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讲话

公安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讲话

同志们: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立即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内容丰富的活动方案。

刚才,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栾峰同志代表局党委对全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为贯彻落实好师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明江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扎实地搞好我局创先争优活动,我提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凝心聚力,确保对创先争优活动高站位认识

在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历程中,创先争优始终是积极唱响的主旋律,始终是指引广大共产党员不断前进的鲜艳旗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七大以来的实践表明,在新的历史时期,创先争优是我们党自我完善、焕发活力的强大武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感召力,是一个在新的历史征程中具有新的意义、赋予新的内涵、承载新的使命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作为绝对置于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力量,是一个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在公安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必须明确:在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完成任务,而是必须,是公安工作适应形势任务、服务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

我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规定任务,而是责任使然的必须行动。就是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确保稳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发挥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师局党委的支持优势转化为全体民警齐心协力谋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必须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适应,而是必然,是公安队伍坚定政治方向、永葆忠诚本色的必然要求。

我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单纯响应号召而为之,而是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必然选择。就是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广大公安民警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立身做人、全面发展的铸魂工程,作为指引方向、树立正气的引领工程,作为维护稳定、勇于献身的引导工程,以高度的时代感、使命感推动活动落实,切实在引导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价值追求上聚焦用力、取得成果。

(三)必须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务虚,而是务实,是公安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保稳定、促发展、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

我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只唱高调的务虚口号,而是心系民生,确保稳定的务实举措。就是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好“服务群众好”工作措施,帮助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民生是最大警务、民稳是最大政绩、民意是最大追求”理念,积极回应辖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实现公安工作的新进步;就是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稳定和民生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

(四)必须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短期,而是常态,是公安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全面领跑的有力推手。

我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蜻蜓点水的短期行为,而是持之以恒的常态机制。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修炼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本领,探索形成提升工作、创新业绩、锻造英雄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推动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准确把握,突出重点,确保对创先争优活动高起点谋划

按照师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局从今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两个节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整个活动延续时间长、涵盖范围广、涉及人员多,我局党委根据师局党委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出台了我局的实施方案,方案非常明确,刚才栾峰政委已经详细介绍,我在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我要强调的是,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大方向、总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关键是落实问题。局党委出台的方案指明一个大方向、构建一个大框架、提供一个大平台,至于怎么沿着指引方向正确前进,怎么往总的框架内添砖加瓦,怎么在平台上上演精彩剧目,是各支部、各单位需要认真思虑、精细谋划的大问题,考验全局各党支部、每位党员的智慧。希望各支部会后立即在把握基本原则、吃透师局党委和局党委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民警扎实、细致、深入、全面地谋划自身的创先争优活动。方式方法方案上已经很明确了,这里我只强调在开展活动中必须注意的六个问题:

(一)必须在围绕内容上明确思

路。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行政司法机关,我局党委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确定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好,关键是要做好全体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切实把全局党员民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兵团党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师市、师局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局党委的决心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使创先争优与“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成为紧密衔接、相辅相承的整体,坚决克服“活动、工作两张皮”现象,做到工作互为因果、互动协调、互相检验、互相促进。

(二)必须在突出特色上抓亮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把履行规定程序与积极探索创新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完成“规定动作”和做好“自选动作”贯穿活动始终。我局开展争做“维稳尖兵”、“破案能手”、“情报信息能手”、“安全防范能手”、“窗口服务标兵”、“服务群众标兵”、“执法标兵”、“社区卫士”、“科技创新标兵”、“党员示范岗”、“岗位练兵能手”等十一项活动也是具有我局特色的自选动作,也是各党支部的规定动作。各党支部在做好局党委的规定动作的同时,要谋划好本支部的自选动作,做到“规定动作”铺满盖严不漏项,“自选动作”突出亮点有创新,在维稳工作中发挥实效。

