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来参加这次会议,主要是稽查工作很重要,我来看看大家,给大家打气,表示支持。刚才李贵总会计师代表省局党组作了报告,总局稽查局杨绍艾副局长作了重要指示,概括得很好,讲得很全面。这里我首先代表省地税局党组对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是总局稽查局杨副局长,对广东地税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重视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结合当前形势和我省地税实际,对如何做好稽查工作,我谈两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稽查工作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特别是各市的一把手和主管局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只有认识提高了,大家才会真正重视。加强稽查工作,首先要改进与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明确稽查的职能范围。对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稽查体制,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市(地)、县(市)两级逐步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因此,近期省局将对系统内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按照“一级稽查”的模式来调整与统一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前段时间省编办已经批准了我们的机构调整方案,省局党组日前已经开会研究制定机构调整后的“三定”方案,待报省编办批准后就要发文执行。那么,为什么要推行一级稽查呢?
首先,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推进依法治税,一是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必须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如果这两条做不到,就很难做到依法治税,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对于依法治税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正是主要通过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一级稽查符合征管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实现征管专业化的必然选择。这种稽查体制模式能够克服稽查力量分散、执法尺度差别大、行政干扰层次多等缺点,使稽查人员由分级管理变为集中管理,检查权由分散行使变为集中行使,从而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实行一级稽查是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需要,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为什么搞一级稽查好过搞二级、三级稽查?因为一级稽查能够较好地克服实行二级、三级稽查所产生的机构重叠、力量分散、各行其是、多头检查等弊端,有利于执法行为的统一规范。实行一级稽查,执法的尺度和口径统一了,就不会象过去那样,这个地区和那个地区处理不一致,这个分局和那个分局不一致,可以避免由于执法不规范、政策不统一而导致的税务纠纷,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在座的同志都知道,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处于“人治”的社会而非“法治”的社会,因此要逐步达到依法治国、依法治税需要有一个过程。而我们要朝“法治”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断推进,这正是实行一级稽查的根本目的。
此外,我们广东地税系统实行的一级稽查,与其他省及国税系统的一级稽查还有不同之处。目前,我省除了广州、深圳之外,地级市和县级地税稽查局已经提高了半格,分别是副处级和副科级的规格;在部分机构调整后,还将把原来的检查分局并入稽查局,这样稽查部门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队伍也壮大了。下一步还要考虑对广州、深圳的稽查体制进行改革。广州、深圳对市一级稽查局的职能特别要强化,要考虑将这两个稽查局提高半格,或者是稽查局长作为党组成员,这样才能够协调好下面的几个稽查局,不然大家规格都一样,怎么去协调?这主要是从有利于工作协调的角度考虑。
其次,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与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相适应的。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推进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加大稽查力度,是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和我们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现状的。我们推行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实行集中征收,让纳税人主动来办理纳税登记,自行到征收大厅办理申报纳税,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报表,反映财务经营状况。但是,一方面,我国目前正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阶段,加上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的法制观念、依法纳税意识还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希望纳税人都象国外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很强的纳税意识,自觉主动去申报交税,显然不太现实;而另一方面,由于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总体偏低,还不能完全建立起有效的监控机制,因而导致漏征漏管、偷逃骗税行为仍然比较普遍,偷税与反偷税的斗争还很激烈。当然发达国家也有偷逃税行为,但相对来讲,他们的公民纳税意识比我们高,钻空子的避税行为比较多,明目张胆的偷税则比较少。那么,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靠什么来保证纳税人如实申报、堵塞征管漏洞呢?这就要靠稽查的强制力和震慑力作保证。税务稽查通过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不仅能直接挽回税款损失,而且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不法分子、从反面诫导纳税人提高依法自觉纳税意识、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同时还可以发现税收政策的漏洞,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堵塞漏洞。而实行一级稽查,在市、县级税务机关统一设立一个稽查局,统一调配稽查力量,统一管理,重新明确界定稽查与其它征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不仅是适应新征管模式以市、县为单位集中征收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征管模式中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各专业职能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高效运转,有利于增强税务稽查的刚性和提高稽查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准确性以及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所以,我们目前的税收征管状况决定了必须加强稽查工作,必须通过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来强化稽查,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
