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议案感想
两会期间,众多议案中由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带来的关于“全面在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的议案引起了我的关注。我想最主要还是出于一个应化专业生的角度。
与周有财发出同样呼吁的还有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女士,她说:“北京丰台地区去年4月份发生了一起女童食用含有亚硝酸盐超标的鸡腿死亡事件,这起发生在身边的事件让我感觉到问题的紧迫。”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另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介绍说之所以其有毒还有很多厂家使用是因为在肉质食品中,容易产生一种肉毒缩菌,它的毒性要比氰化钾还要高70倍,而能够抑制它的唯独只有亚硝酸盐。所以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三个作用是:防腐,另外是发色,第三可能产生一些好的风味。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亚硝酸盐是一种著名的有毒物质,也是著名的致癌因素,必须要在餐饮业禁止使用。”目前,亚硝酸盐被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餐饮行业的肉制品中使用。
他建议将亚硝酸盐纳入剧毒物品管理。添加了亚硝酸盐的预包装肉制品,应以醒目的字体标明:“本品添加了剧毒物亚硝酸盐”。有违法使用者,以“向公共食品投毒”罪论处。
我认为此项议案是完全必要实施的,亚硝酸盐普遍存在于我们的日常食品中,然而他的危害性常常被其所带来的益处所掩盖。我们日益美好的生活应从食品安全开始,民以食为天。对于任何人,身体都是革命的本钱。
网上经常调侃;2012来了中国人民将是最后灭亡的民族,因为我们什么都吃过,意笑过后我们应该知道其中的无奈以及要将食品安全做到最好的必然。我想除了要控制亚硝酸盐的使用,其他像三聚氰胺、苏丹红等添加剂也必须限制使用,甚至出台严格的法律予与论罪。
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