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读后感想体会–贪污挪用受贿只为赌
何明胜,重庆市涪陵区经委原副主任,本来前程似锦,可由于他好赌,结果葬送了美好的人生,不仅将贪污受贿所得数十万元全输在赌桌上,还因债主追债四处躲藏,最后被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9年5月5日《检察日报》)
记得清代尤侗曾写过一篇《戒赌文》,提出了“赌必
近盗”、“赌必诲淫”、“赌必衅杀”等命题。这是很合乎实际的。几千年的赌博史,已经给人们提供了因赌博而败亡的无数实例。前人概括赌博的害处,列出了坏心术、丧品行、伤性命、失家教、荡家产、生事变,离骨肉、犯国法等桩桩罪状。按说,从中是可以得到足够教训的。但是,时下仍然有人“官府示禁而不能止,父兄约束而不肯听”。这样执迷不悟,是有侥幸心态在作祟,总希望财运降临而厄运回避。及至输光,悔之已晚。这在重庆市涪陵区经委原副主任何明胜身上得到了充分验证。
经检察机关查明,何明胜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伙同下属虚列支出贪污26万元、挪用公款46万元、受贿9万元。落网后,何明胜在看守所多次忏悔,并写下悔过书,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不已:“打牌是我的一个不良爱好,从开始的同事、朋友之间的娱乐,到与社会上的人进行赌博,嗜赌成性后,就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是赌博害了我,赌博毁了我的前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以警示世人。同时,我呼吁政府加大查禁赌博的力度,彻底铲除‘放水公司’这个毒瘤,标本兼治,以挽救那些在赌博的道路上走得不太远的领导干部,避免他们重蹈我的覆辙。”
面对铁窗残月,何明胜才有如此忏悔、如此感悟,尽管晚过“三秋”,但也算是他的亲身感受、发自内心的“实话实说,对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无疑也是一副“清醒剂”,让其心灵深处受到一次震撼,给人以强烈的警示。
正像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庄永东所言,何明胜从一名受人尊重的领导干部蜕变为一名腐败分子,教训是深刻的。在赌博的催化下,他的思想发生蜕变,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工资输光欠下外债后,就去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并用贪污、挪用、受贿得来的钱再去赌博,直到输个精光,最终跌进了犯罪的深渊,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为此,庄永东建议“在对领导干部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也要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领导干部是不能参与赌博的,因为参与赌博往往会引发各种腐败现象。”
其实,赌博是我国法律和党纪都明文禁止的行为,其危害是众所周知的。按道理讲,这两者应该是界限分明,互不相及。然而,近几年来,赌博歪风不断在国家公职人员队伍中蔓延,且赌博花样越来越多,涉赌金额越来越大。尽管党和政府严禁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态度从未改变,禁赌工作也从未间断过。但是,不断发生的干部赌博以及与赌博有关的腐败大案说明,禁赌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对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教育和惩戒结合起来,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大惩戒的力度,不仅要严肃查处涉及赌博的腐败案件,而且要严肃处理干部的各种赌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干部像远离毒品一样,远离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