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就是残浔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篇1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抓宣传教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 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二、抓典型引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xx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xx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抓抗震救灾,凝聚起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不屈力量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四、抓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五、抓依法管理,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抓机制建设,促进创建活动持续、规范开展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七、抓创新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前,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10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10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八、抓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年,国务院第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篇2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在长期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间兼收并蓄、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自20xx年3月以来,我们作出并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重视思想引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以及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我们严格依法治理,高举法治旗帜;是因为我们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因为我们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因为我们全面加强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因为我们着力攻克薄弱环节,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为整体上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因为我们认真贯彻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因为我们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区域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各项民生水平。
做好民族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物质和精神这两种力量。要紧扣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充分发挥我省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凸显比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以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强就业引导和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鼓励各族群众节庆相互交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汉族和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的观念,深化爱国主义特别是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交融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权和主动权,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法治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的必然要求。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视为硬指标,切实用好人、选对人;要关心爱护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边疆地区的各族干部,重视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共同呵护艳丽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为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铸就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范篇3
各位同志: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一市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刚刚结束不到半个月,今天请大家来一起商讨如何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提出了一些新思路、新打算,我非常赞同。下面,我结合学习省委常委、王荣书记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概况和主要精神
上个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各市、区分管书记、分管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的规模、规格都是历史上没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继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的任务目标,王荣书记提出了共同致力两个率先,共创苏州改革成就和发展之路。从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王荣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新时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数民族是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苏州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一道团结奋斗,两个率先的宏图伟业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发展观,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王书记指出,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质量。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城乡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步伐。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优惠措施,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迈上富裕之路。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还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要营造有利于他们就业、创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优惠照顾,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高度重视处理民族问题,解决民族矛盾。
王书记最后强调,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风俗,防止因无知引发民族矛盾。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论矛盾的主体是谁,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治苏州、平安苏州、文化苏州等创建活动。
二、我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这几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区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写进了市委第99次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质量;搞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领域的稳定,为建设和谐苏州作出了努力。市委常委会上,王荣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积极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加强管理,落实艰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王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写进了会议纪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及民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尽管我市是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苏州的经济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要达到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族纠纷、宗教生活等等,这几年来,我们探索了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民族工作进社区、建立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联络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去年国务院表彰我局、这次市政府表彰有关市民宗局及有关干部,这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面对成绩和荣誉,我们肩上的任务更重,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承担了这个责任,我们就要把他做好。
三、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为和感染力。
今年我们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提前到7月份进行,局里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对城区作出了安排。各市、区民宗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典型的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我们不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要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二,要切实做好全市民族工作。杜国玲副书记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结束时讲话指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作为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及时了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搞好综合协调,改善服务方式,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扎实开展工作,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要重视民族工作,关心民族工作,而且要经常研究民族工作。要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急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急,想少数民族群众之所想,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的
第三,要强化对民族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促进问题解决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办检查机制。各市、区民宗局每年要对本地开展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开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还没有落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督办检查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特别是对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要求、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大家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常抓不懈,为实现两个率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篇4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和研究部署全省的民族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
今年五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总结了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和方针政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1、要统一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些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民族工作,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各族群众素质全面提高,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务必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民族工作做实做好。
2、要统一对主要任务的认识。中央明确提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实现这一任务,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要统一对指导原则的认识。主要是五个坚持,即:坚持从实际出发处理民族问题;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这五个坚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是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科学总结,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
二、要突出工作主题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我们务必牢牢把握这个主题,始终突出这个主题,努力实现这个主题。
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采。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三件事:一是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我省各少数民族有着团结友爱的光荣传统,在新的形势下,要继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二是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问题。处理民族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要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要坚决依法打击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三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紧制定配套的法规、措施和办法,修订完善自治条例,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比较完备的民族法规体系。要加强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要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对口支援和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工作力度,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一是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要突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交通、能源、水利、城建、通信建设,特别是交通建设。要突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立足资源优势,确立主导产业,实施深度开发,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和经济板块。要突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在抓好一般招商引资的同时,重点抓好大企业、大项目招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要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特别要突出抓好教育、卫生和文化科技事业的发展。要重点抓好巩固普九成果,建立寄宿制学校,发展职业教育。要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建设,抓好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抓好贫困家庭和特困病人的医疗救助,抓好民族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要重点抓好文化基础建设工程,保护、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要重点抓好科技培训工程,特别要抓好培训人才、引进人才的人才工程。三是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关键还在落实政策支持。对国家、省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的政策措施,包括建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实行税收优惠、加大信贷支持、扩大证券融资、支持建设用地、促进招商引资等等,省直各部门和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民族地区各级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1、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强化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2、要提高工作水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发展的能力。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要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民族地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4、要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关键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核心是要实、要干。各级干部一定要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一定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一定要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勤勤恳恳地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