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的体会

十七大报告为我们描绘出了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壮美蓝图,紧密联系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审时度势,科学判断,鲜明地回答了当代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根本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科学、全面的部署,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言。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强调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全面地认清形势和任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信念,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几天来,通过对十七大精神的认真学习和领会,尤其对报告中反腐倡廉的内容进行了仔细的研读,感触颇深。

一、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反腐倡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回望反腐倡廉工作,可以发现,我们党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不断从反腐倡廉丰富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反腐倡廉指导思想、战略方针与时俱进,工作格局、领导体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越走越宽。这充分证明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在积极主动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对五年来反腐倡廉的评价。这个评价是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从我省和我县情况看,反腐倡廉工作一直积极、扎实、深入地开展,成效是明显的。

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使反腐倡廉更加注意放在全局中谋划和部署,更加注意紧贴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更加充满生机活力、符合时代的要求,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几年来,感受最深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教育方面。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优势,大力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面向全党全社会建设廉政文化,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是基础。事实雄辩地证明,这些举措有利于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制度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司法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廉政承诺等做法在各地普遍实行;巡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不断深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制度,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始终保持了党的肌体健康。

监督方面。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这些党内重要规章的制定和修订,为维护党的纪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专项治理方面。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集中整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查处百姓身边的腐败现象,是近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特点,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执政为民的要求。

案件查处方面。坚决查办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打击腐败分子,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就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十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两个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分别作出的给予陈良宇、杜世成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这充分说明,对于腐败行为,不管涉及到谁,不管级别有多高,都会一查到底,依法给予惩处。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的深刻变化,在反腐败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是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科学判断,提出了“能够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的重要论断,明确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思路更加清晰:

——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

——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更加注重整体性、系统性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相适应,提出要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拓展反腐倡廉的空间。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构成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标志着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促进社会和谐

概括起来,十七大报告中就反腐倡廉工作有这样几个新特点:一是中央反腐立场非常坚定,态度非常鲜明,报告提到,我们党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二是提出始终把它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三是把过去讲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作为党的基本建设内容之一确立起来,给了反腐倡廉新的定位;四是方针更加明确,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个“更加”表明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新的阶段。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十七大报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今后,我们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和上级纪委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履行职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科学发展和民生问题几乎贯穿了十七大报告的始终,通过对报告的学习,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履行职能,维护好群众利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具体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全方位的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肩负起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这一历史重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开展工作,把反腐败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中来把握,坚决排除生产力发展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为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从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要突出提供两个保证。一是政策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对中央及地方关于改革开放,推进生产力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坚决查处那些从小集体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阻梗案件,保证政策的权威性。同时要进一步清理各单位、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凡与上级政策相违背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保证政策的统一性。二是政治保证。要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预防和遏制权力滥用到经济领域,坚决惩治扰乱经济发展秩序的案件;要参与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去,要主动参与重大经济活动,使反腐败工作进入经济的主战场和最前沿,把服务变得更直接、更具体,把监督保证变得更超前、更有效。

(二)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了反腐败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更是反腐败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根本保证。但治本工作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取得实际效果。而治标工作却看得见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