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培训心得
《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培训心得
首先《暂行规定》对原有会计准则的改进和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可以被指定的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提高企业成功应用套期会计的可能性。二是取消了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及回顾性评估要求,代之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更加注重预期有效性评估。 三是引入灵活的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上述变化极大拓宽了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空间,改"定量"标准为"定性"标准,简化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要求,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自主权。
其次《暂行规定》对套期保值的列示和披露规定更明确、详细。
针对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两种不同的套期类型,区别存货、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预期商品采购、预期商品销售等不同的套期项目,针对指定套期关系、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套期关系终止、后续处理等不同环节,全面规定了具体账务处理,更加方便企业理解、掌握和操作。
最后《暂行规定》的推行将大大提高企业采用套期保值的积极性。随着期货市场业务的逐步扩大,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周期激发了企业套期保值需求,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标准处于向国际规则趋同的进程之中,《暂行规定》的出台对期货公司开发现货企业客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财务人员也深刻体会到: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期货公司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需要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业务增值服务及风险管理指导。这需要期货财务人员对风险对冲、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更深的了解,这样才能实际帮助到客户解决一些业务实操问题。感谢本次培训,最深的感触就是需要不断加强学习,理论结合实际,才能使我们的服务更加专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