第三,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是建设税收强省的要求。我们为什么要按照总局提出的要求,积极推行一级稽查?因为广东的改革开放起步较早、力度较大,广东地税也应该在全国税务系统起模范带头作用。我省税收收入连续8年位居全国首位,已经成为税收大省,现在我们进一步提出要建设税收强省,那么税收强省应该怎么建?我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经过几年卓有成效地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我们已经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初步确立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体制模式。按照总局的要求,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要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加专业化”。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基于信息化和专业化基础上的征管各环节将形成精细、有效的专业分工,让各项税务管理工作上“流水线”,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与征收环节的精简相适应,征收大厅的作用也将逐步淡化。目前,我们在征收方面已经开始推行“税银库联网”,佛山、深圳等地都在搞试点,我们还正在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研究开发一个软件,建立一套制度,将来纳税人不一定到征收大厅去交税,基本上都可以到银行窗口去交税,还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实现无纸化交税。虽然征收大厅在一段时期内仍然还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征管工作的战略转移,经过一定时间以后,其功能要产生变化,变成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我们准备在全省成立100多个纳税人服务中心,从省局、市局到县局都要成立,专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准备挑选一些具有敬业精神、事业心比较强、业务比较熟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而且要在这个机构内实行特殊岗位津贴,提高人员待遇,但同时也要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如果在为纳税人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也要从严处理。因此,目前的大量征收业务、征收力量,将来都要实现战略转移,逐步转移到管理上,转移到稽查上,转移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上。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有利于对稽查进行专业化集中管理,建立和强化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的监督、检查、纠正机制,分解和上收基层执法权力,减少执法随意性,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因此,实行一级稽查,不仅是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也是建设税收强省的需要。所以说稽查将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来加强。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认识到,稽查也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稽查部门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作,但绝不能因此而片面地理解为对稽查部门也要下达收入任务指标。稽查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来开展工作、稽查对税收收入的保障作用,并不仅仅通过直接查补的收入体现出来,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认识存在误区,从而在稽查的具体实施上体现为选取容易查或查补数额可能较大的案件进行稽查,由此造成由于过分注重查补额而使稽查陷入疲于查补税款却又治标不治本的两难境地。从全省地税稽查部门这几年查处案件的情况来看,2000—2002年立案查处税务违法案件4.5万宗,查补总额达72.3亿元,平均每年查补20多亿,这个数字也不小了,但不能只看到直接查补这一笔账,至少要算以下几笔账:第一笔是直接查补的收入;第二笔是通过查处案件的震慑作用促使纳税人依法缴税所增加的收入;第三笔就是通过案件查处发现了征管薄弱环节,使各级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堵塞漏洞,减少了税收流失,这是最大的一笔收入。至少这三块收入才构成了稽查的真正收入。因此,我们对稽查的职能要重新认识,转变观念。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现在不象过去那样,背着背包去收税,把纳税人赶到征收大厅去交税,而是强调纳税人要主动依法纳税,否则,不来申报纳税就是违法。那么,谁来检查、确定他违法?这个任务应当落在稽查部门身上,这是由稽查本身所具有的职能作用决定的。所以稽查职能必须从“收入主导型”向“执法主导型”转变。但提倡“执法型”稽查,并非排斥稽查的查补收入职能,而是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变,工作重点要转移,稽查部门既要突出打击作用,以查促管,又要为中心工作服务。例如某个行业偷逃税比例较高,那就要发挥稽查队伍的作用,通过对整个行业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健全完善征管机制和措施,确保应收尽收,这也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一个手段。所以,我认为在建设税收强省的阶段,稽查的作用和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
大家在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以后,能够认识到稽查工作重要,就必然要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要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稽查部门处在偷税与反偷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前沿,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但是权力大,工作危险性也大,难度也大。另一方面,正因为权力大,人家盯着你,也想尽一切办法收买你、拉拢你、腐蚀你,特别是在收入形势紧张的情况下,税收执法力度必然进一步加大,这种拉拢与反拉拢、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就会进一步加剧。因此各级的一把手和主管局长要重视稽查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工作要跟上,业务学习要加强。要以“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打击有力”为标准创建一流的稽查队伍。全省稽查队伍要在建设税收强省过程中,率先在“六个一流”上达标。
