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党在基层执政地位的基础。近几年来,京山县顺应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方向,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探索出了切合实际、符合发展要求的新路子,效果十分显著。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

一、我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

第二,创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更加规范地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健全县委议事决策制度。

制定出台了《中共京山县委议事规则(试行)》,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公示制度,重新确定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在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时要进行票决。

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试行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制。二是推行镇党委议事决策“两票制”。

积极探索并推行了乡镇党委决策“两票制”,即在乡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先组织群众代表对决策事项投建议票,再根据建议票得票情况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两票制”决策的实施,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xx年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先后对432项重大事项进行了“两票制”决策,仅基础设施项目就有80多次,解决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260多件。三是试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制定了《京山县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办法》,在杨集、永隆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试点镇根据《办法》,对党代表定期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开展持证视察、专题调研、议案呈报等活动,召开党代表大会年会,对镇党委、纪委工作进行评议。

镇党代表常任制的实行,改变了党代表只在5年一次的党代会中发挥作用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四是推行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

在全县全面推行了《京山县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由村党支部每两个月主持召开有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村级民主恳谈会。

民主恳谈会实行“七步议事法”,即会前准备、组织学习、汇报工作、公开财务、讨论决策、现场办公、会后落实。村级民主恳谈会制度的推行,实现了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有机融合,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四权”。

《人民日报》曾以“村民都是当家人”为题对这一成功经验作了大篇幅的报道。

第三,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更加有效地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制度。

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将村务、政务、党务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了政务、村务公开向党务公开延伸。

在不泄漏党的秘密的前提下,公开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发展党员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以及党内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等,实现了单一公开向多渠道公开延伸。积极推行广播公开、电视公开、网络公开、资料公开等形式,为各类群体有效地实行监督创造条件,实现了命题公开向点题公开延伸。

普遍设立了意见箱、咨询电话,群众需要公开哪些内容,可以写成单行书面材料,投入意见箱,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或反映情况,实现了结果公开向程序公开延伸。xx年年,我县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二是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一把手”用人权监督的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刚化对“一把手”用人权和用财权的监督。

在用人权上,强调将“一把手”选人用人的初始提名权扩大到班子成员,通过干部差额考察制度和党委会票决制度,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一把手”用人权。在用财权上,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有效制约和规范了“一把手”用财权。

三是推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一年一次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对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出入境情况,配偶、子女工作、学习情况,本人和近亲属的财产状况等内容做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领导干部信息档案,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的追踪监督力度,将领导干部个人不良倾向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外部监督网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探索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建设长效监督机制。

完善人大代表的监督,开展视察、质询活动,实行了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健全政协机关的监督,每年组织政协委员对执纪执法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反映大、委员评议差的部门实行跟踪评议,限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

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讨论和决定,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一个信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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