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廉政准则》重在强化执行的心得体会
当前,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工作任务,将《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和基本保证。知易行难,对于《廉政准则》的贯彻,最关键和最重要的就是执行。作为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财政部门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以全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劲头,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以廉洁勤勉的姿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深入学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领会《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是严格执行落实的前提。首先是投入时间和精力学。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坚决果断地向不必要的应酬说“不”,挤出更多时间自觉地投入到《廉政准则》的学习当中,通过学习强化自我教育,提高自律能力,对自己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了然于胸,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够不为所动。其次是创新活动载体学。结合财政部门实际,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扩大会,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报告会,组织一次专题党课,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组织一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生活会。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仅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且将理念付诸实践,做到知行统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二,以身作则,在强化领导上下功夫。落实《廉政准则》的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负起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首先是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带头积极学习准则、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带头自觉维护准则、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坚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作为行为的基本规范,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一切言论和行动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一步。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做到不凌驾组织决策,不超越法纪办事,不违反规定用权;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处理和把握“分内”与“分外”的关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防线与底线的关系、公务交往与个人交情的关系。其次是管好下属、带好队伍。正确处理好双重性角色问题,把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对于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决不失之于宽,决不失之于软。组织好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分管处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格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从小处防起,从小节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第三,标本兼治,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财政部门落实《廉政准则》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一是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确定学习主题,确保学习效果。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探索建立约束力强、成效突出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新机制。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积极宣传财政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使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的制度意识和思想境界。二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行责任制。不断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制度,以财政预算公开为重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系统、规范的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对财政工作的监督,通过完善信访等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注重舆论监督,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财政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四是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执法考核。坚持依法惩治腐败,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
第四,健全机制,在源头治腐上下功夫。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着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财政部门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和源头治腐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编制省级非税收入预算,按规定将非税收入足额纳入预算;启动“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省市县级重点扩大人大代表参与预算编制试点面,区和乡镇级重点提高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民生项目预算群众参与程度,村级重点将“参与式”预算编制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财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面,县级全部启动改革试点;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度,逐步将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加强财政同步监督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形成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投资、促进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结合试点,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绩效评价的约束力。三是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收执罚权比较集中的部门、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抓好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治理的调研和试点工作。结合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形成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五,筑牢基础,在廉政文化上下功夫。任何制度的有效运转,都需要一定的文化底蕴作支撑。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廉政准则》和开展反腐倡廉的思想保障和重要支撑。一是强化依法理财的价值理念。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的全过程,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权力的来源、本质和使用规则,打牢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培育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建立健全廉洁为人的价值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财政行业廉洁教育,建立健全以廉洁为荣、以贪婪为耻的道德评价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坚持寓教育于活动之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廉政文化渗透于机关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结合开展“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强化道德感化功能,引导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作者系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原载《奋斗》杂志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