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2004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强化信访意识 深化机制创新
全力构建涉诉信访工作大格局
--我院在2004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强化信访意识入手,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了着力抓好信访接待,重点建好长效机制,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的信访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长期以来,我们中的不少同志对信访工作存在一些片面认识,认为申诉信访是审判工作的附属物,重审判轻信访的倾向比较明显,甚至认为群众申诉上访是故意刁难找岔,是无理蛮缠。思想认识的偏差,制约了涉诉信访工作开展,当事人的申诉信访给法院工作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和包袱。面对信访总量日益增多,重复访、越级访直至进京访愈加突出的严峻形势,我们一方面感叹信访问题是“天下第一难事”,另一方面又几乎陷入了难以破解的被动局面。在这种彷徨与困惑中,2003年下半年,我院党组通过深刻反思,从如下四个方面对涉诉信访重新定位。
(一)申诉信访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公民享有申诉、控告的权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打官司”,寻求的是司法救济,是不得已之下的艰难选择。当事人对生效的裁判不服而申诉信访,不仅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且绝大多数是为了公平与正义,而不是刁难蛮缠。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体恤当事人的困难,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司法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涉诉信访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实实在在解决当事人反映的“申诉难”,切实处理好来信来访,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三)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因其申诉得不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就可能缠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引发不稳定因素。人民法院通过信访工作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就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保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是事关法院形象的大事。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的认识和评价,往往从关注个案开始。如果个案审判和执行中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无理申诉得不到及时驳回终结,就势必贬损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在这个意义上讲,信访是衡量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做好信访工作是法院的形象工程。
基于以上认识,今年以来我院党组把涉诉信访工作视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了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院整体形象,事关司法为民成效的大事来抓。
二、着力抓好信访接待,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涉诉信访具有诉讼性、司法性和多样性等特点,一般虽因个案而起,但量多涉及面广,反映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涉及法院工作大局,需要各层次、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共同解决。据此,我院把信访接待作为强化全体法官的信访意识、构建大信访的格局、处理好信访的首要环节来着力抓,逐步建立了信访接待的“四化”机制。
(一)接待经常化。明确信访接待是立案庭的一项职责,设立了本院信访接待室和驻市委信访接待室两个信访接待窗口。把每周五上午固定为院长、庭长接待日,每月有一周的院长、庭长接待周,院领导和主要业务庭长轮流到两个“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并提前半年制订接待安排表,逐日分解到每位院领导和庭长,责任日前一天由信访室予以提醒,基本上做到了本院接待室全天候接待,市委接待周不缺位,真正敞开了信访的大门。
(二)接待专门化。为适应涉诉信访量多面广的要求,我们精选出从事过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的3名审判人员,担任专职信访接待员。同时针对涉诉信访特点,我院制定了《信访接待规程》、《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专门制度,开发了专门软件,对来信来访登记、案件分流处理、限时答复信访群众等各个环节规定了专门程序,实现了专人接待、专人审查、专人调卷、专门合议庭复查、专人答复,各个环节限时,信访接待实现了专业化运作。
(三)接待动态化。在认真落实院长、庭长接待日制度、庭长信访值班制度的同时,我们推行了信访情况每月通报和重大信访定期摘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议,专题分析信访动态,研究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我们还规定,凡新进中院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先从事信访工作一年以上;拟提拔的业务庭中层副职,先到立案信访岗位锻炼3-6个月,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动态格局。
(四)接待人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文明接待。在立案信访场所安置了空调,配备了桌椅、笔墨、饮水机、报架、老花镜等,还印制了多种诉讼资料供当事人免费索取,同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做到“五个一”和“六个平等”。“五个一”即对来访群众要有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茶水、一番方便,“六个平等”即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平等对待,生人与熟人平等对待,本地人与外地人平等对待,有人引见与无人引见平等对待,“穿皮鞋”与“穿草鞋”的平等对待,不吵不闹与吵吵闹闹的平等对待。此外,我们还设立了信访专项救助基金,院里每年拨款2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三、突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信访处理工作良性循环
