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郑州.事件心得体会(3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郑州.事件心得体会篇一
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同情坠亡女孩,为坠亡女孩感到惋惜的;有指责超市老板处理方式欠妥的;有指责坠亡女孩母亲教育子女方式简单粗暴的;更有甚者,某著名公知认为小女孩的坠亡是因为“社会有罪”……
各种观点相互碰撞,至今尚未出现相对“主流”的声音。有人问我怎么看,其实,我并不想亮明自己的观点,因为无论怎么看,都会被群起而攻之,这就是网络的语言暴力,一言不合便恶言相向,见得多了。每一个人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别人肆意鞭挞,甚至用恶毒的语言进行辱骂,并以此来证明自己所捍卫的观点的“正确”。
首先,对于坠亡的女孩,我是深深的同情的。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尚未能好好的感受人世间的欢乐与悲伤便匆匆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出悲剧。据@辟谣与真相 微博,当地网友介绍,女孩母亲进门就骂女孩“没给你饭吃吗?”,并动手打女孩的头部、背部。女孩在自行离开后,心里一定是充满恐惧的,她无法预知她的母亲是否会进一步责备她,又或许她一直沉浸在后悔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如果,我说的只是如果,在离开后,有人陪着她,开导她,悲剧将可能不会发生,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形并没有出现。女孩稚嫩的心灵无法承受现实压力的巨大冲击从而做出了冲动之举,用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做了最终极的救赎。
没有人忍心去责备这个孩子,哪怕她确实有偷窃的行为,这并不光彩,但是,这也绝非十恶不赦。如果,我说的还是如果,如果超市老板在发现女孩的偷窃行为后,能够细心开导,一方面指出女孩的错误,一方面温言宽慰,告诉女孩,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不要再犯,那么悲剧同样不会发生。但遗憾的是,超市老板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叫来了孩子的家长,或许,超市老板并无恶意,只是希望孩子能得到她父母的教育,使女孩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女孩母亲的到来,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女孩的心理负担,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如果女孩的母亲在到超市之后,一方面向超市老板赔礼道歉,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保证让女孩就此改正,并在带女孩回家的路上,严肃指出女孩的错误,告知其以后千万不要再犯,而不是用打女孩头部、背部的方式去“教育”她,相信,悲剧也不会发生。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这么多的如果没有一个成为现实。
悲剧已然发生,最悲痛的那个人应该是女孩的母亲,毕竟十几岁女儿的离去,她负有非常大的责任,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自责、愧疚将会伴随她的一生。同样会感到愧疚的应该是超市的老板,如果当初他能用更温和的方式去对待女孩的话,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他也不用付出那么惨重的代价,据说他已年近70,可平静的生活恐怕就此一去不返,安享晚年几乎已成奢望,85万的赔偿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
有人说,超市老板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而不应该强行将女孩留下等女孩母亲的到来。我无法肯定,如果超市老板第一时间报警,小女孩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警察叔叔的到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警察必定会公事公办,虽然女孩只有13岁,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不会留下案底,但小女孩是否会有“犯罪”了的心理阴影则不好说。而超市老板选择通知家长,则是一种变通的处理方式,既达到了教育女孩的目的,也得到了孩子父母的赔偿。我无法评价超市老板的做法是否恰当,因为谁也无法真正知晓超市老板做出不报警而是通知女孩家长那一刻的心理活动。时光无法倒流,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相信超市老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报警……
女孩离去后,孩子的父母在经历最初的悲痛欲绝之后,必然会将责任(起码一部分责任)归咎于超市老板,在这样的背景下,女孩父母与超市老板交涉、协商赔偿,应该都是情理之中。但是,谁也不曾预料,竟然引发了一场群体事件。据@永昌发布 介绍,从12月30日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煽动围观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干扰正常社会秩序,在30日下午14时左右,聚集人数达到了数千名之多,并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值勤车辆等违法行为。
我相信,在聚集的数千名群众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但是他们的善良被一些人利用了,群情激愤之下,做出了过激甚至违法的举动,或许当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犯法,他们自以为站在了“正义”的一面,可即便他们的主观动机再善良,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是不折不扣的恶行,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以善良的名义行恶。我们现在尚无法得知不法分子煽动民众的真正用意,不过带头打砸,已被控制的10人中,有7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处理过,这样的事实或许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那些刻意将事件与“民怨”联系在一起的言论可以休矣。
正如过往每一起舆情背后,都有公知的上窜下跳一样,永昌女生坠亡事件也不例外,公知第一时间将女孩的偷窃行为解读为“社会有罪”,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何一个女孩的一念之差会与社会是否有罪联系上,因为这样的事件是偶然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女孩的坠亡是一种必然。当然,女孩坠亡,超市老板是应该反思当初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女孩的母亲是应该反思自己教育子女的方式是否太过简单粗暴,甚至女孩所在的学校应该反思是否放松了对学生的心理素质的教育,但,将这样一起偶然的事件与全社会进行绑架,即便不是别有用心,也实在太过牵强。
郑州.事件心得体会篇二
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同情坠亡女孩,为坠亡女孩感到惋惜的;有指责超市老板处理方式欠妥的;有指责坠亡女孩母亲教育子女方式简单粗暴的;更有甚者,某著名公知认为小女孩的坠亡是因为“社会有罪”……
各种观点相互碰撞,至今尚未出现相对“主流”的声音。有人问我怎么看,其实,我并不想亮明自己的观点,因为无论怎么看,都会被群起而攻之,这就是网络的语言暴力,一言不合便恶言相向,见得多了。每一个人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别人肆意鞭挞,甚至用恶毒的语言进行辱骂,并以此来证明自己所捍卫的观点的“正确”。
首先,对于坠亡的女孩,我是深深的同情的。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尚未能好好的感受人世间的欢乐与悲伤便匆匆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这都是一出悲剧。据@辟谣与真相 微博,当地网友介绍,女孩母亲进门就骂女孩“没给你饭吃吗?”,并动手打女孩的头部、背部。女孩在自行离开后,心里一定是充满恐惧的,她无法预知她的母亲是否会进一步责备她,又或许她一直沉浸在后悔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如果,我说的只是如果,在离开后,有人陪着她,开导她,悲剧将可能不会发生,遗憾的是,这样的情形并没有出现。女孩稚嫩的心灵无法承受现实压力的巨大冲击从而做出了冲动之举,用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做了最终极的救赎。
