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合规心得体会标题(四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内控合规心得体会标题篇一
题
目:
内控提升品质,合规创造价值 姓
名: 余加强 单
位: 仪征白沙支行
内控提升品质,合规创造价值 内部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银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智力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1.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银行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现实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银行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现实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银行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1.3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同时,银行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1.4 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银行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银行内部、银行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银行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出尽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并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银行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1.5 内部监督
银行应当制定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银行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行当前内控合规的问题
2.1 内控观念认识有偏差。
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作为一种自律行为,必然受内控观念影响和支配,而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观念的认识存在许多偏差:一是许多人往往简单地认为内控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而忽视内控机制是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一种动态机制;二是误解内控是对同事、员工的不信任;三是片面地理解业务开拓和内控的关系,认为内控严则业务损;四是误认为内控只是决策层和职能部门的职责,从而在思想上没有形成严格执制的意识。这种认识偏差必然导致在问题发生后只能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从而违背内控机制事前控制的特点,埋下风险隐患。
2.2 内控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从总体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实效性还不是很理想,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贯彻不力。许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抓落实的力度不够,遇到具体问题,灵活性讲得多,原则性讲得少。二是制度不完整。一些新业务和计算机业务的管理制度滞后,无法适应新业务的正常开展需要;一些新业务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操作程序和相应的制度,存在无章可循的空档。三是制度不系统。制度建设中重此轻彼,缺乏统一的考虑,影响了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四是制度条文不够严谨。
2.3 内控运行机制失调。
在实际工作中,业务主管部门既是业务活动的组织者,又是业务经营自身监督的责任者,这种对自己行为进行所谓的“自我监督”本身就不可靠。同时,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具体行使监控职能时职责不明确,或政出多门、或相互推诿,不能形成协调和制约机制。
2.4 权力制约失衡。
突出表现在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行为、决策行为、责任行为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制度予以制约。一把手负责制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约束,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权责失衡,导致个别负责人越权行事、滥用职权、欺上瞒下、行贿受贿等不良现象发生,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
2.5 稽核部门监督职能弱化。
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实行了系统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或者总稽核负责制,但稽核部门作为内部机构,地位不超脱,职能不独立,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并且稽核部门对稽查出的问题不经领导同意就不能上报,不能独立作出决定。稽核监督的滞后性以及稽核手段落后,都影响了稽核监督功能的发挥。对内控合规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完善银行组织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银行业应注重宏观金融背景之下,如何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保证董事会是全行最高权力机构,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银行发展方向、重大业务决策和宏观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此基础上,改革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稽核体制,实行对总行法人负责的内部稽核制度,加强总行对稽核工作的垂直领导。
3.2 加强岗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实现岗位间的监督制约。
一是按照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坚持现金、有价单证保管与账务记录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账务收支审批与会计核算相分离,呆账准备金的确认与销核相分离,账务处理与后续稽核相分离的准则,按照会计制度、业务性质和合理负担的要求设置记账、复核、事后监督等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相互制衡。严禁会计人员一人从事两个以上重要岗位的工作和越岗越权处理业务。二是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人以上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的检查,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3健全银行内部责任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一方面要解决好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段授权问题,防止分支机构权力过大,资产风险不易控制。另一方面狠抓内部岗位责任的落实。建立会计内部控制负责制,主管会计的副行长向行长负责,应定期检查会计工作;会计主管对主管行长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各项会计工作,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处理重要会计事项,定期抽查重要会计业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主管行长汇报工作,但不参与具体事务;一般会计人员对会计主管负责,执行各项会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所承担职责;下级行对上级行负责,并接受总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3.4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
银行业务的日益现代化,要求银行内控手段更加有效率、更加安全可靠。而我国银行业目前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内部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网络系统,影响了内控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在银行电脑内部控制方面继续完善。
3.5加强业务岗位的交叉检查,防范员工舞弊行为。
交叉检查是银行实施内部控制、防范员工舞弊行为的一个基本措施,也是银行会计控制体系和业务分工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因此要正确应用交叉检查原则,实行行内岗位轮换制和员工年假制等,使银行每个人、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
3.6创建重视知识和人才的机制。
首先,改革银行用人制度。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平等、公开的竞聘上岗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人才等级制度。管理者要知人善任,创造让优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人才机制,让相应才能的人才处于相应的能级岗位,注意发现和使用那些具有信息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公关能力的一批人,要扬长避短,量才为用,使人才配备尽量合理化,这是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优化人才配置,提高银行业风险防范水平的必备条件。其次,创造良好的吸引人才的环境。如工资待遇、奖金制度、职位聘任、岗位责任制、成果评定与奖励等整套政策和办法,千方百计吸引优秀人才从事银行工作,成为企业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管理创新骨干。第三,加大人才投资力度。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员工再教育和再培训,促进员工知识更新,使其逐步成为新型的创新型和风险管理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