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党执政55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党走过的反腐倡廉历程,是一个对党的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纪委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抓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坚决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十二大以后,各级纪委在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十三大以后,各级纪委正确处理党风建设与廉政建设的关系、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在加强党风党纪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科学地分析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形成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难以完全奏效。《实施纲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充分吸收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的整体效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我们党将长期面对并必须始终解决好的一个历史性课题。我们党执政55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轻视不得、放松不得。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实施纲要》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对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始终成为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表明,当前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抓紧建立健全这个体系。连续两次党的全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决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2003年以来,胡锦涛同志在先后发表的九次重要讲话中,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充分说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颁布《实施纲要》,是党中央审时度势、总揽全局,对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根本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进入了新的阶段。《实施纲要》的颁布,是反腐倡廉工作进入新的阶段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应当看到,反腐倡廉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因此,《实施纲要》在强调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提出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