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完成全市“十二五”规划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5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六年多来,我市上下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纲要》和《决定》,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创新中突破、在拓展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六个不断”: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市、县区政府及其多数有关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市政府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27项,占总数的70℅以上。各地相继建立了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三是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形成。市政府两次修订《政府工作规则》,把行政决策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深化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以及群众公议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四是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六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制定了一大批立足实际、促进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42项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明显提高。五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市本级及各县相继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问题。六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六年来,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43件,处理劳动争议1千余件,调解民事纠纷8千余件,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距离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基层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比较淡薄;“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然比较严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还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等等,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于“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开局的承上启下时期,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加艰巨。尤其是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之间不平衡性更加凸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镇建设等领域问题相对突出,各类矛盾纠纷有所增加,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形势更加紧迫。解决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同时也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第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宿州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重要保障。市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要求,要以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兴宿富民主线。市、县区、乡镇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贯彻落实到基层,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才能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推进依法行政是构建实现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稳定社会、有序社会、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及时、公正、公平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实践中,大量矛盾纠纷往往发生在基层,解决在乡镇、县区。只有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以法律的手段、法定的程序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才能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推进依法行政是确保法律实施效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依法是“行政”的基础。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来执行,其中大部分由市、县(区)、乡镇政府具体承担。各
级政府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关系能否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才能保证来自人民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确保各项法律制度得到较良好施行,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推进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根本途径。依法行政是高效、优质行政的前提和保障。市、县(区)、乡镇政府处在改革发展的第一线,只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才能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取信于民,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继续实施《纲要》和《决定》为着力点,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核心,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和源头,源头不清,其流必浊。决策正确是最大的效率,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损失。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只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才能在实施中减少矛盾和阻力,而决策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为此,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还要采取听证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当前要注意克服和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行为中存在的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等问题,尽力减少决策风险和失误。
二是建立决策纠错机制。一项决策作出后,对其实施过程要进行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纠正和调整决策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对此,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强化行政决策责任。从近年来我们审计、监察的情况看,在一些重大工程和项目的立项决策上,个别领导干部之所以敢“拍脑门”、搞“一言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缺少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因此,今后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对违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实行“谁决策、谁负责”,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二)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建设,优化法制和政策环境
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县区、乡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如果“红头文件”质量不高、过多过滥、相互冲突,就会严重影响和干扰依法行政。在这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着眼于服务大局,加快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主要是围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实践急需、社会关注度高、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比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社会保障、节能减排、承接产业转移、社会公用事业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等,尽快制定规范性文件,满足依法行政实际需要。
二是要着眼于法制统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来,市政府共审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6件,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76件,对其中39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质量提高。今后,要继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乡镇、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应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并在原文中注明,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起草部门认为需要继续实施,应当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重新修订,并按程序要求重新报送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集中清理一次,与法不容、与情不符、与时不进的,要进行完善或予以废止。
三是要着眼于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许多改革措施要靠制度来凝聚共识、引领推动,各种利益关系要靠制度来统筹兼顾、调整规范,各种矛盾纠纷要靠制度来定纷止争、化解平息。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检验制度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市政府法制办正在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和充实《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制度汇编》,有四十多项制度,要尽快编印成册,下发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行政执法是政府大量的、日常性行政活动,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市政府查处和通报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改制安置等方面的违法事件,就是公开表明政府依法行政、从严行政的态度。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
