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察院)
履行职能 强化服务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把服务大局的方针变成干警的自觉行动
通过加大上述三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我院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了从自然服务向自觉服务、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从盲目服务向规范服务、从浅层次服务向深层次服务、从单一服务向多元化服务的转变。
二、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对移送案件快捕快诉,积极配合法院快审快判。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8人,提起公诉372人。在坚持严打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送法进企、送法进校等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管理和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整改堵漏,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共提出检察建议35份,帮助建章立制56条。
四、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涉法上访案件,抓好管辖内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参加联合接访,坚持检察长接访,对检察机关管辖内的群众上访,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及时妥善处理。共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联合接访20次,接待群众来访67人,受理举报线索87件,初查线索41件,都作了妥善处理。
五、练好内功,树立形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