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感个人心得(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感个人心得篇一</h3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_”。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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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感个人心得篇二</h3
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丘北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这个主题,在全县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等活动,开展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非法集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假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工作总结。
三、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展示法治宣传展板、播放法治宣传影像、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各部门和各类媒体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各级各部门及12各基础司法所组织本单位志愿者5-10人,统一着装,印制、宪法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本单位志愿者网格化服务区域内的社区、景区、小区、车站、集贸市场、商场和各乡(镇)农贸市场,采取向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六、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意识。
七、县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电视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增强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感个人心得篇三</h3
在全区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了第x个国家宪法日。西藏自治区普法办高度重视,周密动员部署,认真安排落实,紧扣“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主题,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普法办及时逐级请示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文浩同志对活动主题及活动要求做出重要指示。为更好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普法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一)明确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活动主题,围绕宪法宣传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恐知识以及自治区各项维稳措施,不断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工作措施。要求各级普法办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当天,在党政机关所在地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各地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挥便民警务站、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普法讲师团的职能作用,在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影响。
(三)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12·4”系列宣传活动,专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色,形成“统一主题、部门协调、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主题鲜明,活动形式多样
全区各级普法办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服务自治区、市(地)、县(区)中心工作大局,结合“法律七进”要求,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升级形式、明确重点,突出亮点、改进方法,通过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全力配合,迅速掀起宪法宣传活动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12·4”系列活动期间,全区共2600余家单位参与、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万余份,展出展板10000余块,受教育群众近110万人(次),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宪法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活动效果明显。
(一)狠抓集中宣传教育。12月4日,自治区、各市(地)、各县(区)均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法律咨询、播放视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作为主要宣传形式,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当天,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1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70万人(次),接受现场咨询群众15000余人(次);自治区、各地(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临宣传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对集中宣传活动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对象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提升建设法治西藏、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日喀则市普法办举办“法治政府”专题法治讲座,以项目涉及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为切入点,讲述了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全市69家机关单位共计300余人参加;自治区质监局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区质监系统22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基层宪法宣传工作力度。“12·4”系列活动期间,我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积极利用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和便民警务站等载体,在农牧区群众、寺庙僧尼和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全区5464个驻村工作队、1700个寺庙管委会和698个便民警务站全部参与到活动当中,极大提升了活动实效。林芝市普法办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民宗、民政等部门,抽派普法宣传骨干组成法治宣讲组,深入寺庙、企业及残疾人家中,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阿里地区普法办利用举办首届冬季畜产品交易会契机,联合工商、国税、物价、安监、药监、检察、法院等部门,在交易会现场连续5天举办集中宪法宣传活动,有效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12·4”活动期间,全区各级普法办积极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在各行业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检验检疫局将宪法宣传教育与推进边贸工作有机结合,12月份在全区各大民航机场、边境口岸,采取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将宪法知识融入行业法律法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气象局以企事业单位、农牧民和青少年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以《宪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为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宪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
三、载体丰富,活动覆盖面广
活动期间,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突显地方特色,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渗透力。
(一)开辟网络宣传专栏。利用西藏新闻网、西藏普法网、普法微信、手机app等各级普法网络平台,开设“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专栏,以公益广告、动漫、flash、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区各类活动情况,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12·4”活动期间,昌都市各级普法办在网信昌都、怒江新潮、微洛隆、网信卡诺、神奇的八宿、善妙芒康、网信贡觉、藏东察雅等app中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宪法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二)举办专场法治文艺演出。以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为出发点,打造颇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将宪法法律知识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宣传活动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林芝市白朗县司法局邀请当地“塔布民间艺术团”,自编、自导各类法治文艺节目,采取传统歌曲、舞蹈、小品等形式,为当地农牧民群众献上一场丰盛的法治盛宴。
(三)组织深度宣传报道。自治区普法办主动作为、提早谋划、积极协调,组织区内各大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刊开辟专栏,对全区“12·4”系列活动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宣传报道,掀起了宪法宣传教育的高潮。“12·4”期间,cctv新闻、西藏电视台对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西藏人民广播电台、都市生活广播、藏语广播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西藏日报头版专题报道,中国新闻网西藏频道、西藏新闻网等相关媒体也进行了相应报道,各市(地)主要媒体也结合实际情况,开辟专栏,多角度报道“12·4”系列活动,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渗透力,切实提升了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