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档案信息服务。
㈥抓紧档案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建设
⒈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法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加快研究和制订我省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公开和上网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
⒉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各级档案部门都要学习、宣传与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省档案局结合全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海南省地方性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在今后几年,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优先制订本地区电子文件归档及档案信息采集、交换、整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建立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
“十一五”期间,急需制定的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标准有:
⑴《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地方标准)
⑵《各类档案数据库结构标准》(地方标准)
⑶《档案数据交换格式》(地方标准)
⑷《网站资源归档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⑸《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⑹《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⑺《录音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⑻《录像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⑼《数字档案馆设计与建设规范》(行业标准)
⑽《档案管理网络安全标准》(行业标准)
⑾《档案文件开放控制办法》(行业标准)
⑿《数字化声像档案著录规则》(行业标准)
⒀《多媒体信息采集操作规程》(行业标准)
五、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在信息化时代,档案信息将日益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拥有越来越现代化的手段,所处的技术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面临的仍将是艰苦的工作,如档案信息资源的组织、整理、加工与建库等,在网络化、一体化过程中,还将会涉及资金、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数据安全等问题。因此,实现档案信息化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㈠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者的信息化意识,正视信息化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加深对“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的理解。各级档案局(馆)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融于业务监督指导、目标管理、执法检查等活动之中。
㈡纳入发展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档案部门应围绕“三网一库一站”和电子文件管理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总格局。档案信息化要纳入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争取财政投入并保持适当增长比例。
1.要根据国民经济增长幅度,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以缓解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2.认真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经费预算。
3.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统筹合理使用,引入信息化工程监理机制,加强相关项目的前期研究和可行性论证。
㈢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各级档案部门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把档案信息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确保管理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靠,防止档案信息失密、泄密和丢失。
⒈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完善的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系统管理员、信息安全员的培养、使用和考核,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
⒉分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管理。抓紧构建省馆局域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在2005年内要确保完成省馆局域网络防火墙建设,使之成为全省档案部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示范工程。
⒊加强数据库管理,采取脱机备份等有效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⒋加强档案网上利用的身份认证和密钥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网络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所有上网信息的发布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
⒌开展信息安全和信息法制教育,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防范、打击计算机与网络犯罪。
㈣优化专业结构,抓好队伍建设。
档案工作向前发展的趋势,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结构提出了新要求,即一方面需要大量的信息处理人员,信息分析与研究人员,数据库生产与维护人员,计算机软件、硬件人才,网络环境创建与运行维护人员,信息服务人员等;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带动了整个社会和技术的进步,使档案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技术层出不穷,因而对档案工作人员自身知识的补充与更新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工作现代化不仅取决于工作人员原有的知识与水平,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知识的补充和更新的速度。面对人员需求上的这一变化:一是档案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在职人员可进行在职培训或出去深造等各种形式的再教育,特别是各级档案局(馆)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必须接受有关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培训,以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其次,单一的人员结构已不能满足档案工作现代化的需要,档案管理不仅需要档案专业人员,同时还需要信息技术、计算机、数据库、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因此,应注意引进这些方面的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复合型多层次的专业队伍,以适应档案工作现代化的需要。各市、县档案局(馆)在近年内,要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并对他们进行档案专业知识培训,使之成为档案、计算机复合型人才。
㈤加强与档案信息化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
档案信息化的应用和发展离不开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的支持,要逐步研究和完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如信息技术人才政策、行业信息应用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标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健全,信息化建设必将在政策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因此要深入学习研究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政务公开、信息资源保护、企业信息化、信息产业、信息安全保密、知识信息产权、信息市场管理、信息产品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学习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我省档案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推动我省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法制环境的保障体系。
加强档案信息化发展软科学课题研究,提高信息化建设决策水平。发挥有关学会、协会、机关、团体的作用,请一批专家、顾问和有专长、有经验的科技人员深入研究档案信息化发展的思路、模式、体制、机制和法制,以及系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㈥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领导、指导、检查与督促。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档案部门的重点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信息化建设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把档案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与党委、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结合起来。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信息部门的支持。各地领导和信息部门要把档案的信息化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发展。
各级档案局(馆)要建立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或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与各单位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各单位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分类指导。同时,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到档案执法检查、档案年检、档案工作评估、档案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中去,经常进行评估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