(三)必须在载体上重实效。实践证明,一项活动没有行之有效的载体,就会成为“花架子”,就会成为空洞的说教。科学的活动载体是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是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各支部在按照局《实施方案》要求,要区别不同警种和支部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党员群体的岗位特点,认真研究、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要紧密结合我局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特色活动载体开展工作,展现我局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各执法单位、治安、派出所、警务室等窗口服务单位、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都要结合自身警种特点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组织要精心,内容要丰富,方式要创新,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生命力、影响力、感召力,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充满活力、富有成效。同时,我还要强调一下,各支部组织的载体要务实,要适合公安工作实际,决不能哗众取宠;要注重实效,注意保持活动载体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四)必须在发动群众上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能由人民群众来检验、评判活动的成效。我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最终标准就是要看“各支部、每位党员是否完成了局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工作成效显著提升了没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了没有”。因此,各支部、每位党员都要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贯穿活动始终。实践证明,只要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就能够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成为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源泉。因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党支部不能唱“独角戏”,要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在民主、公开、和谐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活动方案要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承诺;这方面所指的群众既包括公安机关内部的非党员群众,也包括我们的服务对象。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向群众公示。

(五)必须在建立机制上图长效。创先争优活动是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形式,经常性工作要经常抓,制度机制上的有力保障尤为重要。局属各支部要通过纵向比、横向比、内部比、外部比,定期开展党性分析、评比考核等办法,使党员人人想优秀、争优秀、当优秀,使党组织个个谋先进、学先进、创先进,建立你追我赶的动力机制。要深入实施先进帮后进,典型带一般,优秀促平庸,建立和谐共进的帮带机制。要科学运用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行风评议、推优推先、评差促改等考核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每年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奖励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标兵,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总结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操作性、高度指导性的长效机制,既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开展,又为今后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

(六)必须在结合实践上创满意。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公安实践而开展,通过公安实践来检验,必须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才能做到“两不误”、“两推进”、“双丰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和安全的新期待,提升反恐维稳和治安满意度。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提升执法满意度。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新期待,提升队伍满意度。按照孟建柱部长所要求的: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在感情上关心群众,在思想上重视群众,在行动上贴近群众,在政策上维护群众。各支部要以正在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帮民困、解民忧、释民怨”工作力度,通过警民互动,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把解决群众的疾苦当成自己的职责,真正把“心”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强化组织,多措并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高效率运作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两年多的时间内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力的重要检验。局属各支部都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地把这项活动组织好、推动好、落实好。

(一)以始终如一的责任制度保证活动开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局党委各位成员、各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局党委成员也将按照分工,选择分管支部做为活动联系点。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活动方案亲自制定,活动重要阶段安排亲自主持研究,重大问题亲自主持解决。其他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既要当好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又当好活动的参与者、践行者,努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合心、合力、合拍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以持续有力的指导督查促进活动开展。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时间长、规模大、任务重、要求高,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局党委成员要深入基层支部、党员群众中调查研究,督导、指导开展工作,加强与各党支部和党员的联系互动。各支部必须尊重督导组工作,服从督导检查组的指导,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在这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不仅要树立先进,更要曝光后进,组织开展“评差促改”活动,发现思想上不重视、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加强教育,现场督导,限期整改,责其纠正。

(三)以大张旗鼓的舆论宣传推动活动开展。加强舆论宣传是展示成果、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公安网络优势,在公安局域网上建设专版,设置宣传标语进行内部宣传,在全局上下培育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各支部、各警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以学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上、网络上打响品牌,树好形象。

(四)以严密有序的统筹布局协调活动开展。要正确认识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公安工作是一个系统整体,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争先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示范效应。要把各项公安工作和实际问题融合到争创活动中,通过争创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做到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协调发展;要善于“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广应用,提升我局创先争优效益。确保争创活动有序推进、高效开展、成果显著,实现争创活动与公安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五)以严格细致的检查考核检验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时间跨度长,上级规定的标准动作多,各阶段、各环节必须紧密衔接、环环相扣、高效推进,任何一个节点的脱节掉链都会影响到全局整体工作的目标实现。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严格把握活动的整体要求,按照师局制定的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党员“五带头”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创先争优考核方法和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好各项评比、检查,及时推广总结经验、评比出优秀组织和优秀党员,选树全局学先进、赶先进的典型。重点向基层实战单位和普通党员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通过客观公正的评比表彰,既发现典型、激发士气,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使我们真正从创先争优活动中积蓄力量、收获成果,为公安工作可持续良性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和兵团、师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局各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努力把争创活动提升为一次“观念革命”。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我局打造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敢于拼搏、勇于奉献、纪律作风优良、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集体,为开创辖区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崭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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