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XX年12月22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雄伟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目标,全面概括、内涵丰富,要做的工作涉及“三农”的方方面面,可谓任重道远,任务艰巨。因此,我们必须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以点促面,分步推进。民主管理是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任务,也是全面推动我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各种制度的基础,同时也是全面加强我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委凝聚力、号召力的根本措施。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前几年,我区农村经济在长足发展的同时,各种矛盾也相继出现,群众上访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X,就必须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加强村(居)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村(居)务公开。各村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电脑触摸屏、新闻媒介及版报等载体公告,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编印宣传材料、小册子等形式,把确定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公开。做到既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又达到政务公开的目的。
二、解放思想,进一步扩大村(居)公开内容范围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农村深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监督权,大力提高村(居)务公开的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促进城乡三个文明建设,我们就必须进行村(居)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是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必须保密和不适宜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权利相关的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公开。对暂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也要向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公开。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村级管理水平
(一)规范村级财政管理,完善积累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对集体资产的占有、经营及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村提留的收取和管理,对农田、渔塘、山林、滩涂等,要按承包合同按时收缴承包金。集体土地征用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除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劳动力安置等费用可分配到农民外,其他所得一律作为村集体收入,不得平分到个人。
(二)加强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村帐镇管,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规范和完善村财务公开制度和做法,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收支行为较多的村,要在增加村财务公开次数的同时,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对村主要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村干部分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要进一步健全村民理财制度,定期对村财务实行检查监督,公开监督结果。要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实行重大事项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尽量避免决策失误。
(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对村级的各种债权、债务和担保金额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清理出的不良债务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对现有的经济担保,要办好资产抵押等担保手续,降低风险。坚决制止新的不良债务,杜绝盲目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兴办各种公益事业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不得轻易举债兴办。
四、加强领导,确保村(居)务公开快速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村(居)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的职责任务。
(二)建立和完善统
一、协调、规范的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形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村党组织的根本任务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建设,团结和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村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三)加强对村(居)委干部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村干部掌握常用法律等知识,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