一要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这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市本级各县都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下一步要注意拓展工作范围,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城市管理领域向文化、经济管理等领域延伸;要注意创新执法模式,对于一个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如文化、交通、农业等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要注意下移执法重心,认真抓好我市7个镇(即埇桥区符离镇和朱仙庄镇、灵璧县渔沟镇、泗县草沟镇、萧县杜楼镇和杨楼镇及砀山县周寨镇)的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在城管、环保、工商、劳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即“6+模式),采取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将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向乡镇一级延伸,破解基层执法难的问题。
二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如果没有程序公正,就很难保证执法结果公正。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近年来,市地税局、市烟草局等部门对行政处罚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他部门也应该这样做。
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会上,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交流了他们这方面的经验做法。这项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和亮证执法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坚持人性化执法,多些换位思考,多些柔性推动,不得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随意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违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已经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各部门要对照评查标准,认真自查自评,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特征。推进政务公开,就是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交流的连心桥、开启便民为民的服务窗,也是政府自身建设很好的防腐剂。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和行政村都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代办点。现在,市里90%、各县区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进入了中心办理。下一步,要着眼于科学发展和阳光施政,继续深化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公开政务事项。针对目前存在的“公开的内容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内容不公开”等问题,贴近人民群众需求,从群众最关切、最期盼、最有意见的地方首先公开,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补偿、救灾救助、民生工程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把基层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都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是现阶段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要求,严格实行“两集中、两到位”,除经批准外,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各县、区和各部门今年要抓紧完成行政权力的清理确认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清理审核行政权力,明确管理事项、承办岗位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编制好行政职权目录,尽快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并逐步把行政执法、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审计结果以及财政预算等,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哪些事;以上这些都要适时向社会公开,今后除涉密事项外,未向社会公开的管理事项和权限一律不得行使。
三是进一步推进网络问政。目前互联网发展很快,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新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既要学会“上网访民意查民情”,更要善于“下网解民忧平民怨”,切实把网民留言、网民反馈和网民监督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市里准备出台《宿州市网络问政工作暂行办法》,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施行,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作流程,设立网络发言人,实行三小时内回应、三日内办结等制度,努力将政府部门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和为民办事的平台。
(五)加快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如果行政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就可能导致滥用和腐败。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加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这些都很重要。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行政复议是政府内部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群众依法寻求救济的一个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逐年增加,仅去年一年市政府就审理近百件,这是群众法律意识、监督意识提高的表现。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垂直管理部门可以“双向选择”,依法受理群众行政复议申请,注重运用现场勘查、听证、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审理,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行为、化解纠纷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专门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各级各部门都要支持和配合审计、监察部门行使监督职能,审计部门要注意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基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没有问责,行政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就没有威慑力。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了行政问责的实施力度。近两年来,我市共有27名干部被问责,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行政过错,提高了行政效能。今后,要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违法行政行为的查处,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六)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政府正确履行职责
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如果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会使得依法行政的认识难以提升、改革难以深入、制度难以确立、成效难以持久。这就要求切实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政府要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当前,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以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际金融危机倒逼的不仅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要求政府自身的改革,尤其是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政府要强化和改善经济运行调节职能,尽量减少对企业和市场的微观干预,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换代,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宽松、平等竞争的环境。要强化和改善市场监管职能,从全国范围的奶粉事件,到我市的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等,都警示我们要切实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还人民一个干净、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要强化和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际问题上来,切实做到人民政府为人民。
二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管理权限下放。总的原则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减少中间环节,做到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去年,省政府决定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第一批下放143项,今年又下放144项,市直各部门应该言而有信、全部下放,不能明里放、暗里收,不能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
三是以扩权强镇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决定,我市符离镇、朱仙庄镇等7个试点镇行使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是试点镇需要上报市级以上审批的项目,县级只需“见文行文”或“见章盖章”转报即可;同时,按照“6+”模式,依法委托试点镇行政部分县级行政许可和审批权,并可成立综合性的行政管理执法机构具体处理相关事宜。各县、区要指导各试点镇用足用活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试点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推进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难点在基层,根本在落实。对此,国务院刚刚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大力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县区、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要带头依法行政,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局(委)务会议要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和举措。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高低,往往决定着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现在,我们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机关仍有一部分同志不熟悉、不习惯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促进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三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支持,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高“五五”普法的经验,抓好“六五”普法,继续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形成依法行政合力。依法行政既是政府全局的工作,也是职能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任务,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干部,乡镇(街道)应配备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或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