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书心得体会200字(3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200字篇一</h3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因此,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200字篇二</h3

有人说:“钱可以创造财富。”有人说:“困难能造就成功。”而当我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后,我却想说:“信念可以创造奇迹。”

这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事,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这时,安德鲁。罗文接到任务:与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联络,并将信送到他手中。罗文没多问一句话,立即无条件执行,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历尽艰险,终于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凭着这封信,美国成了最后的胜利者。

主人公罗文是那么负责,他的信念如此坚定,接到任务时,没有多问,而是抓紧时间执行任务,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我觉得这种精神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学习上都是难能可贵的。学生或是下属接到任务时,就该毫无怨言,认认真真地完成。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我们班长身上有罗文的影子。

这事发生在一年级,我们刚上学那会儿。我们和班长玩得正欢,刘老师又叫班长去办公室了。“到底什么事儿老叫班长?”不一会儿,班长就回来了,问道:“有谁知道文印室在哪儿?”我们摇摇头:“不知道。”一听这话,他就脚踩“筋斗云”飞奔而去,我们疑惑不解,也就继续接着玩。时不时只看见他的身影在楼道中闪现,每一次,他都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偶尔望见他停了那么一下下,又挺直腰板,继续奔路……从后面看,班长简直就像奔跑的火鸡。

不知不觉我们都玩了十分钟,休息时,又看见他跑了出来,上气不接下气,衣服、裤子都被汗水湿透了,可他脸上依然挂满笑容,手里还握着一张纸。他一刻也不休息,踉踉跄跄地走进了办公室,出来时,只见他一-坐倒在地上……

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罗文一样,既要自己主动去做,又要扎扎实实地做事,不能一拖再拖。遇到困难,不能畏缩,而是要勇敢地去面对。正如书中所说:罗文是敬业、主动、忠诚、勤奋的象征。全世界人们都应向他学习。

《把信送给加西亚》虽然讲的是小小的一个故事,但是留给后人的却是深思,因为它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坚定的信念定可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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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体会200字篇三</h3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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