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
今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实现警力下沉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公安部明确要求基层警力要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而目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现状却呈“水桶状”———上下一样粗。之所以警力沉不下去或者沉下去又浮上来了,其症结就是机关待遇优于基层,这个症结不消除,警力就不可能沉下去。如何使基层待遇优于机关,据我在基层工作十年的感受,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建立优待基层的人事、奖励制度。按照以往的做法,机关民警下基层要提拔使用,基层领导进机关却要降格使用,这无形中体现了机关的高高在上与优越性。而在着力“三基”建设的今天,首先要实现官由基层出:一是所队长的提拔从基层民警中选拔,二是无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技术人员除外)不予提拔,三是在基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能胜任工作(每年公务员考评在称职以上)的民警应当提拔,无机会提拔的也应当与机关民警换岗。这样就不会让基层民警产生厌倦情绪,感觉天天老样子,让基层民警感到有盼头,工作有新鲜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上进心,时刻看到希望,充满激情。其次要把奖励重点放在基层,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在做,面对群众的是基层,因此奖励也应该首先要考虑基层。我认为,公安机关每年评先评优的名额应该80%以上给予基层,如果工作由基层做、奖励却由机关得,就大大挫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向基层倾斜的福利分配制度。基层民警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与危险系数大,机关民警不能相提并论。基层民警的收入应高于机关,这也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机关民警每天工作八小时,而基层民警每天工作都在十小时以上,其余时间也处在待命状态,而农村的基层民警更为艰辛,吃住都在基层单位;基层的工作强度无疑也要大于机关,有时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基层民警在工作的同时,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其家属身上,家属往往多有怨言。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基层至少要增加基层工作补贴、超时工作补贴与家属慰问补贴三项福利待遇,或者这三项补贴的标准要高于机关,这样基层民警得到实惠,家属也得到安慰,人心与队伍就稳定了。
建立有利于缓解基层民警心理压力的休假制度与工作环境。正常的休假得不到保障是困扰基层民警的普遍问题。当别人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时,许多基层民警却在外执勤,很难与亲人团聚,与家人拉家常、相互交流的机会也就更少,这样常常会引发一些家庭矛盾;有些公安机关每年给基层下达破案任务与罚没款指标,家庭及工作上的压力,使得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大大超过机关民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正确疏导与缓解,极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我认为:一是要强行规定基层民警每年休假必须达到的天数,否则视为不称职;二是要给予基层民警每年一次的十天长假,让基层民警有一个自我减压的机会;三是要彻底杜绝公安机关内部下达打击处理破案数与罚没款任务。
建立监督运行机制。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一个提高基层待遇、实现警力下沉的规章制度,并且形成监督机制,确保贯彻落实、正常运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没有按章执行落实的追究领导责任,让基层民警有“屈”可诉,有“山”可依。
只有从切实提高基层待遇入手,让民警在基层感到有盼头、有奔头,无思想包袱,无后顾之忧,警力下沉也就水到渠成了,基层这个战斗实体也就如虎添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