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心得(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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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一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二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三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但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十分痛快,但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但是,外国人名字长还能够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能够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述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期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带给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潜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最后放下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最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最后能够心平气和地应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感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杯具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杯具。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那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四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五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六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丽 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 丽 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发了对当时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对当时世态炎凉的慨叹。这就是《牛虻》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七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八

读了《童话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令我十分着迷。这本书不仅有趣,我从中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内心百感交集。小女孩想和我差不多大,但我享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这完全是那个旧社会的错。多么希望小女孩儿能够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玩耍学习呀!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从多方面告诉了我不同的道理。从公主的角度,我知道了要勇敢对抗黑暗势力;从猎人的走路上我知道了做人要良知;从七个小矮人的角度上我知道了我们要有同情心,热于奉献自己的爱心;从皇后的角度我知道了不能过分。忌妒别人,过于留一点的优点,反而会忽略自己的优点。

《兔子和刺猬》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论自身的速度,刺猬是绝对不能跑赢兔子的,可是刺猬却用聪明与智慧赢得了比赛。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像刺猬那样多动脑筋,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蛮力。

《蓝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王忘恩负义,士兵为他做了那么多,最后没有用处了他就把士兵赶走了。他这样做就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应。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就连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了。

《童话故事》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九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十

写这本日记的是杜真子家的猫,他会笑。名字叫笑猫。他珍爱的虎皮猫聋了,老老鼠告诉它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在寻找兔耳朵草的路上困难重重,最后终于找到了兔耳朵草,却被一群兔子吃了,他很伤心的回到了马小跳家,绿毛龟告诉我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

读了这本《蓝色的兔耳朵草》后我觉的动物和人一样都会有感情,在现实生活中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两只小狗过马路,一只小狗不小心被车撞了,而另一只小狗却没有走开,而是陪在朋友的身旁,眼睛里还有丝丝泪花。

其实,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一样拥有自己的感情。我们又为何不把动物当成自己的朋友呢?正如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样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很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等。对这几本“通往幻想空间的钥匙”是我最初读书的词典

我爱读书,读书给了我无限乐趣,杨红樱阿姨的书一直是我读书的指引人,是我读书的启蒙老师,读书是我最最忠诚的伙伴。这册书给了我无限乐趣,让我忘掉了所有烦恼,读书拌我成长,让书香永远留在心房。

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那就是——笑猫日记,我觉得这些从严冬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这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冬天!伴着阵阵梅花的清香,我和虎皮猫的孩子们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们的四个宝贝------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四个摸样,却一样可爱!在这个格外寒冷的季节,我、虎皮猫、杜真子、马小跳,还有我那神秘的“熊猫表哥”,都精心的呵护着小猫们,期盼着他们快快长大。然而,突如/其来的厄运,还是在寒风中降临了,一场突然的寒流小可怜在这场寒流中离我们而去了。

我觉得在本书中让我感动,让我流泪,让我哈哈大笑,让我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十一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篇十二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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