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严以用权研讨发言稿
上次道德大讲堂,我讲的感悟是"严以修身",今天鲁xx副院长邀请我继续讲"严以用权"的感悟,与大家共勉。
什么是权力,权力就是国家和人民赋予一个单位或者个人一定的权限,代表国家和人民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行使。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它深刻地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为人之道、为官之道、为政之道".常言说:官有官品、人有人品。不同的官品、不同的人品,自然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观、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高官把权利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为了保护这个私有财产,有的人不惜更改年龄、更改学位,已达到延长退休的年龄。现在的许多高官动不动这博士,那博士,一旦查出来却是假博士,实际上这些人往自己脸上贴金的目的,就是想谋求更高的官位,谋取更大的权利。权力是把双刃剑,杀敌1000,自伤800,有多大的权利,就有多大的风险,承担多大的责任。现在许多高官落马,就是没有正确的权利观,为所欲为,最后身陷囹圄,在铁窗里度过余生。
严以用权,对于我们法院而言,就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已事实为依据,已法律为准绳,正确、客观地去审理案件,去执行案件。大家知道,现在法院有两大权利系统并存,一是审判权,再就是执行权,由此而衔生了立案权、审理权、调查权、冻结权、查扣权等等,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行使上述权利呢?
1、必须严以修身。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诱惑多多,挑战严峻的极端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在当今社会还充满着不公的情况下,要耐着住寂寞和清贫。
2、必须有敬畏之心。常言道: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的制作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
3、恪守为民之责。在坐的有一部分是从农村出来的,包括我在内,在我们老家有句土话:饿死不要饭,屈死不上堂。农村打官司不容易,他们怀着忐忑之心走入神圣的法院大们时,就想求得公平、公正,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 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个案件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切实反映了老百姓的诉求。因此,用自己的权利为老百姓办一些实事、好事,也是对自己、对家人积善成德。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员,我自认为没有范仲淹先生"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但我的宗旨是不求富贵、但求平安、不求闻达于天下,但求家庭幸福、健康、快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