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的
讲话
(20xx年1月)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内容非常重要。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公安机关有效加强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内部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迅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公安干警和保卫人员要先学一步,吃透精神。各内部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狠抓《条例》各项要求的落实,同心同德,共同创建单位内部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全面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新机制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条例》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要求,确立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新机制。全县内部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单位负责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的门卫、值班、巡查、案件报告、检查、考核、奖惩、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设施和治安保卫队伍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内部单位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逐步规范,治安防范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实事求是地讲,内部单位保卫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认为单位保卫机构可有可无,或以无机构编制为借口,没有设立专门的保卫机构,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的现象。二是单位保卫人员少,素质低,与承担的任务不适应,有的单位只有一个老同志看门,根本达不到防范要求。三是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些重点场所、部位,个别单位以经济紧张为由,致使技防设施不能落实。有的虽然安装了报警器,但已年久失修,不起作用,给安全管理留下了隐患。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指导单位认真排查内部治安隐患,并督促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整改,按照《条例》的要求,逐条予以落实。要建立实行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内部治安防范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治安秩序混乱、职工群众安全感明显下降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要把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治安保卫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增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更好地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常年工作在维护内部治安稳定的最前沿,各单位领导同志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他们,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制定出台工资、加班补贴、岗位津贴等相关政策。要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对因履行治安保卫职责伤残或者死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评定伤残、批准烈士的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当前的“防事故、防案件、保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节”期间绝对安全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年终岁尾历年来是案件和事故的高发期。对于当前形势,我们要有充分的估计,决不可盲目乐观,掉以轻心。从现在起,各单位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突破口,切实抓好“防事故、防案件、保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将各项保卫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内部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实行综合整治,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内部单位保卫组织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系统,及时了解职工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对单位内部可能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在托清底数的基础上,由单位保卫部门为主,做到监控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保证不失控。对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区分情况,坚持依法办事,立足于教育疏导,对策化、组织、指挥闹事的敌对分子和借机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
(二)深入开展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严防各类案件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安、保卫部门要对单位内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的总体布局、设施设备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周边防护距离等逐一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要按照企业为主、部门监督的原则,实行跟踪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在整改期限内确系难以落实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公安机关对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要快查快处,快侦快破,及时查证落实,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防范措施,严密使用环节的领用、清退、登记制度,并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金融系统安全大检查,消除盗、抢案件隐患。岁末年初是盗窃、抢劫金融单位案件的高发期和敏感性。为有效遏制侵犯金融单位案件的发生,各金融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金融安全大检查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联查、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
(四)继续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力度。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广大学生和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尽快建立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制,明确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坚决防止精神病人或一些不法人员进入学校。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对涉及侵犯学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震慑犯罪。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工作。公安、文化、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学校周边的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切实加大防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各单位保卫部门要把加强内部防范控制与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冬季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保卫组织人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巡逻防控,全方位开展防发案工作。要以全力构建内部防控网为切入点,全面排查重点、要害、易发案部位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死角和盲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织严织密内部防控网,有效预防可防性、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的发生,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的绝对安全。
(六)切实加大对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冬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阶段。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抓好以下工作:一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消防和基层派出所要认真开展一次深入、细致、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将检查的单位、检查内容和措施责任到人,要实行检查人、被检查人或单位签字备案制度,对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查处。二要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封的封,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对已掌握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消防隐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逐一拉出清单,采取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进行整改。对久拖不改的,必须依法进行严惩,决不能养患成灾。三要认真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各基层派出所要切实担负起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维护好一方平安。
同志们,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将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与贯彻实施《条例》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出成效,为维护我县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中央、省、市三级“两会”的顺利召开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