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观后感(三篇)

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观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观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观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观后感篇一

从小我就接触了法律这个名词,却不能领悟它的含义。一直认为,法律就是法官和警察的事,但从那一天起,我才明白,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4路公交车果然人多。”当我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看到一辆满载乘客的车子缓缓驶来时,我不由得叹了一声,但仍无奈的走上去,因为再有可能就是下一轮的十几分钟。

站在公交车上,身体随着车子晃晃悠悠,旁边几位老一辈坐在座位上,也许“孝”的传统一直没有被湮灭。突然,眼前出现了刺眼的一幕,一位衣着随便,贼眉鼠眼的青年偷偷伸出了拿着小刀的右手,慢慢随着人群探下身去,小刀顺势捅入了前座一位时髦女郎的手提包,他再顺势一划,包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左手轻轻伸入包中慢慢的搜索着。不一会儿,一部名牌手机随同他的手露出来了,迅速被他放入随身的包里。

我的心跳加速了,到底该怎么办,是揭穿还是沉默?虽然从小就立志抓坏人,但这现场我却不停地发抖。我的话憋在喉咙里,闷得发慌。

眼观小偷却是气定神闲,好像自己只是旁观者。下一站就要到了,小偷已经踱到车门前。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要逃之夭夭?“吱”车停了,就在此时,一位老大爷出乎意外地抓住了小偷的手:“小伙子!别做傻事啊!”顿时,车内的焦点聚集在这两个人身上。“老头子,干什么?放开手!”小偷急了。

“你拿了这个姑娘的东西,这是要坐牢的啊!?”老爷爷的这句话一经说出,车内顷刻鸦雀无声,连司机都把引擎关了。“胡扯!你哪只狗眼看到了?小偷一急骂起人了,老爷爷一下子怔住了。“老爷爷说的没错,他是偷了东西!”一位红领巾站起来说,“我亲眼看见的!”小学生的这句话仿佛是个号召,一时间,车里响起了一片声讨小偷的话语:“他偷了东西!”“交出来吧!”“别做傻事啊!”丢了手机的姑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也死死抓住小偷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小偷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话。突然,小偷推开那位姑娘,挤开前面的人群,向车门冲去。没想到车门处已有几位青年人把守,小偷想硬拼,却又被旁边几个中年人逮住了手脚,不得动弹。这时,司机已将车开到了警察局门口,小偷,终于落网了。

整个事件发生到结束只短短十几分钟,却令我沉思不已。

小偷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声讨和反对,他最终被抓捕起来,这正是法律所引起的正能量。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法律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永远是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thelaw always goes with us!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观后感篇二

一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是划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准绳,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标准。

我曾听过一个

故事

,说的是一个孩子到别人家去玩,看到别人家有一个非常精致美丽的小玩具,临走时,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后,妈妈只说了他几句,就没深管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的严重。到了后来,他的野心越来越大,总想不劳而获,偷的东西也越来越贵重,越多样,以至最后发展到无恶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抢劫中,被警察现场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时的他是伤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得一点也没错。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自我保护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就是我们成长中的守护天使。因为从我们出生那一刻开始,法律就与我们同行。

法律是导航仪,引领我们在无边的海岸中找到正确的方向;法律是明灯,照亮内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这么一个例子,某市一小学二年级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了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权利。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观后感篇三

法律,人人都熟悉的词,人人都知道,法律不能犯,也不敢犯。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我也不往远扯,就说说这关于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人们说学校是我们的温室,在温室里没有风吹雨打,但有些问题却普遍存在。先说说老师,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可现如今,老师打学生成了家常便饭,教育学生时,不是打就是骂,骂的时候也不管好听不好听。说不对,打;背不对,打;没写完,还打;有人会说了,那你不会说对,背对,写好吗?但,老师们的要求太高,就算不高,也太不人性化啦,换位思考一下,老师,您行吗?有人又说:“你肯定学习不好”没错,我学习也不是顶呱呱,但好学生也是靠老师教育的呀,或者打出来的。又有人曰:“学习好不就行啦,打打上几下。”天哪!都是人啊,打也不是个办法,要教育。打不是教育,教育也不是打。当然,我也不是说老师不要管学生,还是要管,是要正确的管。不仅违法,还伤和气,我们也不好受。(注:这里说的老师,不包括没有以上行为的老师)

再说说社会上的。

首先是网吧,众所周知,法律规定网吧是不可以准许未成年人入内的。可我看到的听到的并不是如此。网吧同学们是想进就进,永远也不会受到阻拦,有的同学甚至在那里过夜,网吧老板却视而不见。这可是严重的危害了我们未成年人啊!

再次,对于那些经销商们,法律也是不准许将烟酒卖给未成年人的,可是现在,不仅是那些看起来像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到那里买;就算是一位各自低矮的小盆友去买,老板都会卖给的。如果是给大人买还好,如果是自己喝呢?也是会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啊!难道他们就会给自己家的孩子喝酒抽烟吗?

再过几年我们就成年了,真想在这之前,感受一下法律带给我们的保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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