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集中力量,依法治理教育乱收费,并就有关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此,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坚决按照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抓出成效来。年初,市里已经制定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各级各学校要结合这次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责任制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促进教育发展,减轻学生负担,强化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教育形象的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2年在省纪委、省教育厅的专项检查中,省纪委的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教育收费管理已步入规范、公开、透明的轨道。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学校的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认识不到位,工作跟不上、查处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乱收费问题反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建立严格、规范的学校收费管理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
一是要全面落实教育部治理乱收费的十条要求。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要依法从严规范教育收费。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的政策。对巧立名目等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三是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乱办班、高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不得在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费用,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各类学科实验班要一律停止,坚决纠正部分学校乱办实验班的问题。
四是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校长是治理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哪个地方出现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在于规范收费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把关,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要求,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行为。一要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不出具合法票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收费管理规定。收取的杂费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准挪作它用。三是学校的各种收费必须统一实行“学期一次性收费制”。每学期收费前,学校应将所收的费用一次性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并实行一次性收费,其它时间收取的费用视为乱收费行为。四是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内设立收费公示栏或公示墙,要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并在招生简章上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收费案件
近期,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教育乱收费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管理,巩固全市中小学收费治理成果。另外,要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并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实施监督。凡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坚决从严查办,决不姑息迁就。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乱收费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同志们,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是加强教育自身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区县、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清理整顿,使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