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公务员廉政自律的思考

对强化公务员廉政自律的思考

我们党成立以来,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和肩负的神圣使命出发,把党的建设作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注重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为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奠定了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提出和阐明了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重要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有许多精辟的论述,特别是连续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高度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等等。这些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强查处金融、建筑、海关、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查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其最重大的意义在于能较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和权威。

党的十五大强调指出,要建立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建设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勤政廉政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国家公务员施以思想政治教育,用政治观点来指导和调节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坐标,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意识。

首先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牢掌握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和方式方法。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重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其次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每一个公务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牢牢记住: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绝不能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公务员必须时时事事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再次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抓好公务员队伍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人们价值观念以及思想道德观念日益多元化的新趋势,国家公务员应从人民公仆和普通公民的相互比较中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循高于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的职业道德,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努力达到对社会无私奉献,为人民竭诚服务的人生境界,自觉抵制“灯红酒绿”和金钱、物质的诱惑,努力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二、要建立健全完善对公务员监督制约机制。为了遏制腐败现象,保持政府部门的清正廉洁,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越轨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和纠正,使弄权营私者无隙可乘。

首先,抓住热点、重点,确定监督目标。公务员腐败行为的产生到发展,总是与“权”字紧密相连。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败堕落,任人唯亲等,都是因为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权力的“魔杖”失去制约,使极少数道德水平不高,政治觉悟低下的公务员得意忘形,人格扭曲,心理变态,胡作非为。而目前的监督,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表面监督多,实际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一般公务人员监督多,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少。由于监督乏力,致使一部分公务员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因此,加强对公务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应注重在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敏感部位、热点岗位加强监督,比如,实行集体领导问题,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问题,家庭重大事项包括家庭收入、住房、子女工作安排等情况及交通、通讯工具配置、出国(境)及吃喝玩乐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制订监督目标责任制,以确保监督到位。

其次,健全监督网络,发挥整体效应。对公务员进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健全网络体系,开展整体性全方位的监督。坚持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体系。一要自觉置身于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切实加强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主渠道作用。二要加强各级人大监督职能。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和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

再次是要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搞不正之风的有力工具。“不怕通报,就怕见报”,正是搞不正之风者的心态,他们视舆论与新闻媒介为强大的社会压力而不敢轻举妄动。

三、从体制上铲除公务员滋生腐败的根源。公务员队伍中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目前政治体制和人事制度上存在弊端。只有在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扎扎实实地加强勤政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由此可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

首先是尽早出台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颁布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文件,这些对规范公务员行为起到积极作用。目前仍要抓紧建立和健全各方面规范的行政行为制度,通过规范性的文件法规,使每一位公务员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其行政行为有章可循。

其次是加强勤政廉政方面的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把法制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公务员的勤政廉政建设,在法制方面应有所体现。加强公务员勤政廉政和法制建设,必须首先使公务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法制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其次是政府部门注重完善法律。及时把那些行为规范已经成熟的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尽快使我国勤政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备起来,确保公务员依法行政,彻底堵塞体制、法制和政策等方面的漏洞,以真正达到公务员为政廉明、政治体制弊绝风清。

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广大干部要把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牢牢掌握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和方式方法。要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有政治上的坚定。要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好地适应建设和改革的需要。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使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具预见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要适应实践的发展,针对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变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和做法,及时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纪律规范和政策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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