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入党思想汇报 – 构建和谐社会之我见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新格局。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认识上的一个飞跃。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当前举国上下都在探讨的一个命题。
构建和谐社会,对于任何社会形态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项工程。历史上没有哪一个社会不和谐而长久存在的,不和谐社会总是要被和谐社会所取代,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问题是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但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核心、急需的问题是什么?笔者认为,是解决社会极为不公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稍微懂得一点社会学知识的人都知道,构成社会的主要成分是阶级、阶层。只要不是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和阶层就是客观存在的,过分强调阶级和阶层的作用是错误的,但反过来,不承认阶级和阶层的存在,也是自欺欺人的。任何社会的前进和发展,既是阶级和阶层互相斗争的结果,又是互相促进的产物。构建和谐社会,并没有什么高深奥妙的理论,只是一个很浅显、人人皆知的道理,那就是在各阶级和阶层之间找到一个公平公正的政治经济尺度,塑造一个公平的社会。
现在,之所以不和谐,主要是社会不公平,阶级和阶层之间政治地位和利益收益差别较大。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上,有的人不劳而获,有的人少劳多获,有的人劳而不获(如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资);有的人脑满肠肥、花天酒地,有的人饥寒交迫、食不果腹。这种不和谐社会,或者经过执政者调节,加以修正,最终形成一个和谐社会;或者任其发展下去,由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因进行自我调节,达到和谐程度。总之,最后是要达到和谐目标的。社会就是这样,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中不断向前发展。
因此,笔者想再强调一下,构建和谐社会并不难,并没有什么高深奥妙理论,只要解决好社会的公平问题就可以了。当然,解决社会公平并不是要牺牲社会效率,而是在兼顾社会效率的基础上,达到社会公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关注社会效率不是重点问题,而需要亟待解决的是社会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