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自许昌市委、许昌市院和禹州市委组织开展“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大讨论活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大讨论活动精神,通过前一段的学习教育,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会议上作了重要报告;学习了省委、许昌市委领导在党的会议和政府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此次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更新了我的观念,理清了我的思路,对如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此次大讨论活动精神,切实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方面,有了更深切的体会:
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全社会客观公开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明显增强,这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以对党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达到思想认识与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增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时代感和创造性。
二、要努力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能力
基层检察院最主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正确的理解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内容比较丰富,涵盖面广,自侦、刑检等各部门的职责各不相同,但作为基层检察院,各部门间的联系,交流比较频繁,这就要求检察干警必须有全面、综合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检察岗位和检察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把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摆在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抓好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传、帮、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逐步摸索和积累履职经验;三是认真组织考核和讲评,做到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抓实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全体干警努力学习、工作,提高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能力的自觉性。
三、要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检察工作同样面临着发展的创新。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检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懈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机关的第一线和前沿阵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摸索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新途径都为检察制度,检察理论体系的改革创新积累了素材,提供了依据。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成为创新的一员。一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二是要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三是要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理论研究,形成创新机制,使我院检察事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我院检察事业新局面。
总之,大讨论活动要内化于心,就要从思想高度重视,不能放松警惕;外化于行,就要将上述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当中,用严格的要求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