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散文读后感精选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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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读后感精选600字1

大脑一片空白。读她的散文,我总是被一股淡淡的哀愁笼罩着,大凡我所见过,我所喜的文章、文藻华美。但她笔下的事物却多了几分真实。这亦是我所遗失的。在她的世界中,也许在美的虚幻也抵不到真实吧!

但,我所遗失的远不止这些。我作一个城市人,看见每夜的华灯初上,在落地窗中看见川流不息的车流,拔地而起的各式高楼大厦。我似乎会对城市有莫名的好感。可事实不全然如此 ,我无法看见清晰见底的小溪,所谓的百年的参天大树,我听不见鸟儿的鸣叫,清晨更不会有松鼠在公署的树间跳动。不见了,全都不见了,它们成为了科技发展的牺牲品。《上个世纪的飞雪和溪流》中同样感叹了那些离我们远去了的风华。但她依然满怀希望的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还会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带着重回人间的喜悦,妖娆地起舞和歌唱。“人们明明每个人都有这样遗憾,但为什么不找回它们呢?因为他们在自然与科技中,选择了科技。

那么,我又不免质疑。难道,日后我们只能在影片,科教书中去寻找彩虹、蓝天、松鼠的芳踪了吗?那书中偶然提及的榆钱儿似乎是个好代表,存在于父辈唇齿之间的清甜味大约我是没口福了。我只是个孩子,在我的角度里,中国是进步的观点似乎难以立足。我找不到了太多东西了。

我所遗失的难道只有这些吗?不止吧!更多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因为有了网络,我们失去了《看不见的邮差》中的好师傅。更是拾不回了那寄信时的期盼,收信时的喜悦。太多的事物经不过时间的磨洗,在日子里日益消瘦了。

我又想到了曾经的热点,那”扶不扶“的问题,我去在古装片里看见了正面教材,有一个姑娘被雨淋湿了,她去村庄里敲门,开门的大娘也不问她身份,就立即心疼地说:”可怜的闺女,冷吧,快进来躲躲雨,喝姜汤吧!“我总是在想为什么古代人可以毫无心机,他们品质为什么已在消失?我想我会扶,我的朋友们也会扶。至少我希望善良不要遗失。

我还遗失了很多,坐下来写毛笔的耐心,在睡眠中如同一滩春水的梦,夜空下的数星星,用蒲扇扇出的凉风……

但,我依旧等待,它们会慢慢苏醒。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精选600字2

我喜欢读迟子建的文章,我从《迟子建散文》中的文字里可以感受到迟子建最真实质朴的情感世界,使情感的表达质朴动人,温婉自然。

迟子建于1964年出生,是黑龙江人,也是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玉米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向一个卖烤玉米的人买玉米遭到了拒绝,到别处买到了玉米后向他炫耀,他却坦然相对。玉米人对作者能买到生玉米而感到吃惊,同时又对他自己坚守信仰而感到安闲从容的故事。

文章内容简洁,却又无不体现了玉米人那种坚定固执的信念。

标题”玉米人“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买玉米的生意人,另一方面是指那种淳朴得象”玉米人“一样勇于付出,坚持自己的信念,拒绝现实利益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

作者希望她自己也要像玉米人一样坚持用自己的风格写文章,即使只有少数人喜欢,她也要像”玉米人“一样有坚持自我的品质。

文章最后写”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心灵的炭米,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这句话是全文的中心句,也是主旨句,表达了作者决心向玉米人学习的愿望:舍弃眼前的蝇头小利,不会去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的喜爱而去创作自己不喜欢、不愿意创作的作品。宁愿选择冷清的地方,去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学作品,哪怕只是为了少数读者。

玉米人拒绝利益,坚守的是一份关爱。其实,古今中外也常有很多人选择坚守,如:陶渊明远离尘嚣,坚守的是一份自适;李太白醉酒狂歌,坚守的是一份自信;文天祥拒绝降元,坚守的是一份节操,贝多芬身残志坚,坚守的是一份信念,托尔斯泰高龄出走,坚守的是一份朴素的心灵……

结合我们的生活我认为我们也要学习玉米人那种坚持自我的品质。我们也应该在我们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拥有不断克服困难,不断吸取失败的经验,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自我的信念,我们不能做和别的摊主一样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就放弃信仰的人。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地做到这些事情呢?

从她的这篇文章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她的坚持与信仰。让我们把这个简单而又朴素的道理告诉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迟子建散文读后感精选600字3

书香浓浓,令人着迷,又是一本名着好书,又是一本良师益友,这本书就是《迟子建散文》。虽然它不及毕淑敏散文集那么生动细腻感人,也没有象张晓风散文那样的令人神往,但是它那独特的韵味也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篇叫时间怎么样地行走,深深的抓住了我内心的好奇心。把我带进了文章之中,作者一开始就提到了“挂钟”,对于作者童年的情形,钟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作者他们就得做什么。看到这儿,我的疑惑来了,不是谈行走的时间吗?怎么谈上钟去了,这个疑惑在我品读完文章之后就后迎刃而解吧。

读到了后面一些,作者笔锋一转,又谈为时间的痕迹和形态,讲述了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作者写到这儿,笔锋再转,开始大量描写时间的痕迹,写了几十年前的一天,发现自己乌黑亮丽的秀发之中出现了一根白头发,这很明显是时间行走过的痕迹,作者还看见在她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是杀猪刀,它把你身体改造得淋漓尽致。

我终于明白挂钟里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们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月不同的脸庞中,在声音由清脆到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不理解时间,但我们要珍惜时间,在你一个人发呆时,在你消磨时间时,当你在外奔波劳累,回家歇时,时间悄悄地来了,它带走了什么?或是留下了什么?我们都不了了知…

这本书一开始我一直读不懂,我就把它放在角落中,渐渐遗忘它,是这两天才发现这本书是这么深沉,这么让人难以忘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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