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综合治理)学习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发言

一、以思想大解放,破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

解放思想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武器。现在的昌宁和全国、全省其它地方一样,既进入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又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影响昌宁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逐一加以解决。近几年来,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我县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虽然我们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如:平安建设活动在一些地方、部门发展不平衡,个别领导思想麻痹,抓维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措施不够坚决有力;一些地方社情复杂,少数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给农村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随着社会转轨、经济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刑事、治安案件总量不大,但杀人、爆炸、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还时有发生。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新的视角研究分析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新思路,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新办法,推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新举措,才能破解制约我县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难题。

二、以思想大解放,审视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差距

新起点必须有新作为,新作为必须以新观念引领。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昌宁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勇于正视与先进地区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勇于剖析我们在解放思想上的不足与局限。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对昌宁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进行再思考和再认识,重新审视昌宁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经验,重新审视昌宁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与先进地区的差距,重新审视我们自身思想解放的程度。虽然,我们昌宁有过辉煌的历史,但是,昌宁作为后发展地区的现状并没有改变。在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上,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警力不足;刑事治安案件总量不大,但发案有反弹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未完全得到解决,新的矛盾不断产生;政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等等。总之,我们的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无论是工作程度和水平,还是队伍的规模与素质,都与我县形势发展不完全适应,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更是有着不小的差距。差距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在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上做得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三、以思想大解放,创新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思路

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工作的思路、开拓创新的力度和社会发展的速度。解放思想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反思、自省,努力冲破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开放、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实事求是,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奋发向前。

当前,阻碍我县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陈旧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狭隘封闭、主观片面、反应迟钝、等待观望等。尤其是一部分领导干部对政法综治和维护稳定工作重视不够,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发案多,出了问题措施不多,办法不灵,部分同志工作上逆向和多面思维少、怕担风险、不愿创新、不会创新,同时,一些部门、小集体和个人本位主义严重,将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置于全局利益、群众利益之上。这些现象的存在,使我县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决策、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打了不少折扣,制约了平安昌宁建设的深入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这些陈旧思想观念的危害性,认识到冲破阻碍发展思想观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继续解放思想的自觉性和危机意识,以思想大解放为强大武器,破除故步自封、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树立开拓创新、敢试敢闯、敢为人先的改革观念,整合基层维稳资源,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四、以思想大解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解放思想的最终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当前,我们必须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冲破阻碍政法综治和平安昌宁建设的思想桎梏和障碍,以争创全国“优秀平安县”为动力,推动平安昌宁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昌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向前发展。政法

机关是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主力军,其解放思想的程度决定了抓各项工作的力度。政法机关解放思想,必须做到“六个克服、六个树立”:克服重专政职能轻服务职能的倾向,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自觉在大局中找准位置,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克服重比轻好或宽比严好的片面执法倾向,树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自觉地正确地把握和运用好党的刑事司法政策;克服片面强调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的倾向,树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思想,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克服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倾向,树立人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克服执法的随意化、机械化倾向,树立公正高效的执法观,调动一切法律资源,正确把握法律精神,全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倾向,树立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平安建设强大推进力。平安建设只有始点,没有终点。我县2006年获xx省平安县荣誉称号,我们要在巩固这一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力争全国“优秀平安县”。一要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把争创全国“优秀平安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之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要

健全机制。要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党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责任查究制、“一票否决”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维稳情况通报等制度,着力解决平安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要齐抓共管。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个个出主意、个个出实招,工作形成合力;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乡镇在原有的农村(社区)综治维稳室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要作适当扩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综治维稳队伍,加强村治保会、调解委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公安、法院、司法要进一步建设基层、充实基层,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力往基层使。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和资源,让其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整治平安建设的薄弱环节。平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当前,平安建设的主要问题还是社会管理滞后,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首先,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防范工作为基础的“五张防控网络”建设,着力提高全社会治安防控能力。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强化社会面上的治安管理,对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治安案件,要重点打击和整治;要积极探索“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的工作机制,预防和打击流窜犯罪;对在校青少年和社会闲散青少年,学校、家庭要加强教育管理;对刑释解教、监外执行及吸毒等重点人员,单位、社区(村)、家庭和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衔接,防止脱管漏管;工商、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点、网吧、酒吧、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对违反行业规定收购赃物和吸纳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的,要处以重罚;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以及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其次,各单位各系统、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钱投入的问题,让平安建设在系统内延伸、向村(社区)、家庭延伸。

(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预防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要规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二要提高调处能力。健全基层社情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着力提高基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乡镇、村(社区)得以化解,做到小矛盾不出村组,大矛盾不出乡镇。三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主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坚持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地方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地方的方针,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整治行动。

(六)不断提高遏制毒品渗透的能力,确保“无毒县”的巩固。要在认真总结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县禁毒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学校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禁毒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要在破大案、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上狠下工夫。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强禁毒知识教育,家庭、村组要加强与他们的联

系,让他们在外莫涉毒,回来莫染毒。对毒品过往的通道,要设点设卡,堵源截流。对涉毒重灾区,要重点宣传教育和开展集中整治。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和对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教育活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文艺晚会、宣传专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要大力宣传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维护平安人人有责的良好环境。</p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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