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化”为标准,提高涉税办公室水平
**县地税局涉税联络办公室成立于98年,共有地税干部及公安干警6人。几年来,他们在**县地税局和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四化”为工作标准,积极探索打击涉税犯罪工作新思路,不断拓宽涉税工作的渠道,密切协作,秉公执法。自成立以来,共移交涉税案件67起,查补入库税款近100万元,依法传唤不法纳税人35人次,刑事拘留1人次,治安拘留4人次,为税收事业保驾护航,维护了正常的征管秩序和纳税环境。
一、涉税联络工作规范化
成立伊始,为保证涉税联络办公室的高效、快捷运转,**县地税局党组和县公安局党委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涉税联络办公室的职责、制度等进行了明确,有力地促进了涉税工作的顺利发展。
一是明确了涉税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即快速及时打击偷抗税犯罪分子,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搞好警税共建活动,帮助基层分局排扰解难,及时化解征纳矛盾,把矛盾消除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造良好纳税环境。
二是配备人员和办案工具。公安局与地税局根据工作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涉税办公室倾斜,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干警和税务人员组成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税局,公安局和地税局各一名副局长任主任,人员接受两局的共同领导,双方共同出资为涉税办公室配备了办案车辆、通讯工具,确保办案工作的速度。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三年交流一次,期间相对保持稳定,保证了办案人员素质和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是明确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涉税办公室的正常运转,两局共同制定了联席会议、定期联系、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坚持“有案办案,无案护税”的原则,定期向两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共同探索办案渠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使办案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尤其是对于税务机关涉税移交的案件,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十五日内必须向地税机关通报办案情况,并将案情和处理结果公开,防止各类不廉现象发生,确保“重拳”出击的社会效应。
二、打击涉税犯罪快速化
他们坚持“严执法、办大案、提高社会地位”的原则,对于发生的各种涉税犯罪迅速出击,大大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效率,及时制止了事态扩大,为征收一线的同志们撑腰壮胆,促进了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2000年,**县石村分局在清理漏征漏管户过程中,某纳税人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无理取闹,最后把税务执法人员锁在屋内,影响极坏,涉税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及时出动,不到10分钟,赶到现场,驱散围观群众,对纳税人依法进行了处理,挽回影响,使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得以顺利完成。通过及时打击不法分子,震慑一片,大大减轻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涉税办公室成为基层一线的“保护神”。近几年,快速、及时处理抗税事件10余起,起到很好效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为公安、税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税警共建经常化
为了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与交流,涉税办公室经常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开展税警共建,谈体会,谈经验,互帮互助,地税机关与公安机关工作关系更融洽,成为两局联系的桥梁。经过几年的密切配合,公安人员与地税局密切协作,工作关系融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和旺盛的工作热情。他们在人员非常少、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积极协助基层地税机关开展工作,不论节假日、星期天,只要是工作的需要,涉税办公室人员都随叫随到,及时处理税收征管中的各种涉税案件。如:在查获门建平假发票过程中,涉税办公室人员起早贪黑,不顾雪天路滑,几次到东营、泰安等外地调查取证,风餐露宿,每天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最终取得了门建平销售假发票的确凿证据,门建平依法刑事拘留,追缴假饮食发票票值80万元。
四、涉税联络工作纵深化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的发展,工作中遇到涉税案件越来越复杂,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涉税办公室的同志积极学习各类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总结提高,经常与税务人员一起研究分析案情,共同探索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为保证移交案件处理的正确性,涉税办公室的同志们定期分析研究当前的涉税案件,找出他们共同点和差别,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不同工作方法,快速及时处理基层分局征管遇到的困难,积极为分局排忧解难,为基层分局保驾护航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涉税办公室人员办案之余,还经常抽时间深入基层征收分局了解存在他们在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征管一线的同志传授一些执法程序和法律知识,为地税人员依法行政和执行公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分局在各专项清理的统一行动中,涉税办公室的同志都跟踪服务,现场与同志们办公,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几年来,帮助处理“钉子户”327户,及时化解征管矛盾10余起。如李鹊分局在清理车船税过程中,受到群众起哄,情况非常危急,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涉税办同志们5分钟赶到现场,与税务人员一起宣传税法,讲解政策,迅速制止了事态扩大,使一起大的征纳矛盾及时得到了化解。
今后,**县涉税办公室将在**县地税局和县公安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和实践“三个代表“扎实工作,秉公执法,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税收事业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