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规范意识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学习心得
最近,市纪委发出《关于谢裕初违纪案件的通报》,决定以谢裕初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整纪刹风、遵纪守法”主题教育月活动,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从谢裕初违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谢裕初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注意规范自已的言行举止,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反而自认为手中掌有权,可以耍特权,逞威风,拒交交通费,为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令人痛心。对此我感触很深,应当充分认识其案件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规范意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更好地用好权,掌好权。
一、充分认识谢裕初违纪案件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的先进性既体现在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又体现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上。优良的党风,是我们党区别是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力量所在。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关系到执政基础的稳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影响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而谢裕初作为一名县委办副主任,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没有在作风上端正自己的行为,特权思想严重,纪律观念淡薄,不但不按规定缴费,反而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争辩,推搡收费站工作人员,耍特权,逞威风,其情节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的关系也最为密切,若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时时处处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而利用手中的权力耍特权,逞威风,无视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那将严重影响到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甚至影响到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基础的稳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学习,以案为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除认真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整风刹纪、遵纪守法”主题教育月活动外,还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当代领导人论权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自治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区、市有关违纪案件的通报等学习资料,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精神实质。还通过办公室就谢裕初违纪案件专题展开讨论,使大家深刻地认识到“整纪刹风、遵纪守法”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然谢裕初违纪案件不是严重的腐败案件,但却暴露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这次活动,通过对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通过谢裕初违纪案件这些反面案例,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违纪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受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平时不注重政治思想的学习,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不能正确对待和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不能带头遵纪守法,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耍特权、惩威风的工具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从中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民尽责、为国尽力、为党分忧。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谢裕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处理通行费问题上的不冷静,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收费站人员发生争吵,反映了他平时没有强化规范意识,思想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其违纪行为违背党的宗旨,暴露了严重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最主要的就是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
谢裕初违纪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重,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好自己的形象,时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自省,就是问问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是否正确行使责任和权力,就是在无人监督时,更要慎独自律,洁身自好,不能因小失大。自警,就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论是做人和做官,都要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自律,就是要用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时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座右铭。要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并严格要求家属,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时时处处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落实好“三贴进”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真正做到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要自觉抵制“行为不检点、作风不端正”的行为,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坚持做事先做人的道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求真务实,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全县的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