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认识
关于对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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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种监督活动,是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对监察对象工作效率、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纠正和追究。它不是一般的工作,也不是一般的管理工作。怎样认识效能监察工作,人们的认识应该规范和统一,否则就不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在此仅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效能监察的理论依据和定位
效能监察的理论依据之一就是企业管理学中的管理控制理论。企业效能监察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管理有四项职能:计划、实施、领导、控制。管理,就是通过计划、实施、领导和控制,使管理者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为了保证工作按预定的计划进行,管理必须监控实施的绩效,必须将实施的表现与预先设定的目标进行比较。若出现了任何显著的偏差,管理的任务就是使实施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因此就必须进行监控。管理必须有控制,监督是不可避免的。企业的一切工作都要有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还要有检查。检查就是内部控制机制。如果检查不到位,就是控制不到位,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由此可见,企业效能监察既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个监督环节,又是促进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效能监察的目的就是“纠偏”,即按照企业的标准、计划,衡量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出现的偏差,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从广义上讲,效能监察不仅要“纠偏”,还要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原先制定的计划和目标,或者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适应形势的变化。
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察理论是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依据。企业效能监察要按照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性能”的基本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开展监督检查。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过程监控环节上具有综合监督性质的一项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监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管理效能(效率、效果、质量、效益)情况的监督监察活动。它是通过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通过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对问题责任人进行追究等,达到规范制约管理人员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目的,同时为决策层选人用人提供可靠的依据。
效能监察定位于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内部管理的手段,是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特定的负责“控制”功能的部门,是企业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效能监察不是管理的再管理,不是参与(管理)和切入(管理)的关系。日常的管理工作(计划、实施等)不能让效能监察去管,如果管了,那就是管理环节错位,监督和计划、实施不分。效能监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融入管理之中,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促进日常管理而不代替日常管理。
二、关于效能监察的主体和监察对象。
企业监察部门是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其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是其他监督形式所没有的。效能监察是监察的一部分,效能监察的职能决定了它是一种专门的、强制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既对同级又对下级,既对管理人员(包括领导)又对管理部门和下级单位。
效能监察的主体是企业内部的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含兼职),其中也包括监察部门授权的部门和从其他业务职能部门抽调到效能监察项目组中承担效能监察任务的临时工作人员。效能监察的对象是本单位各级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是同级的、下级的管理人员。简单地说,效能监察就是监察部门对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的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监察对象管理效能,包括效率、效益的监督检查。是检查管理行为,纠正偏差,追究责任,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保证经营活动科学有序进行和效益的提高。监察机构要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实现企业计划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
企业效能监察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融入企业管理,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两个重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直接影响企业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效能监察立项。
立项要做到“五个结合”:
与执行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相结合(如监督某项规定或决策的执行中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等);
与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结合(如承揽环节、销售环节、采购环节、资金管理环节等);
与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结合(如生产不达标、质量不够好、长期欠款多、采购质次价高等问题);
与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结合(要在重大的新产品项目、科技攻关等项目中找出制约项目运行的关键点,针对关键问题来立项,比如工程进度问题、质量问题、采购价格问题、招标问题等);
与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如企业改制、住房货币化改革等)。
总之,选题立项要针对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和大的难点来进行,不能把日常工作做为所立项目,也不能把日常开展的活动做为立项的项目〔如某项工作立项前后都是一样干法,则不能算做效能监察,其工作成果也不能算是效能监察的成果。如采购部门在采购中实行货比三家,节约了费用,只能说是工作中正常做的,应该做的,老百姓买东西,也要走几家看一看再买,这种工作不能叫做效能监察;再如日常的厉行节约活动、管理活动(如压缩机关费用)等也不能算是效能监察〕。
在确定效能监察项目时,做到公司统一立项和基层各单位自主立项相结合,突出抓好公司立项。公司立项要结合影响公司效益的主要问题和环节,各单位的自主立项要结合影响本单位管理和效益的瓶颈问题和重点环节,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报请公司或本单位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批准。
四、关于效能监察的“检查”
是不是效能监察,像不像效能监察,除了效能监察的外在形式,如立项、结项等内容之外,最主要的方式、最关键的内容、最实质性的工作,就是进行效能监察中的“检查”。这是效能监察三个阶段中,最具实质性内涵的实施阶段的“核心”。是否开展检查,是效能监察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衡量是否是效能监察,是否真正认真地开展了效能监察,也就是看是否开展了检查,是否发现了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到立项的单位进行了检查,是否发现了管理中的问题;是否提出了监察建议或决定;是否监督整改了发现的问题;是否对于应该被追究责任的监察对象追究了责任;是否促进了建章建制和科学管理;是否保证了效益提高和合理用人。如果没有这其中的主要内容,那就不能算是效能监察。因此,我们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必须抓住“检查”这个核心。这样,才能将效能监察工作落实。
五、效能监察的程序
效能监察的主要程序是:
1、 调研分析,写出立项调研报告;
2、 填报“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
3、 成立效能监察专项工作小组;
4、 制定监察项目的实施方案;
5、 下发《监察通知书》或《专项效能监察方案》;
6、 实施监察项目的检查;
7、 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8、 提出监察意见或决定;
9、 检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10、 进行责任追究(有必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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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帮助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章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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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进行效能监察成果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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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被监察对象进行效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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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进行专项总结并提出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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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填报“效能监察结项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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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按规定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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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将效能监察资料立卷归档。
六、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方法
效能监察实施阶段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监察内容,可分为综合监察与专项监察;全面监察和重点监察。
二是按监察项目的时间过程,可分为定期监察和不定期监察;全过程监察和阶段监察;阶段监察又可分为事前防范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和事后改进性监察。
三是按检查人员的组织上,可分为检查部门人员直接监察法;在基层单位或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监察部门抽查法;监察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法。
四是在检查的具体做法上,经常采用以下方法:融入管理直接调查或深入现场勘察验证;查阅资料账册进行统计分析;进行账卡物核对;采用市场调查等方法进行验证或认证;个别谈话了解问题;借助审计部门的职能和审计方法等等。
七、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目前我们面临的是效能监察力量与繁重的效能监察任务严重失衡的矛盾。因此,充分发挥企业监督力量合力的作用,借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力量参与效能监察,就成为各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在这种运行方式中,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显得很重要,直接影响着效能监察工作的成效。需要强调的是在抓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时,监察部门不能放弃自己的主体监督地位和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不应随意把监察职能分解到其他职能部门或发动职工去实施,或以其他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形式来代替效能监察。
要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在现有监察部门专职人员较少的情况下,监察部门主要应组织专门力量突破一些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效能监察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只有加强组织,才能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要建立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统筹组织监察、审计、人事等具有综合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监察部门可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力量,共同研究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共同完成对所属企业的全面监督监控任务,有计划地定期地对各所属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