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这不仅是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且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法院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更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工作。

第二,法院要把统筹发展确立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调整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院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这一变化,主动更新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在服务方向上,要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要做到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在服务手段上,要看是否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造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做到“立足本职搞服务,服务到位不越位”。

第三,法院要把以人为本确立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高度重视人权的司法保护;要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保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四,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的水平。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推进,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领会,我认为法院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审判职能,践行和谐司法。二是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评查机制。大力提倡以速裁、简化审、便捷立案和诉前调解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二、坚持正确的群众利益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积极推动诉讼和执行救助机制的落实,解决涉及特困群体案件诉讼和执行问题。完善便民工作机制,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开庭等做法,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进社区。依法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在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的同时,努力把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分析研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坚持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以廉洁勤政的班子带出公正高效的法官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优化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法官服务大局、适用法律、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等能力。继续把廉政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着力培养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四、坚持正确的文化建设观,积极弘扬法院司法文明。充分发挥法院文化所具有的激励、约束、导向等功能,以优秀法官典型为榜样,以先进的信息网络为平台,以教育、研讨、学习为手段,营造公正、博学、清廉、文明的和谐法院文化,争取取得文化建设和审判互动,法官素质与办案能力齐飞的效果。

在切实转变司法观念上下功夫,打牢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各级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强化人民司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切实转变司法观念,坚决纠正一些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司法理念、司法方向存在的某些认识偏差,确保在法院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建设者。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强化服务

 

大局观念,强化国情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

 

在落实司法为民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教育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学会换位思考,学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鼓励法官多运用调解、和解的方法办理案件;三要健全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将大量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狠抓司法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检查督导等监督工作机制,并充分实现与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业绩考评之间的协调;进一步明确审判组织的权力和责任,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指导、协调、沟通等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审判业务指导。此外,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完善特邀执法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继续通过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好法院工作,关键要有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法官队伍。因此,各级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更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准确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制作法律文书能力、依法调解、协调及和解能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化解群体性纠纷的能力,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三是突出抓好司法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好法官的群众观念问题,切实纠正一些法官中存在的漠视群众、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不良作风,努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为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纪律松懈、办事不认真等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建立廉政档案,完善监督问责措施、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培养清风正气,确保司法廉洁。

在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上下功夫,促进法院事业稳步发展。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基层保障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保障水平,改善基层司法环境,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不仅要从基础设施等硬件上,更要从队伍管理、审判质量、制度建设等软件上加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二是全力推进三级专网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法庭建设,加快信息化技术在审判执行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步伐,实施科技强院战略,不断提高基层司法管理水平,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基层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公共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加大上下交流工作尤其是下派年轻干部锻炼的力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积极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等,缓解基层人少案多和法官“断层”等问题。五是更多地关心基层法官,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落实好相关政策,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法官的政治级别、经济待遇等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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