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长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将将求真务实、认真严谨、立于本职、服务大局的思想贯穿于日常的工作中去。
如何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适应形势,更加富有成效。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对处理好几个问题的认识。
一、必须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推动经济发展的统一性。“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重要论断,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发展在各项工作中处于首要地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反腐败寓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中。
要防止把反腐倡廉与推动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当前,在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存在种种糊涂认识。如: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这样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有害的。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一致的,任务也是一致的。现在的发展不再是单一的经济运行过程,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过程。解决好社会问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一个地方只有风气淳正,发展才能上得去。如果出现大案、窝案,几年恢复不了元气,发展怎么上得去。
要把反腐倡廉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地发展统一起来。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和谐。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改革和科学发展的腐败现象,找准工作切入点,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要把反腐倡廉与激发广大群众齐心合力谋发展统一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大量事实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保持廉洁奉公的本色,是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表率行为和广大群众的发展热情相得益彰,共同推动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必须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实践表明,近些年通过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并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促进全社会树立起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有效地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干部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腐败问题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比较突出,反腐倡廉任务还十分艰巨,查办案件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握查办案件的方向和重点,积极探索突破案件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注意从查办具体案件向治理和预防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腐败问题延伸,努力达到办案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跑官要官”的行为,查处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肆收钱敛财的行为。通过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要做到惩处与保护并重,处理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要把党政干部中那些锐意改革、敢创敢冒与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区别开来;把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与大吃大喝区别开来;把党政领导干部真心诚意支持企业发展与傍大款区别开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就要旗帜鲜明地为那些干事负责、勇于创新的干部撑腰壮胆,切实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保护举报者,追究诬告者。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科学发展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年来,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当前,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着力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加强对教育行业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认真对各地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教材销售回扣、药品开单提成和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坚决查处涉及纠风专项治理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加快完善投入机制。当前,一些地方发生的教育乱收费、群众看病贵、环境污染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政府投入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归根到底要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统一起来。
四、必须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投资主体的潜能得到有效释放,能使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一个地方能否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的环境。优化经济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形成良好的经济环境。
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环境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往往也反映出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党政机关干部官僚作风严重,思想僵化,工作拖拉,缺乏为市场主体服务的自觉性;或者个人主义严重,“吃拿卡要”之风盛行,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监督和惩处,就不可能营造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和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积极促进政务环境的改善,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要着力纠正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不法行为,对典型案件查处后要公开曝光。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而且要追究单位和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工业生产企业的保护力度,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取消对企业不应有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制定和落实好保护企业的各项措施。
尊重投资者、纳税人,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提供服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立足于反腐败抓源头,以制权、管钱、用人为重点领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消除妨碍发展的机制制度障碍。把优化发展环境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把教育、制度、监督与惩处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