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以下是残浔网整理的乡镇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乡镇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小营盘镇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等学习宣传。
一是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联系村领导要亲自下到村队进行指导,带头组织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确保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学习好、宣传好。
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去极端化”宣讲队作用,把《条例》作为宣讲内容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通过国旗下宣讲、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入户宣传的时机,向各族群众宣传,确保《条例》宣传到户,入心入脑,为《条例》贯彻落实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板报、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使《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乡镇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4月起,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新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过程中,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事件。
教育厅驻吐格其村工作队结合“两学一做”和“学、转、促”专项活动要求,将学习、落实、实施好该《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吐格其村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重心。
一是高位推动促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迅速将《条例》传达贯彻到每一位驻村队员,要求工作队队员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切实把自治区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并立即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副小组长、十户长以及党员、团员、“四老”人员学习讨论《条例》,引导村干部和党员、团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二是多措并举促宣传。采取入户宣传、集中宣讲、播放音视频、发放材料、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针对学生、村民和收押人员亲属等不同群体展开不同的“去极端化”活动,既有大宣讲宣传,也有以健康讲座、志愿服务活动、文艺演出、国旗下发声亮剑等活动为引领,充分动员村干部、党员、团员的积极作用,打牢教育基础增强辐射作用,让广大群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性。
三是围绕中心促落实。将学习《条例》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好“访惠聚”工作“1+2+5”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通过教育转化培训使被帮教人员认清了暴力恐怖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性,并纷纷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弃恶从善,重新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教育家人、子女及身边的人要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