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精神探索公安队伍建设新机制
近年来,公安处党委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狠抓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执法的人才队伍”的目标,理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使人才培养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公安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培养、集聚优秀公安人才,增强人才资源开发的广度和深度。
首先,*公安处严格坚持省级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制度,严把源头素质关。在录用对象上,按照招录简章,引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方法上,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扩大影响,吸引高素质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公安队伍建功立业;在录用办法上,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真正做到笔试客观化、考官专业化、面试规范化、体测普及化。近两年,*公安处考录民警 52名,其中大专以上毕业生50名,占录用人员的96%。其次,要创造实践锻炼的机会。将招录的各类人才放在适当岗位上实践锻炼,使人才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不断增长专业知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坚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制度,积极探索适合人才成长的规律。着眼于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以人才的培养、吸纳和使用为重点,努力造就一大批专门技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善于带队伍抓工作的优秀领导人才。第三,在保障措施上,将教育培训作为队伍挖潜增效、优化结构配置的重要手段。其一,立足于专业技术人才和公安实用人才的培养开发,把培训的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实战部门倾斜,对现行的培训制度、体制、机制进行创新。培训内容要以岗位和实战需要确定,要把个人动因和组织选送结合起来,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在“请进来”的同时,还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在职民警自学成才的力度,选送部分公安业务尖子和骨干到院校深造进修,并运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化的方法与手段开展人才培训,把提高文化层次和学习业务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其二,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是进行能力教育和创造力的开发,提高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科技创新的能力。坚持把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加强对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协调,把教育培训的结果同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直接挂钩,真正形成人才培训、考核、奖励、任用一体化的激励机制。其三,加强了对阶段性紧缺人才的培养工作。近年来由于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公安机关内部增加了许多新岗位、新任务,如禁毒、巡警、网管、警务督察、打黑、反恐怖等新机构,由于没有增加编制,人员都是从队伍内部调剂而来,缺乏专业性,因而培训工作要向这方面侧重,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与此同时,把握公安工作的时代性特征,在保证各类常规人才培养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特殊领域高尖端人才的培养,其四,在运作方式上,以激发人才活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人才资源开发的激励机制。积极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不断增强人才的竞争意识和敬业意识,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英模、立功受奖人员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始终将思想观念的更新放在重要位置,努力为吸引、集聚人才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增强开发意识。衡量人才一定要实事求是,不拘一格。在科学地认识人才内涵的基础上,*公安处的处、局党委,牢固树立人才资源的开发意识,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人才观念,坚持把增加人才资本存量放在与增加物质资本存量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全力提高人才资本的存量和增量。
二增强竞争意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未来公安工作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市场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公安事业曾有过吸引一大批人才的辉煌历史,当前依然具有一定的吸引人才的优势。但在国内外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在公安事业自身发展的需求面前,人才竞争优势弱化和人才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公安处虽然现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民警总数的86%,但没有名牌大学毕业生,甚至是“普招”一般院校的毕业生也只占民警总数的2%。因此,必须摒弃那种“引才不愁”的思想意识和坐等人才上门的被动做法,增强竞争意识,立足于“抢”人才,以战略的眼光谋求人才引进策略的多样化。
三增强环境意识。综合环境因素对人才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们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用事业激励人,用感情凝聚人;用适当的待遇慰勉人,营造有利于吸引、集聚人才的良好环境。一是,注重人才资源开发的时效性。人才资源有其最佳的开发期和最佳效能期,公安机关人才资源的开发,要掌握其特殊的规律,适时合理地开发利用每个时期和每一个空间的人才资源,形成人才早规划、早培养、早使用、早成长的良性循环,发挥人才的最大效益。二是,改变传统的用人观念。在用人上扬长避短,不搞求全责备,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对待,尽量做到合理用人、人尽其才,杜绝有才不用、浪费人才等现象,切实提高人才资源的利用率,降低闲置率,并进一步提高特长使用率。三是用事业拴人,用感情留人。对于学有所长、干有所长的人才,要为他们的专业发展、个人成长创造良好条件,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到组织的重视和社会的尊重,从而安心公安工作,献身公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