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放思想,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心得体会之二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重庆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吹响了我市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号角。我们要继续用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个法宝,以提高审判质量为主线,以狠抓制度落实为抓手,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指标,转变审判工作作风,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多的理性,努力闯出一条法院发展的新路。

“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它不是一个抽象空洞的哲学命题,而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建设为对象,是由实践到认识乃至理论的科学思想体系。不仅具有丰富的哲学理论性和文化思想性,更重要的是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实践性。我们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必须破除自满思想,树立忧患意识,正视自身发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谦虚务实的态度;破除畏难思想,树立开拓意识、敢为人先,始终保持昂然向上的朝气和不懈进取的锐气;破除僵化思想,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释放思想解放的空间。

思想新,一新百新,观念变,一变百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和价值追求。行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腾飞,促进社会发展和人民法院自身的发展。

法院工作要有新发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使科学发展观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的思想。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要进一步抓好思想发动,引导干警充分认清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入学习中提高认识,在服务发展中谋求作为。二是深钻细研,把握理论内涵的系统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们的长期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科学内涵,系统把握精神实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中牢固树立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讲求质效稳步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三是注重运用,强化指导实践的自觉性。着力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防止运用上的肤浅化、表面化,既要联系个人实际,解决好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更要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新时期法院工作新特点和新规律的认识,正视客观存在的案件数量猛增、社会和谐稳定的形势严峻、保障民生和服务大局任务艰巨,案多人少、案件难办、干警疲劳、案结事不了的矛盾突出等诸多难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把服务发展作为人民法院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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