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思考

政府的角色值得考量

中国人民大学 毛寿龙

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民众对不法企业、渎职官员充满愤怒。而对此后检验出22家企业69批次含有不同的含量三聚氰胺,更是不寒而栗。在这个事件中,政府应担当何种角色,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值得考量的。

宏观上,政府在个体企业的产品质量上是没有直接责任的,直接的责任在当事人。政府在市场中主要通过监管来提供服务,根据安全标准和专家意见制定规则。因为,产品的质量保障光靠市场是无法解决的,而我国现在的消费者协会也发育不全,专业的牛奶行业和中介组织都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质量监管的责任最终落实到政府身上。从这个角度上说,政府的责任是次生的。

对事故的处理,所有的责任最终都会落实到人身上,不同的人员责任不一样。“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已经成为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中的常用机制。目前,石家庄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人被免职。需要我们关注的是,官员问责制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觉得有震慑力,但现在这种风暴效果正在逐步消失。过去的官员问责,几乎百分之百的人都拍手称快,但现在的问责已经不具有这样的效果。比如最近因山西襄汾尾矿库垮坝事故而被问责的孟学农,很多人对这一问责的情绪是“怎么如此背运”。这充分反映了问责制度本身不起作用,问责的效果和功能在递减。

要改变这种状态,下一步就是要真正厘清政府的责任究竟是什么,政府职责究竟如何有效的发挥,包括每个官员的职务责任所在。与此同时,政府本身也应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培育中介组织和相关的保险机制。不能一出事情,都是政府买单。如果总是这样,实际上最终的买单者是我们全体纳税人。这样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自身的压力,而不是成为一个万能政府。而且,政府对市场作用是设立“边界”,用行业标准和质量监管等手段督促企业在市场中不光惟利是图,还要考虑到社会责任。因为出了安全事故而进行的政府管理,效果并不好。此次奶粉事件的整治,国内的奶粉业至少倒退十年,对奶农的伤害最大。目前这样的管理机制,不是过软就是过硬。

对于公民和消费者,在谴责不法企业的同时,也有责任考虑我们可以通过怎样的方法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应当加强检验质量的意识,自己不能完成,可以成立协会,聘请专家进行检验。国外的消费者对企业一般都会做很多监管。

从这起事件上,我们应当进一步明确责任机制,还要进一步培养社会及公民的力量,尽可能避免像奶粉事件这样大的危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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