涉诉信访不同于行政信访,它不仅具有诉讼性、程序性特点,而且还将长期大量存在。只有深入研究涉诉信访工作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每件信访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才能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循环。为此,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尝试:
(一)建立了严格的初信初访回复处理制度。正确、及时地处理初信初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第一步,可以防止来信转化为来访、初信初访转化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并进而形成上访老户。我们为此制定了《来信来访处理暂行办法》,按照热情接待、严格审查、限时处理、件件回复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处理初信初访工作。针对部分委托代理人存在恶意信访,我们规定只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亲自初信初访才予接待。同时对信访件按涉及个案审理执行、反映法官违法违纪和不属于本院或法院处理范围三大块,分别分流到审判庭、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并限时办理,由立案庭回复当事人。从而确保初信初访做到了件件审查、件件限时、件件答复。为提高初信初访接待处理质量,我们还制定了《预约接待制度》,按照“谁主管、谁承办、谁处理”的原则,在接待人员摘录信访内容和填写预约接待卡后,与申诉来访人预定,由相应的院领导、业务庭庭长接待,提高初访处理的“对口性”和成功率。
(二)建立了科学的信访案件分流制度。为合理界定本院部门之间、上下两级法院之间的信访责任,实现整体联动,我们首先在本院内部推行案件信访附期限负责制。即:案件审理终结后半年内当事人申诉上访的,由原承办庭负责审查处理,让他们直接面对当事人的申诉意见,自发启动整改的动因,培养他们的民本意识和信访责任。其次,在全市法院严格落实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制度,对当事人的申诉,首先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负责复查。凡属越级上访、长期缠诉闹访的,一律由原复查法院做好工作,尽可能地将群众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当地。
(三)建立了严密的信访处理流程管理制度。我们按照“一访一案、一案一号、一号一卷、一卷一档”和“受理限期、办理环节限期、结案限期”的要求,在今年5月份制定了《信访处理流程管理办法》,对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初审分流、立案审查、听证复查、归档考核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步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和办理期限,实行“流水作业式”的动态流程管理,同时引入催办督办和质量考评等监督约束机制,改变了过去信访处理工作“无登记、无期限、无考评、无档案”的状况,确保了信访处理环环相扣,及时高效。
(四)建立了“四位一体”的信访处理机制。一是转变指导思想。我们对申诉信访案件立案原则由以前过分强调限制再审、维护既判力,改变为注重申诉有理、解决申诉难,只要当事人申诉的原裁判、执行有错误,坚决启动法律程序予以纠正或补救。二是推行申诉听证。在把申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的同时,对申诉案件一般都要组织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公开听证,体现了申诉复查工作的诉讼程序性特点,增强了复查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强化调解和协调。把调解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方法贯穿复查和再审始终,尽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虽申诉无理或申诉事项不属法院处理,但当事人有困难确需解决的,我们主动出面协调,商请有关部门一道实实在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如匡福秀因代拆代建合同案不服判决向本院申诉不止,我们在复查中一方面通过反复、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另一方面,积极与产权部门协调,帮助匡解决了办证等困难,匡福秀主动息诉。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调解和协调,使4个上访老户得以彻底息访。四是无理缠访终结制度。对申诉信访案件按法定程序处理完毕后,若原裁判结果正确,确无问题可解决,当事人又缠诉不断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不再列入接访范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体现法律救济程序终结。
(五)实行申诉信访工作信息化管理。我们以建成的局域网为依托,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申诉信访处理系统,与原有的审判管理系统和自动化办公系统一起并列为三个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案件查询、登记、立案、信息汇总等功能,立案庭和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专用电脑,实现对申诉信访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实用信息化管理后,接访时只要进入该系统,每件申诉信访案件的立案时间、来访次数、反映问题、答复处理等重要内容一目了然。
由于我们狠抓了信访接待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处访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近一年,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1130人(次),办理回复率达到了90%,办理申诉复查案件164件,其中再审改判纠错23件,使一批上访老户服判息诉。
各位领导,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的时期,经济结构的变化、新旧体制的交替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大量社会矛盾逐步凸显并不断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人民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信访形势的变化、发展势必在涉诉信访上表现得最突出、最尖锐、最集中。法院信访工作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面临严峻形势,申诉信访数量将在高位徘徊,很可能在某一个时期还会攀升,多方面、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决定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任重道远。我院在涉诉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离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期盼,尚有差距。我们将借本次会议的东风,结合法院信访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踏踏实实把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