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5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感悟,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感悟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篇一
“在满地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却抬起头看见了月亮。”生命的旅途,往往是在梦想与现实的痛苦抉择中挣扎,是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顾一切的追寻心中那一束月光,还是栖身世俗,担负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呢?我带着这个疑问,阅读了毛姆所著的《月亮与六便士》。
在世俗拜金的都市,克兰德拥有美满的家庭,高薪的工作,惬意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他却突然放弃了一切,去到巴黎,孑然一身,追寻画家的梦想,忍受世俗的讥讽和旁人的非议,最终在贫困潦倒中走完了一生。我们很难想象他为了梦想付出了多少,金钱?亲情?岁月?难道这就是作践自己吗?相反,做一个年薪百万的外科医生,娶一位漂亮的妻子,游弋在上流社会,就是成功吗?
我想,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人只有一生,走过的路再也无法回头,正因如此,很多人往往害怕作出那个决定命运的抉择。但是人生无对错,要认真思考如何走过人生之路,遵循内心的选择,并为之付出努力,向往道路尽头的晨光,忘却身后的泥泞,这样的人生便也是值得的。
青春如初春,如朝阳,我们手握韶华,应该加倍珍惜。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勤奋学习,追寻心中的理想!
我不禁再次提起了笔。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篇二
这本书的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依据著名的画家高更的一生为原型塑造的。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非常怪的人,拥有美好幸福,圆满的家庭,还不错的事业,但却突然离开家庭,想要去巴黎进行绘画,这让他的妻子觉得他有了婚外情。
在随后他在巴黎生病,受到了朋友的帮助,可却让朋友的家庭毁于一旦,他漠然的态度在我看来是非常不解的。
以及到后来世人都觉得它是红毛怪,可从始至终他都在坚定地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画画。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对理想充满着热爱的人,他热爱绘画。
再到患病,将死之际,他在家中的墙壁画出了一幅,传奇大作,但却要求他的妻子在他死后将它烧毁,他并不看重自己是否能够成名,也不看重他拥有多少财富,他只是单纯的去享受绘画的过程。
从全书来看,它的视角是在描述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描述主人公内心想法和活动的,但换个角度想想,就了解斯特里克兰德对梦想,的坚定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他选择了月亮,并且坚持到底。
就如同书名所说,月亮与六便士,你会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篇三
斯朱兰才不管自己是不是天才,他只做了自己想做的。
我心随我,我为我心,这一刻我想这样做,且不论前程好坏,亦不在乎是非成败。不是满地都是六便士,他一抬头就看见了月亮。而是月亮一直都在他心里,只是在这一刻他准备抬头看向月亮,然后不再低头而已。
并非是所有人选择了世俗而他孤单的选择艺术,而是大部分人选择安逸刻板符合社会主流认知的幸福,只有他选择了狂浪不羁遵从本心最初的想法。
斯朱兰是不是个天才,别人认不认可他对于斯朱兰来说都无关紧要。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且不留有机会让后世评价他的一生曲直是非。
不敢说一生问心无愧活的坦坦荡荡对得起每个人,但至少做出选择之后的斯朱兰的每一个举动都随心而动。即使活着的时候世人能发现斯朱兰的奇才,然后一群附庸风雅的人跑到他面前对着他的臭脚大捧特捧,恐怕斯朱兰也是不屑一顾的。
最开始的初衷既不是为名,也不是为利。连自己能做到哪一步都不知,只是这样想了便这样做了,如此随心放纵自己的斯朱兰,如此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斯朱兰,他是浊浊乱世的一股醒事清泉,也是甘甜清泉中一股泥流。
世与我何,全不在乎。我心随我,我为我心。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篇四
看这本书的前半段,一直很不理解斯朱兰抛弃家庭,不是说不理解他抛弃安逸的环境追求自己的内心,而是不理解他对和自己朝夕相处甚至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抛下责任置之不理。不理解他一面享受着别人的关怀,一面对这关怀无所动容反而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到后来,看到那段关于有人生来就生错了位置的描述,竟觉得一切都可以理解了。当内心迸发出最原始的力量时,不是人自身不想去多多关注和热爱周遭事物,而是这周遭本就从未走进自己的内心,而那力量却一直叫嚣着要摆脱现状所有的桎梏。
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评判别人的人生与追求,因为你所谓成功幸福的标准不过是建构在自己的价值体系之上的。
所渴望的,所极力想要争取的,所认为是世间唯一珠宝的,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不过是街边的石子微不足道反而还会嫌它硌脚。
所以,在去批评他人不求上进时,有没有先思考过自己内心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我想要的不过是有人爱有书读有字写,也许在你看来最为俗气,但在我这里若永久达到这三样就会很满足,就会感到不虚此行了。
书中还有让我不理解的是作者关于对女性的一些看法,但这得等我了解作者以及看过作者其他书之后再来进行整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悟篇五
此书听到已有4、5年的时间,一直没机会读,此次阅读给了自己另一种对追求的理解。
斯特里克兰不是这个社会所喜欢的人,但却是把原始人性表达的最直白的人。整个社会运行要求人们循规蹈矩,从小学教育开始就削减人的个性,追求统一,直到大学毕业培养出来的都像是一个模子里的人。
而那些跳脱世俗拥有自己个性和想法的人,最终又怎样了呢?这让我想到了乔布斯,他对家人也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承担丈夫、父亲应有的责任,但他也是个天才。当人对某种事物追求极致的时候,就不会顾及到他所不重视的方面,而呈现出来的形式,就是他在社会上与平凡的人不同。他不再循规蹈矩,他与众不同。于是,他不被别人理解,他甚至被人厌恶,但当他实现了自己所追求的极致并走到大众视野中后,他成功的光芒又足以掩盖以往别人对他的鄙夷。
这也是人性,群众随波逐流的人性。
人们也习惯于把自己淹没在人群中,内心有一颗表现自我的心,却总被害怕所束缚。
有时勇敢的迈出一步,始做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