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赴内蒙古考察体会感言
为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能力,近日,市残联组织全市十四个县(区、市)残联理事长及从事康复就业工作的干部到西安、内蒙古学习考察。我作为一名残疾人就业工作者参加了这次为期8天的学习考察。在西安和内蒙古8天学习的考察,主要考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范征收、管理使用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现将本次学习考察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在学习考察中,认真听取了西安、呼和浩特残联对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做法,在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中,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特别是呼和浩特残联仅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达1.2亿元。通过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残联基础设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宣传文体、维权以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得到较好的发展。通过这次学习考察,使我大大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学习期间,无论是机场、街道、凡是我们到过的地方,盲道、专用厕所、扶手等无障碍设施随处可见,甚至在兵马俑博物馆都有专门为残疾人准备的轮椅,体现了当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人性化关怀。
我县残联在县委、政府领导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残疾人劳动就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西安、内蒙古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们要以西安、内蒙两市残联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契机,做到:
1、经常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残疾人工作,引起领导更加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2、加大与有关部门这间的协调与联系,增强各部门对残疾人工作的的理解和关心;
3、对残疾人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加大残疾人工作者对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的力度,
5、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联系实际,针对残疾人就业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比较起来,我县对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较少;残疾人就业渠道还不通畅,相当多的单位不愿安置残疾人;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我县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劳动就业法规政策,落实好《残疾人就业条例》,特别是要完善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50号文件,通过多种途径,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使我县的残疾人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要经常深入残疾人家中,了解残疾人需求,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办残疾人所需这事,制定切实有效的可行性措施,通过帮、包、带、扶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社会文化成果,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