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廉政建设,把先进性教育落到实处
狠抓廉政建设,把先进性教育落到实处
狠抓廉正建设,把“党员先进性”落到实处
按照支队安排部署,5月20日上午,管城大队集中组织学习郑纪通[20xx]2号文件——《关于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原党委书记贾朝斌等五人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会上,管城、经开党支部副书记高汇渊同志全文传达了《通报》。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深刻认识到了党和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所有的同志起到了警视作用,使大家提高了廉正意识。透过这起违纪现象,抓住事件所反映的实质问题,从而增强法纪观念,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地为群众服务。
一、作为环境执法的一线部门,我们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从贾朝斌等人的违纪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我们环境监察部门,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是环保系统的窗口,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直接影响到环保系统在全社会的整体形象。我们要在上级号召开展的违反“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十不准”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对贾朝斌等人违纪的剖析,加大行风建设力度,不留死角,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在执法活动中,依照法律程序,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党政形象,维护法律威严,维护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信念,提高执法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糖衣炮弹”的袭击。
目前,全市各级组织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领会、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我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良好途径,也是巩固我们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有效手段。
贾朝斌等人之所以走入歧途,根源就在于“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扭曲,是他们不注重学习,不注重主观世界改造,不注重党性锻炼的必然结果”。这一违纪案件的发生,给我们在职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诫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放松学习,严于律己,如文件中所提出的那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三、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运用手中权力,绝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
贾等人,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大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完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身位基层领导,却严重脱离群众;身负人民重托,却无视人民利益。我们执法人员要以此为鉴,一定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做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
四、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从去年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20xx]年139号急件《关于对江西省宜春市环境监察支队袁成红等同志违纪案件的通报》到当前市经委调查并结案的这一起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非常典型的腐败大案、窝案、窜案,这些案件都与中央[20xx]3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相违背,与党的宗旨相违背,与党规党纪相背离,注定要受到国法党纪的制裁。
这些生动的案例,告诉我们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能有“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错误思想,要做到防微杜渐,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我大队成员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一心一意干事业,继续树立环保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