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读书心得体会
《为奴十二年》的作者是所罗门诺瑟普,该书描述了所罗门诺瑟普的自身经历,记录了自己坚守尊严、追求自由的不懈抗争。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为奴十二年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篇二
本来之前是要先看《飘》的,但由于没找到合适的版本,看到《为奴十二年》,很眼熟,(20XX年奥斯卡获奖电影),所以就借来看了。
我没有看过电影,但看很多国内的影评都不太买账。说影片除了政治正确似乎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这一点我不予置评。但看过小说后,我想说,我们对于很多东西往往只是泛泛而谈,道听途说罢了,我们何曾真正地去了解一个事情,并给予其属于自己的公允的评价呢?
这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可我却从中看到了它的控诉,苦难可以有多沉重。情节简单的说就是19世纪40年代在美国北方出生长大的非洲裔自由公民所罗门,被绑架到美国南部蓄奴州,做了十二年黑奴并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小说给读者展示了丰富的美国种植园生活图景,当然,都是与黑奴有关的部分。也描写了一大批鲜明生动的形象。这些都是些老生常谈的废话,我主要想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毫无疑问,书中一定描写了很多黑人生活境遇的悲惨。那么它是怎么实现对苦难的控诉的呢?使我这个一百五十年后的异国人眼中常含着泪水的呢?无它,唯一字,真而已。
那么这真到底是什么呢?是场景情节刻画的真实吗?不,是真情真性。
感动是外在的情感与内心的情感发生了共鸣。那么我们所表现的外在情感怎么与形形色色的人的内心情感共鸣呢?它们得以实现共鸣的基础是什么?是人性,普遍的人性。比如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你问问你的内心,当年你被困于工作学习,有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当你一次又一次受人白眼,面对社会等级分化努力却无能为力,有没有对平等的向往;当你看到那些风雨中的为生活所迫的人们,这个世界发生的无数悲惨,有没有对博爱的向往?这些只是一些小的方面,但人性一定是普遍的。
小说描写的那些黑鬼们,与我们一样有悲有喜,有快乐,有泪水,有天真,有老成。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皮肤有颜色之分,难道灵魂也有颜色之分吗?
那么在同样的灵魂下,悲惨就更显得悲惨了。无端的毒打,终日的劳作,衣不附体,食不果腹。这不是一个黑窑矿,是半个大陆的黑窑矿;这不是一个包身工,是永生永世的包身工。你问我苦难可以有多沉重,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徘徊在生与死之间,可能就是这样永恒的苦难了吧。可悲惨与苦难不仅如此,蓄奴制的罪恶不仅在于施与黑人身上的苦难,还有那些施罪者的灵魂与良知的毁灭,它向你展示了人类的文明可以被摧毁到怎样的程度,人性又是多么的脆弱,我们只能被时代的洪流卷携而去。
但一部作品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够的。小说中所罗门对自由的坚守,简直就是一部19世纪版《肖申克的救赎》,他当了十二年的黑奴,却从未忘了自己是个自由的公民。那些被奴役了一代又一代的黑奴们,尽管在种植园主们看来只是更会干活的动物,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却从未在他们心中消失,自由是他们永恒的追求。
不管血和泪的苦难史有多么漫长,人类的意志终将穿透云层,看见善与美的星光。
篇三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