首先,在政治上要过硬。政治上过不过硬,直接关系到队伍整体素质过不过硬。税收工作政治性很强,税务稽查工作更要讲政治,不讲政治不行。一切工作都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出发,稳定压倒一切。因此,各级稽查部门要按照李鸿忠常务副省长的指示,牢固树立“前线意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用正确的理论、健康的思想武装干部的头脑;二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和监控,为干部“穿好防弹衣,系好安全带”,保护好自己的干部。稽查队伍只有在政治上过硬,才能发扬“四铁”精神,敢于碰硬;而要敢于碰硬,就要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必须过硬,否则假如你平时吃、拿、卡、要,拿了人家的东西,吃了人家的东西,你还敢去碰硬吗?当年我们查处“宝日”案件,双方斗争达到白热化程度的时候,对手在税法适用、办案程序上都找不到我们的纰漏,只好抛出一条威胁我们:如果再查下去,他们就要暴露我们税务干部的腐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便重申纪律,召集有关人员逐一问话,看看我们的队伍里有没有不廉洁问题、有没有无偿收受宝日高尔夫球场的会员证、有没有搞权钱交易、有没有收人情税。最终,对手一无所获,败下阵来。假如当时我们税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点不检点,这场官司就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所以说,政治上过硬,对于搞好稽查工作非常重要,各级领导要特别重视稽查队伍的政治素质。“宝日”案件既说明了政治过硬的重要性,也充分显示了我们稽查队伍的确是一支能打硬仗、打胜仗的队伍。
其次,在业务上要过硬。稽查就是要查偷逃骗税,如果你查不出来,怎么搞稽查?所以早在几年前,我们就认识到提高稽查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性,采取的措施比很多省先行一步。比如我们把全省各地的稽查业务骨干集中起来组成稽查专业队,充分发挥了“治税尖刀”的作用,这两年还组织专业队出国培训考察。但是,从目前我们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看,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大家想想,现在信息网络技术日益发展,加入wto以后跨国财团进来了,我们的稽查人员有多少能查他们,能查英文帐、电脑帐的呢?所以,我们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级培训的方法,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在面上,各市、县级稽查局要在机构调整后尽快组织全员培训,重点是抓好《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查帐业务的培训;同时,结合全省持证上岗考试进程,逐步健全岗位考核体系,对不具备稽查业务基本技能、通过培训仍不适应稽查工作需要的人员,要调整出稽查队伍,逐步达到全员持证上岗。在点上,省局今年将开始选拔培训100名“稽查能手”的工作,省局稽查局还将继续抓好稽查专业队的培训和充实,各市也要加快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稽查业务和计算机、法律、外语知识的复合型的稽查专业人才。此外,今年全省稽查部门还将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增强稽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要重视稽查队伍的素质培训,做到既要讲政治,又要讲业务;既要业务过硬,又要方法创新;既要讲原则性,又要讲灵活性;既要讲政策,又要办好事,不要乱来。同时,在方式方法上也要注意,不要作无谓的牺牲,不要当什么“英雄”。如果出现喊打喊杀的情况,硬顶着跟他们对着干,既没有效果也没有必要,不如先避开,然后我们再请公安、法院来协助,这样可能更有效。总之,我们要对稽查队伍从严从高要求,把这支队伍建设成为税务部门的一支拉得出来、打得进去、能打硬仗、装备优良、作风过硬、手段现代化的“特种部队”。
(二)要加强稽查的基础建设
我认为,稽查自身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自身建设要突出抓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首先要规范执法,在规范的基础上,手段要加强、提高,方法要不断创新、改进。当前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记账、核算和经营管理;同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呈现团伙化、智能化趋势。但是从内部看,税务机关的应对措施和手段还没能及时跟上,一些装备也不如对手的那么先进。因此,为稽查部门配置先进的办案装备、配备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已成为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我们在加强税务稽查基础建设方面要有新举措,在人、财、物方面对稽查部门适当倾斜,要保障稽查部门正常的办案经费开支以及举报人奖金的兑现,明确稽查经费的来源、核拨与使用办法,加强对稽查经费的管理,保证稽查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严禁违反财务规定乱开支和挪用各类办案经费。要确保办案必需的基本装备,给稽查部门配备先进的办案、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要加快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稽查队伍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快速反应作战能力。还要在人员方面予以充实,特别要把懂业务、会查帐、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稽查部门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技术查案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才。目前,省局党组已经初步议定,给全省地税稽查系统购置、配备200辆汽车作为办案交通工具,以后还要配置手提电脑等。此外,还有稽查补贴的问题,要适当给一点,要与其他部门有所区别,同时不能忽略两权监督,做到既要待遇高,但一旦违法违纪,其处理也要重。
(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
各级地税局和稽查部门要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一些案件的查处要善于通过新闻媒介曝光,扩大影响。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过程中,新闻媒介发挥的作用很大。一方面,可以通过新闻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面,制造社会舆论,为我们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另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介的力量,也可以在客观上间接起到排除干扰、保护我们稽查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作用。所以,对于外部力量,该用还是要用,该借助的要借助,单纯靠自身力量要搞好工作,不一定能行得通。
总而言之,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广东地税稽查这支队伍不仅可以建设成为税务系统的一支特种部队,而且一定可以建设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廉洁执法、能打硬仗、各级党组信得过的队伍。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广东地税稽查这支队伍,完全可以首先实现“六个一流”目标,完全可以在政治、业务素质和装备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希望各级地税局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稽查工作,要从资金、人力、装备上给予倾斜,从硬件到软件把稽查队伍建设好、武装起来,在全省地税“二次创业”、争创“六个一流”过程中充分发挥稽查队伍的作用,为广东建设税收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