没有人忍心去责备这个孩子,哪怕她确实有偷窃的行为,这并不光彩,但是,这也绝非十恶不赦。如果,我说的还是如果,如果超市老板在发现女孩的偷窃行为后,能够细心开导,一方面指出女孩的错误,一方面温言宽慰,告诉女孩,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后不要再犯,那么悲剧同样不会发生。但遗憾的是,超市老板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叫来了孩子的家长,或许,超市老板并无恶意,只是希望孩子能得到她父母的教育,使女孩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女孩母亲的到来,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女孩的心理负担,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如果女孩的母亲在到超市之后,一方面向超市老板赔礼道歉,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保证让女孩就此改正,并在带女孩回家的路上,严肃指出女孩的错误,告知其以后千万不要再犯,而不是用打女孩头部、背部的方式去“教育”她,相信,悲剧也不会发生。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这么多的如果没有一个成为现实。
悲剧已然发生,最悲痛的那个人应该是女孩的母亲,毕竟十几岁女儿的离去,她负有非常大的责任,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自责、愧疚将会伴随她的一生。同样会感到愧疚的应该是超市的老板,如果当初他能用更温和的方式去对待女孩的话,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他也不用付出那么惨重的代价,据说他已年近70,可平静的生活恐怕就此一去不返,安享晚年几乎已成奢望,85万的赔偿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
有人说,超市老板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而不应该强行将女孩留下等女孩母亲的到来。我无法肯定,如果超市老板第一时间报警,小女孩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警察叔叔的到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因为警察必定会公事公办,虽然女孩只有13岁,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不会留下案底,但小女孩是否会有“犯罪”了的心理阴影则不好说。而超市老板选择通知家长,则是一种变通的处理方式,既达到了教育女孩的目的,也得到了孩子父母的赔偿。我无法评价超市老板的做法是否恰当,因为谁也无法真正知晓超市老板做出不报警而是通知女孩家长那一刻的心理活动。时光无法倒流,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相信超市老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报警……
女孩离去后,孩子的父母在经历最初的悲痛欲绝之后,必然会将责任(起码一部分责任)归咎于超市老板,在这样的背景下,女孩父母与超市老板交涉、协商赔偿,应该都是情理之中。但是,谁也不曾预料,竟然引发了一场群体事件。据@永昌发布 介绍,从12月30日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煽动围观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干扰正常社会秩序,在30日下午14时左右,聚集人数达到了数千名之多,并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共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值勤车辆等违法行为。
我相信,在聚集的数千名群众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人,但是他们的善良被一些人利用了,群情激愤之下,做出了过激甚至违法的举动,或许当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犯法,他们自以为站在了“正义”的一面,可即便他们的主观动机再善良,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是不折不扣的恶行,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以善良的名义行恶。我们现在尚无法得知不法分子煽动民众的真正用意,不过带头打砸,已被控制的10人中,有7人曾因违法犯罪被警方处理过,这样的事实或许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那些刻意将事件与“民怨”联系在一起的言论可以休矣。
正如过往每一起舆情背后,都有公知的上窜下跳一样,永昌女生坠亡事件也不例外,公知第一时间将女孩的偷窃行为解读为“社会有罪”,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何一个女孩的一念之差会与社会是否有罪联系上,因为这样的事件是偶然的,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女孩的坠亡是一种必然。当然,女孩坠亡,超市老板是应该反思当初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女孩的母亲是应该反思自己教育子女的方式是否太过简单粗暴,甚至女孩所在的学校应该反思是否放松了对学生的心理素质的教育,但,将这样一起偶然的事件与全社会进行绑架,即便不是别有用心,也实在太过牵强。
郑州.事件心得体会篇三
人生如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20xx年12月28日,我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我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日中午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购买矿泉水时在衣服内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被发现后,超市营业员随即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后,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期间,死者母亲张某某对赵某进行了责打,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开超市,14时55分被发现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坠楼身亡。29日,坠亡女孩赵某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部分不明真相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
终生!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
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出去打工,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要使孩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
再来说说20xx年12月30日,我县城关镇钟鼓楼周围发生因中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引发的群众聚集事件。在此次事件中,面对超市我们要做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要用一颗宽容的心去教育孩子,做到合理合法;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要实事求是的同时,理解人们对该事件的痛心,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该事件的舆论理解,合法进行集会,不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不得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寻衅滋事、聚众“打、砸、抢”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家长,我们要正确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打骂孩子,所谓的“棍棒教育”认真对待孩子;面对孩子,我们要正确教育引导,面对孩子的自尊心要认真对待。我们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思考这个孩子为什么要偷。一方面是家庭经济不富裕,另一方面孩子的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对于一个13岁的女孩来说缺乏安全感,在这种环境下也许会做出一些不好的行径。
“12〃30”事件,是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死者的关心和同情心理,寻衅滋事造成的,严重影响了我县社会稳定,影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秩序。通过开展此次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抓好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