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必须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履行部门职责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仅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更是各级党委赋予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必须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要履行“育干部”职责,在教育培训中提升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认识。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贯穿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以市委中心组学习和“星期六讲座”为载体,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举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等形式,既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新时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深化他们对加强自身作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将作风建设内化为自觉行动和自主行为。
二要履行“识干部”职责,在考核考察中准确把握干部作风情况。组织部门在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同时,要重视了解和把握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要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等作风情况,要通过扩大谈话对象的范围、延伸考察时间和空间等有效形式,逐步向上、向下、向社区延伸,把干部作风情况摸准摸实摸全,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情况,并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坚持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审计等部门建立干部信息反馈机制,畅通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反馈和收集渠道,重视了解和把握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突出了解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生活情况,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的住房、家庭、婚姻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履行“用干部”职责,在选拔任用中引导干部树立良好作风。组织部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并且选作风好的人,尤其是在XX年市、乡镇人大、政府和市政协换届中,既要注重拟任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更要看重他们的作风优良,要注重选拔思想作风坚定、学习作风勤奋、工作作风扎实、领导作风民主、生活作风清廉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作风不好的坚决不能进班子,继续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防止作风反映不好的人被“带病提拔”。从而,在干部队伍中树立良好的用人舆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践行良好作风,努力以良好作风树立自身形象、赢得群众公认。
四要履行“管干部”职责,在监督管理中督促干部转变作风。组织部门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工作制度,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将领导干部始终置于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监督;推进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制,使领导干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通过有效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和转变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