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的现实要求。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在全国上下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要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的有机结合,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及时把学习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要通过规范执勤执法形象,文明执法、,着力构建警民关系,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才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关键所在。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上述要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立足实际,继续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要落实到自己的具体行动上来,联系公安交警宣传工作实际,我觉得解放思想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要勤于学习。应时刻不忘学习,正所谓“学海无涯”,因此,首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要利用休息时间、利用工作之余,多学慎思,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其次要会学习,要有方法,学习要有针对性,更要有时效性,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最后要坚持学,持之以恒,不浮躁,在学习中努力增长自己的才干。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关注国家新的政策方针,刻苦钻研自己的公安业务等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在学习中要向领导学,还要虚心向身边的同志、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深刻思想,更新观念,从而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
二要善于思考。“学而不思则罔”,一个人仅仅学习而不思考,那将等于什么也没有学到。思考是一种能力,要根据所学的知识,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加工,去粕留精,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要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据岗位工作职责,积极思考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要勇于实践。就是要牢固树立“重在行动,贵在落实”的理念,要将学习与行动结合起来,目的就是要促进发展,我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诚信”服务,做到有诺必践。二是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群众搞好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要敢于转变。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面临着各种考验,通过学习,认真总结,积极主动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住各种诱惑。同时,在工作中要能够放下身段,破除旧观念,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亲近群众,与群众拉近距离,热情周到地为他们做好服务。
二、对照自身,着力转变执法观念。
当前,我国正处在政治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原有的那种建立在警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基础上的关系正在被打破。警民关系正处于转型期或者过渡期。面对这种转型,我们队伍中的一些同志还缺少应有的自觉,他们在感情深处还留恋着那种“管理”与“被管理”的警民关系,为了执法而执法,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待人民群众,只能让群众不满意。所以我们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消除自身阻碍和谐警民关系的思想、观念和意识,不能为执法而执法,要把执法转变为为了文明建设、为了群众安危的过程,要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培训,使全体民警转变思想观念,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执法服务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坚决做到“五弃五树”:
一是要坚决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要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力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性效果的统一,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来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要坚决摒弃执法与服务相对立的观念,树立执法和服务相统一的思想。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宗旨都要求公安机关的一切执法行为都要以人民利益为前提,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统一,增强执法的社会效益。强调严格执法而忽视为人民服务,或者强调热情服务而忽视严格执法都是片面的、有害的。
三是要坚决摒弃轻视人权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必须在执法中自觉地保护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履行执法程序,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切忌先入为主,防止各种侵犯人权的现象发生。
四是要坚决摒弃“重权力轻监督”的观念,树立执法者应当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以保障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
五是要坚决摒弃执法与效率相对立的观念,树立公平正义与执法服务效率相统一的思想。由于公安机关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要讲公平正义,又讲执法服务效率,把执法结果与执法效率有机结合起来,不让群众空跑趟、多费时,还要做到公平、合法、合情,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
三、加强考核评议,着力提高执法质量。
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质、高效、热情服务,就必须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提高执法质量就要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近年来,大队非常重视民警质量考评工作,每年年初就制定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按规定采取月考核、季通报、年评比的方式进行考评,大队各部门的执法质量不断提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搞欺上瞒下,不搞弄虚作假。同时要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既要讲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也要讲存在问题的客观原因。二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考评工作的各项标准、内容、办法和要求,严格操作规程,统一考评扣分标准,使考评的结果客观可行,实实在在。三是坚持兑现奖惩的原则,切实把执法质量考评的结果作为评先创优、评功授奖的重要依据。力争通过执法质量考评,促进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立足岗位,着力改变执法形象。
要树立可亲、可爱、可敬、可信的交通民警新形象,打造交警这张城市名片。第一,要以人性化执法提高民警的亲和力。我们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与人打交道,感情的沟通交流对建立警民关系必不可少,所以我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当前,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警察的形象普遍存在着刚性有余,温情不足。在执法和管理活动中更多地注入人性化因素,实质就是讲求感情的融洽交流,目的就是要改变目前警察刚性有余、温情不足的局面。要提高民警的亲和力,缩短民警与人民群众的空间距离,通过进一步警力下沉,实施积极的警务战略,提高路面有警率和管事率,让民警真正生活工作在人民群众之中,随时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消除基层民警的机关化和官僚主义等不良倾向。通过履行职责,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让人民群众感到民警可亲、可爱。第二,要以警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对民警的满意度。警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从而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要在窗口单位进一步公开警务,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文明用语,简化办事手续,推行问责制、限时办事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并使之制度化、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活动,真诚服务于民。在实际工作中,还要通过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警务公开、开门评警、法律咨询、公开接受举报投诉等措施,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主动克服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第三,要以宣传民警队伍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和好人好事提高民警队伍的知名度。要利用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特有效应,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多种手法,全方位展开公关宣传攻势;要让先进人物走出警营、走入群众中间,通过典型报告会、民警群众座谈、开展形象推广、警营开放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了解公安工作,了解公安民警,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脚步达不到的地方,眼光可以达到;眼光达不到的地方,思想可以达到。只要我们勤学习、善思考、勇实践、敢转变,彻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将所学所思在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升华,从自身做起,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服务,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稳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